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通篇贯穿了“培养造就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条主线,从确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开始,按照“谁管教育培训、教育培训谁、教育培训什么、怎么开展教育培训、谁来进行教育培训、如何保障教育培训、怎样评价教育培训、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的逻辑关系展开,构成了一个完整规范的法规架构。
一是增强政治特色。《条例》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强基固本。《条例》指出,干部教育培训要教育引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这表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政治性强,必须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政治训练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
二是培训更科学化。《条例》结合新的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6条原则作了修改完善。“政治统领,服务大局”“育德为先,注重能力”“分类分级,全面覆盖”“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依规依法,从严管理”这6条原则,既各有侧重又有机统一,是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符合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是有效开展教育培训的行为准则。
三是严肃培训纪律。《条例》新增“纪律与监督”专章,进一步严肃教育培训纪律,规范教育培训行为,增强了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此外,《条例》新增了脱产培训期间“累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时的1/7,超过的应予退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干部教育培训主办单位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外请教师的审核把关”等规定,可以说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方面面。
四是提升干部本领。突出问题导向,更加务实管用,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更好满足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不断优化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条例》提出要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分领域分专题学习培训,提升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