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代的一个同学,毕业之后在某个厂里工作,喜欢上了厂子门口小酒馆老板家的姑娘。为了博得姑娘的芳心,他终日去这个小酒馆吃饭。
也不知道去了几回,更不知道点了几只中华鲟,总之皇天不负有心人,这小子成功获得了姑娘的青睐。于是他下班去小酒馆的次数越来越多,点中华鲟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再后来,这家伙和姑娘雪月风花,探讨人生,执手漫步于长街,轻声耳语于云鬓。
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那是他恋爱的时代。
可是,好景不长。不知何故,某日姑娘突然不再理他。
他很奇怪,问她为何,她不答。
他很惊讶,问她为何,她不答。
他很困惑,问她为何,她不答。
他很悲伤,问她为何,她不答。
他很痛苦,问她为何,她不答。
他很愤怒,问她为何,她不答。
于是,他的世界一下子暗淡了下来。从那时开始,下班之后他不再去那小酒馆,不再点那鲟鱼。既便是路过饭店,他也挺胸抬头目不斜视。即便是路过她的身旁,他也视而不见沉默无语。同她擦身而过的瞬间,任由她的发丝拂过他的脸庞,任由她的幽香侵入他的鼻息,他都无动于衷。
就这样,在不知道第几次青丝拂面香气沁人的擦肩而过之后,也不知道走了多远,他突然停住脚步,回头,目光在她离去的方向搜索。只见行人不见她,一丝遗憾生于心中。他想,于她,他是念念不忘的。
夏日夜,他光着膀子坐在窗前,窗外雨声淅沥。他想啊,他的哀愁如同这夏日的急雨啊,下得人心头凌乱。他想啊,她的心思如同这夏日的急雨啊,有一阵儿没一阵儿,若即若离,叫人猜不透说不出。终于,雷声滚滚,雨越下越大。随之,他的愁苦也越积越深。他起身把窗户开到最大,豆大的雨打在窗台上,溅得到处都是,疾风顺着窗口吹在他身上,带来阵阵的清凉。最后,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之后,他掩了窗,关了灯,睡去了。
第二天下班,他来到小酒馆的门口,他看见了她,她也看到了他。不顾旁人的存在,他飞快地朝她走去,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一把抱住了她。
※※※
“我在想,虽然都已经抱过了,”听他描述完之后,我笑着对听筒说,“你是不是连抱住人家是个什么感觉都不知道?”
听筒那边的他嘿嘿的笑了,那笑声听上去很局促,笑完之后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当时我他妈真是太紧张了。”
※※※
所以,当时,在朝着她走去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心儿跳得飞快。
他想跳出来也好,他想这样她就能知道他是有多想她。可惜他知道心终究是跳不出来的,于是他便大步流星地朝着她走去。在朝她走去的时候,他一直看着她,她把头发盘在脑后,胸前扎着带有油渍的围裙,手里拿着将要收走的碗碟,脸上是一副愕然的表情。还没有等她的表情有所变化,他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还有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把她收于自己的臂弯之下。
毫无征兆地,小酒馆的上空黑云欲摧,一阵雷声过后,阵雨突如其来,街道上的路人作鸟兽散。
霎时间,碗和碟从她指间滑脱,在地上摔个粉碎。
他想,真希望自己就这样长在她的身上,这样他就可以同她永不分离。他想,就算她的老爸拎着菜刀出来剁了他的双臂砍了他的鸡鸡,他也一样抱住她不放。他想,就算现在就是世界末日,他也无所谓。他感觉到在那一刻,时间于他好像是静止的,在那一刻,广阔的世界似乎只有他与她存在于其中。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松了手,两手搭在她的肩上,在狠狠地看了她一眼之后,转身离开了小酒馆。
在他离开小酒馆的时候,骤雨初歇,天空一碧如洗,街道又恢复了往日摩肩接踵的样子。
他来到街道上,噙着泪,如同疾风一般地行走。
而在他头顶,透过犬牙一般的街道建筑的缝隙,依稀可以看到一道淡淡的彩虹。
(完,文 王晓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