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事简介
“当时唐高宗有命令,征辽部队中逃亡的军士,在规定期限内不自首或自首后又逃亡的,本人要处死,妻子儿女要没入官府为奴。太子上表,以为:‘如此追查起来,人数太多:有人因生病赶不上队伍,害怕责罚而逃亡;有人因外出打柴草被敌人俘获;有人在渡海时落水失踪;有人深入敌方阵地被杀或受伤。因军法严厉,同队的人怕一起获罪,就报告说他们逃亡,战争中未有时间去核实,只根据队长的通报,转告军士所属的地方官府,他们的妻子儿女就会被没收入官府,情状实在值得哀怜。《书经》说:‘与其杀无罪的人,宁可对不守正法的人不治罪。’恳切希望对逃亡之家,免除籍没发配的处罚。’唐高宗听从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