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5年了,每天上班我都走着去,走人行道,离车最远的地方。
5年来我极少出门,除非万不得已,绝大多数时间都宅在家里。我痛恨车,痛恨大街上所有呼啸而过的车辆。
我时常会盯着一辆车的车轮子看上半天,这么小,甚至有点可爱的小小的轮子,是怎样把一个人碾压得肢离破碎,粉身碎骨的呢?
我永远也忘不了我的男友苏小朋被车轧上去的惨状,他就倒在我面前,鲜血溅了我一脸。
我又一次来到我和苏小朋常来的那个海边,打开苏小朋爱喝的啤酒,对着海风灌进了嘴里。真凉啊,比那海水、那夜色都凉,一直凉透了我的心。
“苏小朋”,我对着大海呜咽,全然不顾周围人的目光:“你个骗子!你说过要娶我的,你说过要陪我一辈子……”
2、
老远就看到苏小朋在临街的一个商店外面排队。这个没出息的家伙,居然来跟大爷大妈们抢促销的鸡蛋!你能抢得过吗?广场舞大妈是你比得了的吗?
我冲过去拽住了他的袖子:“快走,别在这里丢人现眼。”苏小朋猛地挣脱了:“怎么就丢人现眼了?我好不容易才排到这里,买完再走。”
我望了望长得像一条龙、已经拐到街角的队伍问:“你排多长时间了?”苏小朋故作轻松地说:“不多,才两个多小时。”
我气不打一处来,一脚踢过去:“为了2个打折的鸡蛋,你等两个多小时,至于吗你?”
苏小朋听了我的话,笑得直不起腰来:“打折的鸡蛋?你个土包子,你仔细看看这是家什么店!”
我这才注意到这家商店的名字。天啊,原来是家网红蛋糕店!怪不得排队的人里面大多是年轻人。
我依旧嘴硬:“等这么长时间就为口吃的?这东西能包治百病、长生不老?”
苏小朋宠溺地捏了捏我的耳朵:“等一下你就可以发朋友圈炫耀了。”
那倒也是。就让他继续排队吧,我到一旁刷手机了。
我在上海读的大学,毕业后我选择留在了这里。四年的大学生活,让我对这座城市充满了眷恋。这里有太多我青春的记忆和梦想,我已经并且也不想离开它了。
男友苏小朋是在上大二时去北京当兵的。异地恋并没有让我们产生隔阂,感情反而比以前更甜蜜了。
苏小朋休假时就会来看我,我在寒暑假时也去看他。我们爬了长城,也登上了东方明珠塔,逛了故宫,也游了黄埔江。整个大学期间过得快乐又充实。
这次苏小朋又来看我,他知道我这人没自己的个性,喜欢跟风。一大早就来排队给我买网红点心了。
不一会儿,苏小朋提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走了过来。我打开一看,惊喜地叫起来:“真的是耶,和网上的图片一模一样。”
我拿起一块点心就往嘴里塞,看了看旁边的苏小朋,大方地把盒子递过去:“来,你也尝尝。”
苏小朋捏起一块点心放在嘴里嚼了嚼:“其实这就是口吃的。还网红!说得这么时尚我都不敢吃了。”
我笑他:“那你还浪费那么多时间来买?”苏小朋嗔怪地看着我:“我还不是为了你?!”
