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塘
以前看三毛书的时候,三毛说她最喜爱在沙漠中捡到别人丢掉的沙发、家具等东西,回来擦洗一下还能重新利用。从这一点上来说,我还是蛮赞同和欣赏的,小时候我也很喜欢捡破烂儿。那个时候,我每天晚上出去散步,最喜欢捡的就是晶莹透亮的石子,有时候也会专注去捡打枪的小子弹。说是子弹,其实就是一个比黄豆粒还要小得多的小豆粒。我最爱的游戏就是把这些捡来的红色、蓝色、黄色、白色的小子弹装进自己的小手枪里,朝着小院子的空地猛地来一枪过把神枪手的瘾儿。然后还得灰溜溜地跟着子弹的方向跑去,将子弹捡回来重新装入手枪里,这样就不用再嚷着母亲给我买子弹了。大体来说,捡这样的破烂儿,总还是一种值得人咂么嘴回味的事情。
在我的价值观里,捡别人不要的东西,总还是一种节俭的风尚,算不上贪图小便宜。但捡钱就不一样了,捡钱总让人有一种不劳而获的感觉。记得高中上学时,一次和同学出去吃饭,我从远处瞥见地上有两张红色的毛爷爷,却本能地躲开了。我一直觉得别人丢掉的钱,上天都会下一个咒语,所以不要碰是最好的。但同去吃饭的同学看见了,毫不犹豫地捡了起来,也没有问是哪位同学丢的,我就看着她把钱揣进了兜里。紧接着,本来好好的她就大病了一场,花了1000多元的医药费。可能这场病也就是一种巧合,却让我对捡钱又多存了几分忌惮。
岁月这么长,看见别人丢钱就像吃菜塞牙一样常见,让我始终如一保持着这份纯真也是蛮难的。一次我上楼见楼道里不知道是谁掉了20元钱,我心想这么多年我都没捡过,捡一次又不会怎样。我就这样存着侥幸的心里,把钱放进了自己的零钱包里。果不其然,恶报就来了。一周后,我经历了人生第一次丢钱包,一百元的大钞和银行卡、图书卡等各种卡全部丢了。除了办卡麻烦点,损失还不算太大。但这件惨痛的经历已经再一次地告诉了我,小便宜贪不得。事后,有人说:你把钱破开,给大家买糖吃就好了。他们用自己的经验之谈告诉我:捡来的钱大家一起花。可我觉得这种想法更幼稚,捡钱就是捡钱了,大家一起花无非就是救赎自己。简单说,就是告诉上帝:这钱不是我自己花的,他们都花了,你惩罚的时候,别只惩罚我自己!无非就是找个共犯,解救自己。
鉴于上面的两个经历,我果真再未捡过一份钱。如果遇到别人多找我钱了,发现了我会马上还回去。如果事后发现了,我会把多出的钱,捐给路边的乞丐。有时候,我也会打个问号,路边的乞丐大多都是假的,我何苦消费自己的同情心?但细想想,父亲说的一句话还是对的:捐助也需要缘分,就像人和人一样。随缘而来,随缘而去。也有人会说你把钱给乞丐,这不也是一种变相的救赎吗?说到这里,我要为自己辩解一下。这和我上段所提到的救赎自己是不同的,毕竟,有意识的捡钱总有种占便宜的嫌疑,无意识的“多”钱而去捐赠,至少还能让流浪的乞丐完成今天的任务,饱餐一顿。何乐而不为?
前段时间,跟一位好友也谈到了捡钱的事,她极为赞同我的观点。后来,她跟我提到:“我们昨天刚谈论完捡钱的事,回去后我就捡到了十元钱。”好友以为是前面的人丢的,赶紧捡来送去,可谁知竟不是那人丢的。无奈下,好友像丢炸弹一样将钱放回原位,等它的主人接它回家。然后,我这个朋友就回家抢红包去了,从来抢不到红包的她,那晚却不多不少,正正好好抢到了十元。
我无法说这就是对的,我也无法判断这是不是潜意识中反映出了的现实,我也无从判断这些案例都是不是一种巧合。但在我的价值观中,是你的终究是你的,谁也抢不走。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抢也得不到,最后只能是失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