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县区视察,一个原本是我单位的、三年前调到这个县履职的同事,打电话说要尽地主之谊,请我们这一行人晚上聚聚。
这个同事从我单位调到县区履职,那是难得的高升。我们单位这五年内只出去两人。
正常来说,人家不忘“娘家人”,我们更应该给面子。
但我对此人并不感冒。
人家在这行业里属于是如鱼得水的那一类,一些言语、行为,和我的人生理念大有不同。
我拒绝了出席。
理由很好找,县区本就是我们的下级机构,同系统里有谈的来的,借机私人招待那是很正常的。另外,说我一个亲戚在这里任职,早就约了要一见。
混社会的人喜欢圈子越大越好,结识的人越多越好。
我则不想太混同,谈的来的可以聚,谈不来就不勉强。
避开为好。也许人家也是这般想呢。毕竟气场不同,不必强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