苏小朋的确对我很好。前两年流行露脚踝。我也跟风买了九分裤,大冬天在寒风里露出自己的脚踝,居说这样显身材好,显腿长。
我的脚踝都冻得跟胡萝卜一个色了,还瑟瑟发抖地坚持。苏小朋要把我的裤角放下来,我不肯,还冲他直嚷嚷:“你看看这满大街的姑娘小伙,谁不穿着八九分的裤子,露着脚踝。哪像你,那么老土。”
苏小朋也不恼,只是心疼地把我的脚捂在他怀里,不断地用手给我揉着冻得发麻的脚脖子。
我得意地笑着,第二天照旧露脚踝,他也照旧给我捂,没有一丝怨言。
3、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脚脖子。苏小朋走的那年冬天,我看着衣橱里默默躺着的那几条九分裤,泪水不由地涌出来。
“苏小朋,你是个混蛋。”我咬着牙把裤子塞进了衣橱的最底层。
“咚咚咚”,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懒洋洋地从沙发里站起来,打开了门。
“是思凡啊,进来吧。”
思凡是我和苏小朋的同学,也是我们的共同好友。苏小朋走后的这5年里,思凡会时常来看我。
“我给你带来了好吃的。”思凡把一个精美的盒子放在桌子上,拿开了盖子,里面有几块精致的点心:“网红蛋糕。”我的脑袋嗡地一声响,眼前一阵眩晕。
思凡眼疾手快,伸手扶住了我:“怎么啦?”我脸色惨色,淡淡的笑道:“苏小朋恰巧买过这样的蛋糕。”
思凡扶我到沙发坐下,叹了一口气:“梅子,这都5年了,你也该走出来了。”我摸着额头说:“我早就走出来了。”
思凡听了,急得在客厅里来回地走:“你这像是走出来吗?不交男朋友,不出去玩,甚至都不愿意跟别人说话!整天像个闷葫芦似的闷在家里,你这样多让人担心,你知道吗?”
见我不说话,思凡继续说:“今天晚上有个同学聚会,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说着她拉起我走到衣橱前,为我挑选衣服。
思凡一边翻着我的衣橱,一边嫌弃地说:“你这都是什么衣服啊?是不是这5年来你都没买过新衣服?”
我苦笑道:“我是为了省钱。”“你拉倒吧”,思凡不屑地说:“从前你那么爱跟风的一个人,大街上流行什么你就穿什么。现在倒知道省钱啦。”
她翻了一阵,实在没找到满意的衣服,拉起我来就往外走:“现在我就领你上街买一件回来,别再穿这些土掉渣的衣服了,晚上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参加同学聚会。”
我想了一想,觉得见见那些同学们也好,他们那里有很多关于我和苏小朋的回忆。
4、
那一年的冬天,开始流行皮毛一体的大衣。我看着大街上时尚的男男女女们穿着这种大衣,羡慕地说了句:“这样的大衣好漂亮啊,穿上它显得很高端、大气、时尚,还很有气质。”刚去北京参军的苏小朋听了,直接发了张狗熊的图片来形容我穿上皮毛一体大衣的样子,气得我跳着脚骂他。
笑归笑,苏小朋认真地把我的话放进了心里。他在一整年的时间里省吃俭用,用积攒起来的钱为我买了一件黑色连帽茧形皮毛一体大衣。
正值我放寒假,来北京看他。我兴奋地穿上大衣在部队大院里转悠。苏小朋并没有陪我,这几天下雪,他和战友们正忙着扫雪。
天很冷,刮着大风,我把大衣的帽子戴上了,手插在了大衣的口袋里。
正高高兴兴地走着,转过一个楼角,忽然看见一只像牛犊般大的狼狗蹲在前面。
我愣住了,呆呆地看着大狼狗。大狼狗也看着我,眼睛里露出了迷茫之色。
我吓得两腿发颤,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嘴里含糊不清地叫着:“苏小朋……”腿一软,跪在了地上。
那条大狼狗像被棍子狠狠地抽了一下似的,猛地往后退了一步,眼神里还有恐惧。
原来它也害怕啊。我伸出胳膊往前一撑,准备爬起来。大狼狗见状,“嗷”地一声转身就逃。等我站起来,它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我把这件事说给苏小朋听,苏小朋笑得直不起腰来。他立刻让我穿上这件黑色连帽茧型皮毛一体大衣,戴好帽子,手插在口袋里,重现了当日的雄姿,并被他拍照留念。
之后这件事被苏小朋笑了很久。可是当他的战友取笑我时,苏小朋却极力维护我,并在战友们面前放出豪言:“在我心中,我的女朋友就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女孩。”
典型的护妻狂魔啊。听到苏小朋说这话的时候我假装感叹,心里的甜蜜却满得都能溢出来。
苏小朋一向洒脱不羁,能说能闹,一副痞痞的坏样,对我却极其耐心细致。我喜欢这样的男孩子,并且享受着他的爱情。我们约好了,等他复员完成学业后,我们就一起留在上海打拼。
5、
我和思凡赶到那个酒店的时候,发现那里已有好几个人了。
老同学见面,都格外亲热。大家围住我,七嘴八舌地问开了:“梅子,这么多年不见,你都躲哪里去了?”
