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刊发了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理论文章,解读了近期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征程中,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至关重要。正如古人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只有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知责于心,明确使命担当。知责方能尽责。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全面责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党的事业发展中,每一个党组织都肩负着重要使命。党委(党组)作为管党治党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必须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要充分认识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知责还要明责。要明确党委(党组)班子的集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细化责任清单,确保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只有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才能避免出现责任虚化、空转的现象。正如诸葛亮在《出师表》中所言:“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各级党委(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刻,更要明确责任,勇挑重担。
担责于身,积极主动作为。担责需要勇气。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需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无论面对多大的压力和挑战,都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敢于正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担责更要行动。“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而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履责于行,确保工作实效。履责重在落实。“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要把各项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履责要见成效。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通过全面从严治党,要使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更加忠诚干净担当,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变化和成果,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
问责从严,强化责任追究。问责要有力度。“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让问责成为常态,使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问责要精准规范。要按照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准确界定责任,合理确定问责方式。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要做好问责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跟踪回访,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新激发担当作为的动力。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持久战,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打赢这场战役的关键。只有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问责从严,才能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