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笔之前,有很多话想说,比如今天用的笔是一支墨绿色的英雄616。比如今天是爱耳日。开头的话写在前面,内容却不知如何填充。
昨晚像做了一场噩梦,困在梦境里,双手挣扎着想要摆脱,我满脸泪光,表情狰狞,活像一只困顿之兽。
拖着箱子来到魔都以前,一直都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乖学生。大学三年,没逃过课,没谈过恋爱。整日除了课业就是泡图书馆。读诗,读小说,读散文,读传记。让自己装作很忙的样子,从没有正真了解过自己的内心。最喜欢在下雨的周末看电影。我觉得那才是我的人生,我喜欢楚门的故事,爱美丽的故事,1990的故事。无比清楚,这是小说和电影,不是我的人生。
三年弹指一挥间。招聘会,面试,散伙饭,互相告别。这一切都自然而然的到来。结束了学业,和室友来到了所谓大城市。小心翼翼开始新生活。一直睡在一张靠门边的上铺,心情不好情绪低落时,耳朵里晒上耳机,习惯性蜷着身体,把头蒙在被子里,无声抽泣。等到泪水模糊了双眼,才幡然醒悟,我不能这样低迷,我要振作起来,毕竟我还要去拯救世界!
扬帆起航,重振旗鼓。决心要振作起来的时候是没人能阻止得了。
努力想着哪部电影情节的哪些片刻,我需要这些励志鸡汤的片刻来组成我的精神家园。或者是哪本书里的主人公,从悲到喜,一切都会往好的方向发展。
尽管我懦弱,矫情,不善言辞,性格怪戾,可是我仍然拥有一颗向善的心,一颗勇敢的心,一颗坚强的心。
总会好起来,黎明到来之前,都是希望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