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解读只是个人暂时的浅见。
【解读】
1、百姓正常是想安居乐业,讨厌死亡,这时若用刑罚来管理,有胆敢作怪的,抓了做了,就没有敢为非作歹的了。但一旦刑罚过度,民众生存艰难,都不害怕死亡了,那这种管理方式也就失效了,反而会引起造反。
2、天道自会有因果报应,而刑罚看上去就像是替天行道。但刑罚的处理有失公允,对执行者就很容易造成负面影响。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译文】
若人民不畏惧死亡,则以死来恐吓他们又有何用?若人民真的害怕死亡,对于为非作歹者,我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
通常应当由行刑者来杀他们,代替行刑者去杀人,好比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