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两年习惯了早起,通常我都是5点半至6点半期间醒来,一步三幌到厕所,可能这是作为一个男人除了某些少儿不宜的事以外一项重要的功课吧,点着烟划着手机屏幕看昨晚睡着后微信是否有重要消息,朋友圈比我晚睡的都在做些什么。
锅里坐着水,嘴里的牙膏沫子还没吐干净,我是个不喜欢清净的清净人,在广州享受了一年的独居时光,养成了些许不好的习惯。譬如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夜走,但是总是把耳机声音开到很大,总是喜欢走到人群中间。深夜失眠时不愿意在那只有床的房间带着,宁可到楼下便利店门前坐着看哪些上了年纪劳累了一天的人打牌喝酒,听他们吹牛,想来也挺有意思,至于有没有意义,在那段黑暗的时光里,谁又有情绪去关注那个。
水开了,就着手机里传来的声音。其实我是不喜欢听流行歌的,我始终认为哪些词句没甚的营养。所以一般我都听些有情节的东西,让自己的大脑活跃起来,譬如有声书或者某些钟爱的电影。为什么电影是听呢?试想一部电影看过十遍二十遍后您还能记不住情节吗?我最是喜欢看老电影,可能是怀旧的心思作怪,亦或是这些老电影中能看出来某个人物和自己有少许的契合。
揭开锅盖放三片面块,儿子还小,只能吃半块儿,我跟老婆两人吃两块半,早餐需要营养,得煎两个鸡蛋,年幼的儿子一个,老婆吃一个,自己.......自己已经很胖了,望着袋子里仅剩得四个鸡蛋,默默的放回了冰箱里。
其实我并不爱吃鸡蛋,是的,总觉得有股子腥味,关键的是好像是在吃一个未曾来到人世的生命,恰好我也不爱吃鸡。至少在鸡这个生物种群里我散发了足够的爱。
早餐需要煮两遍,因为老婆八点要上班,她七点醒来,几点能收拾好就难说了,等着她的时间,恰恰好煮好早餐端到面前,吃完把碗筷收拾好,替她准备好袜子,鞋子,工作证,钥匙,然后恭敬的把她送出门差不多儿子也要起床了,他儿子穿好衣服,伺候他洗漱完,端上早餐,瞬间唐僧附身,叨叨着让他吃完收拾干净后赶在九点前带着儿子出门,因为我最迟九点就要去赶公交,不然上班就要迟到了。
因为还没有开学,孩子只能夫妻两带着上班,谁的工作轻点就由谁带走,出门就是一天,直至晚上七点才能回到那个凌乱的出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