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游戏当道,谁还写小说,难不成以稿费为生?
小说笑了:整个地下市场都是我的,影视游戏也是我的。
1. 网络文学的地下市场
网络文学的前身,是八九十年代盛行的地摊文学。那时女看琼瑶,男看金庸。读书这件事最能见一个人的趣味,在文学的鄙视链里头,严肃文学鄙视通俗文学,甚至看菲茨杰拉德鄙视看村上春树,看卡尔维诺鄙视看王小波。
早期,对武侠小说的遮掩不亚于你的内裤不会外穿,毕竟你又不是超人。古龙说过,就像没有人会认为蚯蚓是动物,也没人会认同武侠小说是小说。所以看小说这件事,总是遮遮掩掩,尤其是到了2000年后盛行的网络文学。
人们可以在电脑上看小说,下载在MP4里偷偷摸摸看,当然也可以买本书放在床上看。没有看过小说的人不会知道网络文学到底有多火,因为他们看唐三土豆,他们看盗墓鬼吹灯,她们看穿越架空耽美,全是他们的私事,只在自己的小圈子里流传借阅。
你看过别人吃垃圾食品,你未必会知道他在看网文。
这就是网络文学积聚起的地下市场。听故事是人的本能,从咿呀学语开始,从远古社会人们围坐在篝火前,听族长出去围猎开始,这一本能就刻画在人类的基因里,讲道理不如讲故事。人们一方面通过故事领悟道理,一方面需要故事到达诗意的世界。
如果说严肃文学满足了前者,那么网络文学喂养了后者。网络文学喂养了人们的想象,塑造出无数个小说,用相同的套路,一遍又一遍地刺激脑部高潮,让人欲罢不能。在网络文学里,霸道总裁爱上我,升级打怪攒后宫,在这里,人们一夜暴富,一鸣惊人,一步登天。逃离现实的苟且,大家居于一隅完成了小说导入的美好意淫。
同样这也是网络文学广为病垢的原因,在这里大家都太懒了,懒到连意淫都需要别人搭建架构。严肃文学好歹让人思考。可市场反应告诉我们,这正是一种需求,你可以无视它,瞧不起它,但是这并不妨碍网络文学的疯狂长成,它们盘踞在国民精神消费的地下市场,它们也将引领影视游戏的发展。
2. 网络小说闷声发大财
影视游戏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大众视线,而它们的源头正是小说。试想一下,哪一个大型游戏没有完整的故事线?如果说影视是再现小说,靠画面带入故事,那么打游戏就是更加深刻地参与了故事,还有点主动性可言。所以需要智商的游戏让人更沉迷,而单纯满足想象的重复性游戏也能让人上瘾。
影视作品就更不必说了,当家里有黑白电视的时候,大家在看四大名著,当黑白变彩色的时候,我们发现全是金庸的武侠、琼瑶的言情或者时兴的都市剧。而同时,互联网的出现,让写小说不再是作家的专利,一个人一台电脑就可以写小说,还可以写连载小说,主要是因为有人会看。越来越多的网文改编成偶像剧,继而改编成电影。
这时就会产生一个概念就是IP。这个世上本没有IP,看的人多了就成IP了。更为准确地说,当文学创作可以大规模变现的时候就有IP了。
IP的原义是知识产权,而在这里我们单讲著作权,也就是版权。为什么小说从唐传奇发展到四大名著的时候,就没有见到哪个作家说侵权问题?而IP的提出最早出现在1967年的美国。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那时美国的娱乐影视业很发达,一个好的IP可以拍成电视电影,可以变成动漫游戏,甚至可以建成主题乐园,有一系列的周边产品。
所以并不是美国人的观念天生超前,奥斯卡金像奖1929年就有了,但是版权的提出是在1967年。而是当一个IP拥有大量粉丝,聚合起影响力,这个IP可以是小说,可以拍成影视,改编成游戏,制作成周边,有粉丝去大量消费的时候,这时人们就需要IP来划分自己的财产范围。
也就是说,当IP可以形成一条泛娱乐的产业链,IP才有意义。当小说只是小说,人们可以看盗版,就算变成了手游,还可以打免费,就是玩得不爽,而当它拍成网剧,那么只要你看了,人家就挣钱了。
而在泛娱乐的产业链条中,网络文学盛产IP,它拥有广阔的地下市场,又为地上市场输送优质IP。不仅是因为小说有完整的故事线,既定的人设,更重要的是,小说的制作成本低,行业门槛低,无法被垄断。
只要一台电脑一个人长时间枯坐,一个网络写手可以在一周内写20万字,每周连载,持续吸引读者,黏性高,就算写差了,顶多也就没人看,浪费了一个人的时间。而一旦被挖掘,其辐射的商业价值足矣撑起一家公司。这将驱使大部分人去当个网络写手,网络文学再次推翻大家对于作家的设想,网络小说更强调套路,即所谓的创作规律。
3. 关于小说的道德性探讨
有些人认为写网文就是坏,有些人觉得咪蒙是用来筛选朋友的。以前我看不起的东西太多了,交朋友是要看三观的,就像有人看到朋友圈里发“国庆快乐”的都会列入黑名单。
有一天我在看《何以笙箫默》电影版,有人走过来说,你怎么看这种片?眼神里带者一丝熟悉的瞧不上和“你品味真独特”的别样气息。我没有理会,而就在那时,我突然觉得:你看到我在看烂片,而只有我才知道我看到什么。就像我关注了几百个公众号,大多数只是用来观察不同风格不同受众以及为什么这也可以火。
有些人看网文是少不更事,等过了那个年龄就不爱看了,而有些人看网文就是因为爽,生活已经疲惫不堪,再去翻一本上百个人物的红楼,真的打开都费劲。所以有些人宁愿抱着爆米花看烂片,也不愿意去看一些烧脑的所谓好片。
如同你非要我去德川家吃日本料理,可我只想在路边吃一碗18块钱的杨国福,麻辣、刺激、爽,不行吗?难道人类的消费需求有高尚低劣之分?如果有的话,划分标准又是什么?难道看罗辑思维就比看励志成功学牛逼,看李笑来就比看心灵鸡汤有疗效?这些问题市场和时间都会回答你。
精英瞧不上快手,但是它就是火了。主流媒体看不上咪蒙,但是她是现象级公众号。有一天一个同事发来了一个10万+阅读的人物号,我看了一下,觉得可以用十本传记写十篇,挑出有代表性的人生片段,摘录十段就好了。那时我突然在想:有些人瞧不起罗辑思维一个视频讲一本书,那这个公众号也一样坏,怎么可以把漫长的人生挑几个片段就给名人定性?那你应该去读传记啊。
有人说,这些人都太懒了。但突然间我发现,懒人有懒人的需求,有需求就有市场,市场越大,就证明懒人确实很多,但那又怎样?你有需求,我满足你,我赚钱,有何不可?
大多数时候人们自以为是的道德却是在限制自由。在大陆不能看三级片,于是我看的电影都成了删减版。高中时,有人问我为什么想去香港,我说因为可以看三级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