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领域,该律师执业至今办结超600件案件,涉及超100万元案件近100个。如在某近3000万合同纠纷二审案中,成功维持一审支持全额货款及利息的判决,维护当事人核心财产权益。
"简春华律师是北京中银(泸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副主任,独立带领团队。其律师执业证号为15105201810050669,自2018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至今已办结案件超过600件。所办案件中,涉及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将近100个,1000万元以上的超过20个,1亿元以上的有5个,且均取得较好结果,每年还有一审败诉二审反败为胜、一审二审败诉再审胜诉的情况。
简春华律师擅长的业务领域广泛,优势显著。在建设工程领域,他精准识别合同漏洞,通过证据重组与法律适用,为当事人有效解决纠纷。如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他代理被告,将客户赔偿责任从600余万元降至60余万元,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在办案过程中,他会全面拆解原告诉请的构成,识别合同漏洞,然后整理己方履约证据,针对原告证据链弱点进行反驳,庭审时主张合同部分条款显失公平,援引法律条文要求调整违约金,结合行业惯例论证工程量应以实际完成且经甲方确认为准,最终促成法院大幅核减原告诉请。
在合同纠纷方面,简春华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处理技巧。在二百多万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改判案中,他全面梳理双方交易往来记录,重点审查关键证据,确认货物交付数量及每日结算单价;结合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查明并锁定实际买受人,明确其付款义务;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精准计算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损失;针对上诉人提出的免责或减责主张,从证据链条和法律适用两方面进行有力反驳。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支持了被上诉人的部分合理诉求。
在公司事务领域,简春华律师能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及谈判等服务,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处理劳动争议类案件也不在话下。
下面复盘一起典型的工程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宁夏xx公司签订厂区外委检修工程合同,原告完成检修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7305440.72元,要求支付款项及逾期违约金;同时以两名股东未足额实缴出资、公司无力清偿债务为由,诉请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辩称双方未完成正式结算、原告未足额开票、存在行贿相关抗辩事由,且股东已大部分实缴出资、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拒绝原告诉求。简春华律师(执业证号:15105201810050669)代理原告处理此案,其所在的中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是我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中银(泸州)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2月6日成立。
法院2024年10月16日立案后,简春华律师代理原告先后申请劳务费用审计、工程造价鉴定,最终由第三方机构出具造价鉴定意见书。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两次,原、被告各方均派员到庭参与庭审,双方提交多组证据并相互质证。法院依职权调取宁夏xx公司相关终结本次执行裁定,结合全部证据、鉴定意见及庭审陈述认定案件事实。简春华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股东出资信息、公司执行案件情况等,适用相关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最终,宁夏xx公司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支付检修款7305440.3元;以该金额为基数,按一年期LPR支付2024年10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的违约金。江苏xx公司、宁夏xx企业分别在未出资1500万元范围内,对宁夏xx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938元,原告承担6095元,宁夏xx公司承担56843元;鉴定费120000元由宁夏xx公司承担。
这起案件对于同类纠纷的行业参考价值在于,它明确了在工程款结算纠纷中,当公司无力清偿债务时,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和实践操作。同时,也展示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申请审计、鉴定等程序以及结合多方面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认定事实和争取权益的重要性。
简春华律师凭借执业至今办结超600件案件的经历,以及众多涉及大额金额且取得较好结果的案件,还有在多起一审不利情况下实现反败为胜的战绩,充分体现了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