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改革中,以职位分类为基础、兼顾品类分类、根据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立了职级序列,作为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
从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转化过来的“职级”,从制度上做出了公务员等级序列的界定,并与领导职务进行了严格区分。职级作为职位分类框架下的新生概念,受长久以来“非领导职务”及“职务层次”两个旧概念的影响,使得干部普遍对职级概念缺乏较为清晰的认识。在此环境下,如何清楚地认识职务和职级之间的区别和关系并加以宣传引导,是摆在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一大问题。
与此对应的,工资“级别”同样作为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之一。在“”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设计下,两者存在功能上的交叉。在工资待遇的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完善的当下,“级别”概念也同样增加了“职级”概念的易混淆程度和功能界定难度。
这种混淆可能造成这些问题:
获得职级晋升后的公务员,希望能够进一步获得与职级相当的职务权责、政治待遇等,将职级晋升与职务晋升混淆,产生新的的利益诉求。即逆向激励的问题。
职级公务员的职级高于领导职务的职级,继而打破现有的权利或利益平衡,造成管理上的潜在的困难。即对管理模式的挑战问题,在这个问题之上是如何设计职级标准和部门职级分配的问题。
此几点对于如何晋升,如何通过晋升服务队伍建设,如何利用职级制度进行公务员队伍的保障和激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