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中午连续在同一个地方吃饭,中午吃饭时间自然是人多,要排队。
吃饭排队本来是件很无聊的事情,因为是饿着肚子,还要站着,吃了饭站着和没吃饭站着完全是两种感觉。但这两天在队伍中却出现了一道不一样的风景线。这道风景线并不美丽,相反,感觉有点破坏了周围的环境,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
排队自然不排除有各种各样的人,玩手机的、聊天的、扣指甲的、东张西望的、发呆的、看美女的等。但是“怪人”通常是队伍里最引人注目的。在我的理解中“怪人”就是做事不按套路走的人。
这个“怪人”在队伍中举着一本很厚书在聚精会神地看,这本书不是普通的书,是《21世纪资本主义论》,我百度一下,645页,别说页数,我看到书名就已经感觉有点晕了。
“我靠,这太特么能装了,这逼装得太特么高大上了”这是我旁边一哥们小声对他同伴说的。旁边纷纷有议论声。
我再仔细看看这“怪人”,标配的白衬衣西裤,脚上穿的是黑色的老北京布鞋,够潮。40岁左右,左右两撇小胡子,左手单手举着大部头书,刚好和眼睛平齐,拇指和小指作为支架放在前面,其他三个手指趴在书背面,右手放在左手的手臂上,腰挺得笔直。
我心里有很多疑问,为什么他要挑一本这么厚而且难懂的书?他看得进去吗?他为什么不看电子书或者换本薄点的书?他是真的如别人说的在装逼吗?
通过两天的仔细观察,我发现一个细节:自始至终,我没见他翻过一页(也许昨天和今天是不同一页),两天都保持一样的姿势,一样的穿着。
我顿时心生佩服,我佩服的是他能单手举着一本大部头书,仍可以继续保持笔直的姿势,且好像还看得津津有味,完全不在乎旁人给他投来异样的眼光(可能他也不知道有异样眼光)。
如果说这书难懂,花长点时间也很正常,可他这样不累吗?
可能我误会他了,人家有可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是在真的在看书,而是在苦练单手举大部头书,并保持昂首挺胸的功夫,争分夺秒,吃饭排队时间都不放过。说不定平时上厕所洗澡吃饭睡觉都在练呢。人家本来平时练的是砖头和哑铃之类的,在排队的时候拿着这些东西可能不好看,所以才换成一本稍微厚点的书。可能人家还想争分夺秒的苦练,好去拿吉尼斯奖都不定。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挺佩服像他这种人的。做自己认为对的事,让别人说去吧。
我直感叹,真有勇气!
我们所认为的怪人,人家只是看事物的角度和所思所想不同,和一般人有所不同所以感觉怪,但那也是人家的活法。
不走寻常路的人,比较容易成功。
突然想起一位英语老师说的话:当别人都认为你是疯子的时候,你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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