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凑是只雌性宠物狗,是马尔济斯和泰迪的杂交,这种狗也被称为马尔泰,它们体型不大,成年狗也只有数斤重而已。
凑凑年刚周岁,拥有一身蓬松且雪白的皮毛。乌溜溜的黑眼珠像透明的玻璃球,当它盯着你看时,那毫无城府又呆萌的样子,谁又能不爱呢?虽然我之前一直对狗怀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但面对着这样一只可爱的狗狗,尽管还不敢抱,也忍不住伸手要抚摸它。
凑凑天生龅牙,这让它在吃东西时,会比一般的狗更费劲,而且经常把狗粮撒了一地。也许,在动物世界里,处于弱势地位者更容易博得大家的同情和关注。所以当初,它的主人在选择哪只狗狗时,毫不犹豫地放弃了看起来比它更聪明、更活泼的其兄弟姐妹,而宁愿多花些力气来饲养它。
之所以取名“凑凑”,表面上是嫌弃这狗智商不高,傻乎乎的,只能凑合着来养。实际上,自有一种宠溺和亲昵的成分在里面。
凑凑是在城市里长大的,也因此患了城市狗经常容易患有的孤独症。当主人去上班了时,它只能被关在家里。就像一个孩子天然地渴望融入嘈杂而热闹的环境一样,出门遛弯也是凑凑最喜欢的保留节目。打个滚,撒个欢,在广阔的天地里,该是多么惬意。可是,这样美好的时光总是太短暂。为此,凑凑也是绞尽脑汁,想办法要让主人满足它的愿望。
比如,它经常会特地带着主人来到门边,在那里跑呀蹿呀,意图非常明显,无非是想出去呗。当主人不理睬它时,它还会一次次地去踩那个能发声的铃铛,铃铛里有“出去玩”的语音,也可以说是代表了它最迫切的心愿。除了这个铃铛,还有一个铃铛,则能发出“要吃饭”的声音,分别被主人放在两个地方,凑凑从来也不会搞错。有了这俩工具,主人能被它指挥得团团转呢。
偶尔的机会,凑凑被主人带到了乡下。乡下有一只雄狗,却被取了个女性化的名字叫“妞妞”。妞妞一身黄色的皮毛,个头比凑凑略大,生来就没有娇生惯养的命,也因此,它很善于察言观色,期冀以此讨得主人的欢心。尽管它对房间里的一切都表示很新奇,但最多也只敢在门边蹭一下。没有主人的允许,绝对不敢进客厅。
后来,它多次看到凑凑总是呆在房间里,似乎很疑惑:为什么它可以,而我不行呢?每次想要尝试着进来,又害怕主人的斥责。而凑凑呢,身在福中不知福,一看到门开了,就喜欢跑出去。这真是“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狗世界的围城,哈哈。
乡下狗经常在外面跑,有两次,妞妞都被车子撞了,幸好没有大碍。经历过江湖险恶的磨练,妞妞自认为见多识广,对凑凑便有些不屑一顾。而凑凑,却对眼前的一切都表示很新奇,也常常要粘妞妞。
那天,我们带着两只狗去田野里散步。跑步能手妞妞一下子就窜出好远,凑凑见了也不甘示弱,迈着小短腿屁颠屁颠地跟上,它那蓬松的皮毛让它远远看去就像一只滚动的雪球。
忽然,妞妞一下子从高高的马路跳到了下面的田地里去了。这下凑凑傻眼了,它站在路沿,想跳又不敢跳,只能盯着妞妞看。那清澈的小眼神里,充满了膜拜。
吃惯了狗粮的凑凑对主人的食物总是充满了向往。当我们吃饭时,它常常会卧在桌底下,闻到香味了,两条前腿高举,像个小孩似的趴在主人的大腿上张望,巴不得共享。
那天我吃橘子时,顺便掰了两瓣给它,据说它平时是对橘子挺喜欢的,但可能现在的橘子还不到时候,酸味比较明显,它舔了两下,很失望地走开了。
但对于榴莲,它有种超乎寻常的热爱。看着我吃时,那小眼神一刻都不肯离开。当我把带有果肉的榴莲核递给它时,它立马扑了上来,一点一点舔得可认真了。那果核,简直像被洗过了似的干净。完了后,连我的手指都不肯放过,那温热的舌头舔得人怪痒痒的。
在享受美食的过程中,它表现得异常乖巧,无论你叫它趴下还是坐好,它都会立马规规矩矩地照做,可能它是在想:我表现得这么好,主人一定会赏我更多的美食吧。可一旦吃完了,它就不愿意服从指挥了,漫不经心地敷衍一下,惹得人不由得想发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