2026-03-13读简友《《中朝恨事》五律》一文作评仿写

诚为佳作点赞!仿写:

(一)

国内道路法,交通规则清。

持证经考得,算最知文明。

如路有积水,须减速慢行。

可这两轿车,却如此任性。

(二)

是吃了豹胆?是吃了熊心?

是赶快投胎?是别有用心?

赌没开监控?赌她看不清?

赌她追不上?即算脱鞋扔?

(三)

国内现到处,都不缺文明。

如禁止吸烟,盲道禁占停。

不乱丢烟头,果皮勿乱扔。

可禁而不止,因情不自禁。




注明: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加感:在国内未扫除文盲,即现代之前,虽不少民众是文盲,因此包括国家法律,道路交通规则等,是大道至简,让世人真不难知法畏法,共同有处效维护人道主义。

而现文明社会,到处有文明,而人除不适入学者不能认字读文,余都经过教学,可认字读文。

如“sha人偿命,欠债还钱”,“道路朝天,人各一边”等,真教人知法畏法少违法,各行其道,不靠标识文明。

可现法律已建立健全,敢说“法无规定即可为”。但事实即算法有规定,算比较懂文明的人也敢知法犯法,胡作非为。

使现违法的不是减少,特是道路交通法,连驾驶员都或多或少不免违法,特是农民,已难做到完全依法依理求生计。因连举手投足都有可能被定为违法。违规,违章。

而摊关乌利在事情败露前,都不算违法,包括收入,身败名裂后才查实真不算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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