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阅读《活着》之前我一直在思索生存的意义。
年少无知之时,我一度认为活着就是挣很多钱、住大房子、给孩子最好的教育、吃穿也都要最好的,最起码不比别人差。
但随着时间流逝和现实的打磨,活着的意义就变成了守住爱的人和过平淡的日子……这对我来说这已经是底线。
可书中的福贵到最后什么都没有,一开始虽然没了家产,但还有妻子儿女和一双劳动的手。可后来又接连失去儿女、妻子、女婿,甚至连外孙都没能留住。
这样悲惨的故事,余华却在《活着》中以一个乐观洒脱的老人的自述开始。
01
关于《活着》
余华,当代作家,1960年出生,1983年开始写作。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4部。主要作品有《兄弟》《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9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2008年)等。余华的作品均以精致见长,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实现的文本的真实。
他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的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务。”
《活着》就是余华真实而又精致细密的代表之一。在序言中余华说自己的灵感来源于美国的一首民歌《老黑奴》。我特意去查了一下这首民歌,它是福斯特在1860年离开家乡去纽约之前写下的。曲中的主人是他妻子家中的一位老黑奴,这位老黑奴生前经历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但他依然很努力的活了下去。其实,此曲的作者福斯特的一生也遭遇了种种不幸,他把自己的境遇也揉进了这首歌曲中。
人类大多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他们看不到人是怎样走过来的,也看不到怎样走去。于是,他写下了这篇小说,讲述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以及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记得在一个演讲上,有人问余华:“小说中富贵经历了那么多痛苦,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余华回答:“我不知道。写着写着就写成这样了,构筑成这样一段故事这样一个结局,这个问题你要问福贵本身。”
整本书中福贵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生离死别,最终孑然一人,却仍旧坚强的活在这片土地上。而我也从中发现,他的人生中的每个时期,活着的意义都有所不同。
02
家道中落前,活着的意义就是享乐
书中开头的福贵是一名典型的富二代,家产有一百亩地,吃喝不愁。按他叙述的话来说,父辈本来有两百亩,浪荡到他这里还剩下一百亩。
所以,他心里鄙斥父亲希望他光宗耀祖的想法,因觉得“上梁不正下梁歪”,便理所当然的认为你做不到的事情,凭什么要我来做?
于是乎,每日在温柔乡醒来的福贵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享乐,仗着自己的家产成了当地有名的浪荡公子,就连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
“我想我有钱啊,我是徐家仅有的一根香火,我要是灭了,徐家就得断子绝孙。”
这样的福贵像极了现实生活中的纨绔子弟,他们的生活标签几乎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不知人间疾苦、缺乏同理心、不负责任……
而福贵并不觉得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任何的不妥,他下意识认为:既然自己有花不完的钱财,那他活着的意义就本该如此。
然而拥有财富、地位和女人的福贵,却从不知道珍惜,也为以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03
家产败光后,活着的意义就是踏实
俗话说,富不过三代。再多的财产也有挥空的一天,更何况有人刻意陷害。
当家产被福贵败光后,父亲让他挑着两大扁担的铜钱去还债,他第一次体会到疼痛的感觉。
“一天下来,我的绸衣磨破了,肩上的皮肉渗出了血。我一个人往家里走去,走走哭哭,哭哭走走。”
此后,从云间跌落泥潭的福贵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再加上父亲的乍然离世、妻子被老丈人用轿子接走,他最后恨来恨去最恨的还是自己。但他来不及悲伤,因为他还要照顾女儿和生病的老娘。
