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内核,是维护国家和平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思想根基。
近代以前,新航路未开辟,中西方世界基本处于隔绝状态,彼此缺乏联系和交流,中国人自认为处于“天下”的社会中,未意识到“中华民族”这一民族实体的存在。近代以来,西方殖民者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在反抗外敌入侵的过程中,中华民族的主体意识不断被唤醒,现代民族国家意识逐渐萌芽。抗日战争期间,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残暴侵略,中华民族的自我意识再次觉醒,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明确形成。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华民族实现了与国家的结合,《宪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宪法》作为根本大法,保障各民族的主体地位和平等权利,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巩固和培育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各地区各民族人口流动频繁,促进了各民族交流交融。与此同时,西方“族群”观念输入,中华民族与中国各民族之间的认同张力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开始提出,在承认56个民族的地位并肯定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更加宏大的民族实体存在的基础上,阐释“多元”与“一体”的逻辑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逐步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断。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概念,明确要求:“在各民族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并写入党章,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至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升华和飞跃,认知程度得到提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规范行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