“梅子还是这么年轻,跟个学生妹似的。”
这时,突然有个人问了一句:“梅子,苏小朋呢?他怎么没来?”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思凡急忙打断:“咱们是不是应该先上菜?边吃边聊。”
我的心情在那一刻低落到了极点,汹涌的悲伤像潮水一样包围了我。借口上厕所,我直接走了。直到今天,我都无法向别人讲述苏小朋离开的过程,无法面对也不愿承认这样残酷的现实。
我手机里保存着许多我和苏小朋的照片,这么多年,一张也没舍得删。不仅如此,我还把这些照片打印出来,放在了一个精美的像册里。不知被我摸过多少遍,像册的布封面都有些发亮了。
我和苏小朋的聊天记录,包括语音我都完整地保存着,并且小心翼翼地备份了。每天每天,苏小朋温暖而带有磁性的男中音都会伴我入眠。我没有太想他,只是我无法忘记他。
6、
苏小朋当了2年兵后,回上海来继续他的学业。而我已经毕业并找到了份工作。
苏小朋比其他的大学生更加强壮,也更加沉稳了。他拉着我的手,用力地握了握:“等着我,等我毕了业,就给你一个幸福的家。”我点点头,看着他甜甜地笑。
2年的时光转瞬即逝。本来就是学霸的苏小朋顺利的毕业了。苏小朋带着十足的热情和兴奋加入了找工作的大军,参加了一轮又一轮的面试。
那时候的我们,忙着憧憬美好的未来,忙着恋爱,忙着用力地生活,却都不知道厄运正一步步向我们走来。
那是苏小朋去世前的第三天早上,他穿着洁白的衬衣、笔挺的西装,精神抖擞地要去一家心仪的大公司面试。
我看着他的俊脸,忍不住上前亲了一口。苏小朋笑着,坏坏地说:“晚上让你亲个够。”我装作恼怒的样子,捶打他的胸口:“不正经。”
苏小朋搂住我的腰,轻轻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乖乖的,等着我的好消息。”
我目送苏小朋走出房门,他走到门口,又转过身看着我,痞痞地笑着,伸出手放到嘴边,送给我一个飞吻。那时的我嘴角挂着幸福的笑,以为会一直幸福下去,直到永远。
苏小朋去世前的第二天,我和苏小朋坐在黄浦江边,吃着炸鸡,喝着啤酒,吹着凉爽的风,又笑又闹,一直玩到深夜才回家。那时的我真爱笑啊,动不动就咯咯咯笑个没完。这种简单的快乐我以为还会有很多。
苏小朋去世当天,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他接到了那家大公司的通知,明天可以去上班了。苏小朋兴奋地拉着我在大街上狂奔,阳光撒在他青春四溢的俊脸上,他灿若星辰的眼睛里,全是对未来的踌躇满志、对生活的壮志凌雲。
我倍受苏小朋的好心情感染,跟着他一路狂奔。我看着我心爱的男孩,我是何其幸运,这一生竟让我遇到了你。我们欢呼着,跳跃着,全然没有注意到对面疾驶而来的那辆车。
事情就发生在一瞬间。我只觉得苏小朋猛地推了我一把,我狠狠地摔在地上。扭头一看,苏小朋和那辆车都已经在前面很远的地方。不同的是,苏小朋飞在半空中,像一个没有多少重量的风筝。
我顾不上膝盖疼,爬起来就往前跑。可是太晚了,苏小朋重重地摔下来,砸在我面前的地上,鲜血从他头上涌出来。
