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要走了。
我是跟着我家小姐来到林家的。几年前,小姐躺在床上动不了了,我就一直在她身边守着她。看她干瘦的爬满皱纹的脸,看她那一蓬花白的头发,看她佝偻的身子,看她那双三寸金莲。
可是在我眼里,小姐还是年轻时的模样。脸上不施脂粉也很好看,头发乌黑发亮,总是梳成一个圆圆的发髻。腿脚利索,整天忙里忙外,很少见她躺在床上。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家小姐老了。常年洗衣服舍不得用热水,她纤细白嫩的小手粗糙了,手指关节粗大,那天她过来拿东西,我觉得那手就快成老树皮了。只有我知道,这双手以前秀过女红,缝过衣裳,剪过窗花,抱过孩子,蒸过枣糕,腌过黄菜,割过麦子,掰过苞谷,喂猪养鸡,照料家畜。。。
她做了一辈子一大家子的饭,洗过数不清的衣服,大人的,孩子的,男人的,女人的,大襟的,开衫的,厚的,薄的,冬天的,夏天的。她总是低头忙活,忙了我们家姑爷,忙几个小少爷,小小姐,等到小少爷老了,再忙小少爷的少爷。脊背实在不忍心让她低头又抬头的,就顺势弯下来。
她的那双小脚,因为后来不时兴再裹着,也渐渐放大了一点。我眼见着她从二八年华,走到后来的桑榆晚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她每天都看着和昨天差不多,可是怎么就和我家小姐当年不一样了?
姑爷走的那年,小姐说“人不如物”。我看见她在没人的时候抹泪,我是说不出话的,要不然我早劝她别这样了。当年那清澈明亮的眸子,早已被油灯熬干了,早已被生活磨砺地失神了。她经常说,怎么连穿针都不中用了,怎么就是找不到针眼呢!
即使老不中用,我俩还相依为命。她看着我,一定会想起自己的青春时光,我看着她,也依然能发觉她的美。
可是几年前,小姐晾衣服时摔倒了,没能爬起来。九十几岁就真的腿脚不来了吗?人还真是脆弱呀。她在床上躺过很久后,终于还是闭上眼,再也没睁开。她的儿孙们给她盛装打扮,她的儿孙们围着她哭,她的儿孙们把她抬走了。打那时起,小姐就再没回来。只有我,还一直在她的床头看守着。
等了这几年,我也乏了。我当年那闪亮的油漆都磨没了,我也不记得自己的花纹是什么样。就像被所有人忘记了一样,很久很久都没人瞅我一眼,没人跟我说一句话。枯坐太久,有时候我都忘记自个儿了。
偶尔有人到我们房间来一趟,就撂下一句话,“哪天,把这箱子处置了吧。这老古董,也没人用了。”
小姐,我还记得,你当年坐着大红花轿来的林家,我也是风风光光陪你来的。你说,人不如物。可是,你走了,我也没有留下的必要了。
咱们这个房间,除了我,桌椅凳子都时髦。因为你爱惜我,还留着我。其实呢,我现在想想,要是身子骨早些乏了,说不定就能陪着你一起去了呢。
现在,我也要走了。
人都说,只要你记得,离开的人就没走远。要是我也走了,还不知道咱俩是不是就如同断了线的风筝,一去不回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