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每当想起他,心中依旧是如春风般温暖
顾星辰,我的发小加死党,在别人眼中,他温柔,帅气,但是我却知道他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每天天没亮,他都很准时的,用他拿12分贝的大嗓门,把我从睡梦中叫醒,去天台看朝阳,我打着哈欠,不满的说:“大哥,你这是扰民你知道吗”顾星辰狠狠的给我个爆栗,说“你是‘煞风景’的祖先吧”,我揉了揉被他打疼的脑门,喝了口他递给我的奶茶,常温,八分糖,没有珍珠,刚刚好。
顾星辰喜欢朝阳,而我却偏爱夕阳,同样的地点,同样的人,看着那火红逐渐隐退光芒,回想一天,没有遗憾,心中就会异常平静
“太阳下山了,走吧”
顾星辰转过身,自然的拉起我的左手,他说,左手是最靠近心脏的地方,所以每次,他都会站在我的右边,这样的习惯,到现在已经十八年了,位置,是我喜欢的位置;人,也恰恰是我钟意的人……
我说“最美不过夕阳红”
他说“红日东升气势豪”
话音刚落,月上柳梢,相视一笑,莫逆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