“苏小朋……”我撕心裂肺地哭喊着,抱起他的头,用手捂住了流血的伤口。可是没有用,鲜血顺着我的指缝淌下来,怎么那么多血啊,不一会儿,就把我的衣服浸透了。
我慌乱地摸着他的脸,摇晃着他的身子,拼命地哭喊着,苏小朋只是闭着眼,一动不动。
慢慢地,周围的说话声、汽车喇叭声离我越来越远,我觉得世界只剩下了我和苏小朋。我把脸紧紧地贴在苏小朋的脸上,失去了知觉。
7、
我一直无法原谅我自己。我觉得是我害死了苏小朋。如果在那危急时刻,苏小朋不推我那一把,死的人就是我。
“你这个大笨蛋。”我在心里狠狠地骂着自己。从小到大,幸运一直与我无关。无论我吃多少包干脆面,都不会见到那个“再来一包”的小卡片;无论喝多少饮料,也不会找到“再来一瓶”的瓶盖。
别人能轻易得到的东西,我总是历尽千辛万苦也不一定得到。这一次能遇到苏小朋,我格外珍惜。我把他当作老天对我的眷顾,把他当作是上帝这么多年来对我不公平的补偿。
可是现在我把最爱我的那个人弄丢了。再也没有人关心我脚踝冷不冷;再也没有人省吃俭用,把积攒的钱全部给我,只为买我喜欢的那件大衣。
我这辈子只幸运过一次,上天却无情地将他夺回。苏小朋,我究竟用什么才能换回你?
我再一次来到我和苏小朋的母校。校园里人来人往,全都是陌生的新面孔。可是花园还是老样子,那个林荫小道也没有变。还有熟悉的教学楼依旧矗立在那里。
我穿过陌生的人群,走进教学楼。时值周末,楼里的人很少。爬上二楼,拐个弯,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教室。
教室里空无一人。我趴在窗户上往里看,一排排的桌椅一如从前,只是物是人非。我呆呆地看着空荡的教室,靠近窗户的那两个空座位,是我和苏小朋坐过的。
我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教室里欢声笑语,那一个个生动鲜活的脸庞一一浮现在眼前。苏小朋正眯着一双俊眼,托着腮帮盯着我看。这是他死皮赖脸地跟别人求了半天,才换了位过来的第一天。
背后有人轻轻地推我,我一把抓住那人的手,叫了一声:“苏小朋。”回头一看,却见思凡泪流满面地站在我面前。
思凡胡乱地抹了一把脸上的泪,轻声却坚定地拉着我说:“走,咱们回家。”我固执地摇头:“不,我再看一会。”
思凡忽然激动起来,她大声对着那个空荡荡的位置说:“苏小朋,你看看这个女人,看看她现在活成了什么鬼样子!你拿命换来了这个女人的生,可是她并不珍惜,我为你不值!苏小朋,你如果在天有灵,你会心安吗?”
我蹲在地上痛哭起来。思凡把我拉起来,推着我往楼下走:“5年了,你应该放下了,好好生活吧。”
晚风凉凉地吹过来,夜色很美,就像我和苏小朋在这里渡过的每一个夜晚。
我回头望了望二楼的那间教室,苏小朋似乎永远在里面。
向前看去,那条一直通往学校大门的路是那么宽阔、平坦。我大声喊道:“苏小朋,我要走了。苏小朋,我会一直记得你!……”
我梗着脖子,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抬手一摸,才知道泪水淌了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