于是,曾经的阔少爷不得不去学着做从来没有做过的庄稼活,他一直记得父亲的话:
“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
带着这些话,福贵每日劳作,也降低了姿态。在这其中有一个细节,就是福贵以前穿惯了丝绸,现在每日却穿着粗布衣服,那粗布磨得身上生疼,但福贵却喜爱上这种感觉。
在我看来这就像一个象征意义,因为自己的劳动,给福贵带来了充实,所以尽管日子又苦又累,但他却说自己心里反而踏实了。
半年后,家珍带着出生不久的儿子自己走回了村子,从这时起,这个家开始圆满了。
也许,正因了那句话:先踏实地活着,爱才能有所依附。
04
死里逃生时,活着的意义就是家人
这样的踏实日子并没有过多久,富贵在一次进城为母亲买药途中被抓了壮丁,当他被胁迫出城之时,看着田里与家相像的茅屋,知道自己回不了家的他低下头哭了。
在打仗的日子里,福贵几经颠簸,从安徽到福建,离家越来越远,而枪炮声却越来越近。最后他和老全以及春生被包围在坑道里,逃不掉也不敢打。有好几次福贵都以为自己活不成了,而死神却一次次与他擦肩而过。
于是,大难不死的福贵开始对春生说:
“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
在周围全是伤员的夜里,濒死的人传出的呜咽声像潮水一样涌来,福贵的身上又湿又冷,当时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信念就是家人。
他一遍遍想着自己的家,想着女儿正抱着弟弟坐在家门口,想着卧病在床的母亲和辛苦劳作的妻子,这些都是他活下去的意义。
当他知道自己可以回家时,一路上又哭又笑,疯疯癫癫的往家的方向跑着。虽然福贵回到家后一切跟走的时候不一样——母亲去世、女儿变成聋哑人。但在第一个回家的夜晚,全家人挤在一起,福贵摸摸两个孩子,看着身边的妻子,满足的对自己说:“我回家了。”
我相信,此时此刻对于福贵来说,被家人包围的鲜活感觉让他温暖,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05
亲人相继离世,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本身
福贵一家人虽然困苦,但也不乏温馨,让我这个旁观者一度产生他们的好日子快要到来的错觉。
直到有庆的死亡,打破了所有的平静,如果说之前的情节像余华手中的手术刀,一刀一刀地划着皮肤,那有庆的死亡就像是一根巨刺,直挺挺地插入我的心脏。
据说,当时余华在写有庆死之时卡住了,怎么样也写不出那种悲痛的感觉,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写下一句话:“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然后便大哭一场。
月光照在那条有庆曾经赤脚奔跑的小路上,像是在伤口上撒盐一样疼痛。简单的一句话说尽了有庆的悲惨,也暗示着福贵失去儿子的痛苦。
生活仍旧在继续,但它却不是一个好的观众,更像一个苛刻的导演,用一个个现实来指手画脚,加入更多的戏码。接下来,余华彷佛仍旧不肯放过福贵,继续用血淋淋的现实撕扯着他的一生,凤霞难产死亡、二喜意外身亡、家珍病逝、唯一的外孙也活活撑死……
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花费好几次让自己中断以来平复情绪。尽管我明白人生无常亦是人生之常,但这份苦难被明晃晃的摆在台面上,仍旧令我这个旁观者无法喘息,更可况这份苦难的幸存者富贵呢?
这样的人间惨剧在我们看来,福贵没有活着的意义了,他应该找个地方吊死以求解脱。
但他偏偏相安无事,仍旧乐观地活着。我想此时对于他来说,活着的意义就只有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
06
写在最后
“我全身都是越来越硬,只有一个地方越来越软。”
福贵这一辈子都在替亲人收尸,用苍老的双手埋葬他们,最后只剩下一头像他一样苍老的牛作伴。
也许是经历了种种变故,使得福贵的心变得越来越柔软,有人说舌头比牙齿更能承受住岁月的侵蚀,因为柔软比刚强更有力,也更恒常。
所以,他依旧柔软的活在这个世上,袒胸露背的迎接生活的万箭攒头,在暮年犹能唱着“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时带着些许的自鸣得意,也毫不吝啬的对“我”乐观而又坚韧地讲述自己,一次又一次的重度此生。
这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旧热爱生活。
这个叫福贵的男人决定活着,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信仰,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