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地方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文:幻亦痕


我是个作家。

我一直在想,人生的意义。满脸络腮胡的囚犯,把睾丸当太阳的疯子,被蝴蝶梦到的睡懵子,辩日的孩子,也都在想。

我试图炙热,将故事丰富,情节曲折。爱情的长度不断拉扯,美好和悲伤一起延续,几行跳动的文字节奏着跳动的心,故事的结尾是我不再想你。

读者感动,写者微笑,只是可怜情节里的人物,被加着不情愿的姓名做着不情愿的事。他们是否鼻酸,是否流泪,笑声是否爽朗,或者刻意地演着煽情的片段,每个动作都是挣扎。

我在乎文章的长度,我觉得赋予故事一个精彩的开头吸引读者,这样可以多一些稿费。主人公是个北漂的打工人,大年夜独自在城市中看着万家灯火阑珊,我想他作为一个男人,虽然不能哭,却也应该难受。电话那头是爹娘的乡音,电话这头是他对于美好生活的遐想。他应该还暗恋一个同公司女孩,那个女孩的生活条件很好,自己有一辆桑塔纳轿车,喜欢背着路易威登的包包,手腕和脖子上都有着银色首饰,右手中指处有道浅红的印痕。他经常见她穿着米白色的不同款式裙子,每天早晨打卡时都带着没睡醒的朦胧。她的普通话比自己更标准,声音很好听,和人讲话时掷地有声,干脆利落。

她见人应该都是笑着的,很有分寸的善意,没有好奇没有欲望,清淡,有距离感。他没有经历过的故事或许她都了解,所以成熟。

他就是觉得她挺好的,哪里都好,人就是这样,一喜欢起来,哪里都好了。脸上的痣看不见了,曾经的争吵看不见了,别的女人都不漂亮了。他每天记录着彼此对话的次数,对眼的时间,甚至是她最不吝啬的微笑。他把工资分成四份,一份给父母,一份给房东,一份应付日常开支,还专门给她攒了些钱。他想万一要是哪天真的能娶她呢?

下班回家,刻意地等到了她随机的点数,他和她和同事们挤在一个电梯里面,彼此并没有说话。他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故意没有多看她一眼,但余光一直在她身上。并没有什么回应。眼神的无限试探只得到无声的答案。

我不知道这么写他的心理他是否愿意,回了家收拾完以后他蜷缩在床上,半遮掩的窗帘透过半匝月光,把头缩在被子里,只剩下呼吸起伏。我想给他加一段做梦的情节,情节里她牵着他的手。

他实在是想退房了,隔壁的租房的中年男人每天醉着回来,每天半夜对着空气骂人说醉话,这个中年男人点了一大堆的人名,大概都是同事和上司,各种话语不分黑白地往名字上面抹,这男人想必也是个欺软怕硬的贱种,仗着空气的沉默把一堆人骂死,再骂活。

这中年男人相貌很好,匀称的身材,比主人公高半头,能有一米八五。主人公经常能和这男人在早晨碰见,两个人一块儿过马路上班,中年人有时会跟他说几句话,无外乎寒暄。

他其实很厌恶这男人,白天斯斯文文,晚上随便骂人。他不禁想到自己的同事、上司,是否也跟那个男人一样每天晚上喝醉后喊过他的名字。

他起码没有这种能力——把人看透的能力,无法把人从白天看到晚上,从外表看到本质,从孩子看到祖上十八代。

没有一条法律要求人们不穿衣服赤裸着对人,也没有一条法律要求人和人必须句句真心,毫无害人之意,否则即刻死刑。所以人们套上厚重的衣服来掩饰自己的本体,用着圆满的狡猾相互试探。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喜欢纯不纯粹,是不是只想让她快乐?还是只想睡她?梦里会不会是欲望,梦醒后会不会是满足?他是不是其实和那个喜欢黑夜骂人的男人一样是贱种,那男人是否跟他一样喜欢某个女人,那男人喜欢那女人的什么?内在还是皮囊,还是一半一半?

写到这里我觉得自己没有把控好文章的节奏,文章到这里应该煽情。在异地漂泊的年轻人只能把眼泪吞在肚子里,太阳看不见,月亮看不见,自己也看不见,爱意缠绵成纠结,心和肉体都在流浪,这里应当煽情的。

大约不必了罢,我想,反正还要控制文章的详略,就像我无法准确感受到生活中的喜悦差不多,这一部分到此为止比较好。

主人公起床了,时间跳转至次日,他去上班,环境不错,空气突然变得甜甜的。按道理来讲恋爱应该在此刻发生,气氛已经渲染到这种程度,言情文里此刻多半有人要摔跤了,一不小心栽在谁的怀里;恐怖文里这么美好的气氛总要有几个人莫名其妙出事;生活文里他的领导要告诉他什么重要的消息让他应对。可我只打算写一个平淡的故事,所以这么美的早晨他照样去上班,照样平静,他掉了十几根头发,他把头发扔到垃圾桶里。

到晚上八点半他回家,打开房门没有刺客,没有杀手,没有赤裸的女人坐在床上。漆黑的屋子被刚打开的电灯照亮,灯管不时发出“嗡嗡嗡”的声音,这屋子和早晨自己离开的时候没什么不同,水杯里没喝完的水少了几毫米。他打开电脑弄完一个今天剩下的小尾巴,破天荒没有着急热一壶开水,静静走出家门走到外面,在隔壁新开发的楼盘里的公园里转几圈。里面散步的人大多是业主,他不是。他连门禁卡都没有,跟着人进来的。

我觉得我不是个合格的作家,感受不到他应有的孤独,一个人在一个不熟悉也不欢迎自己的城市,挣扎无人懂,残喘无人懂,一样的夜晚一样的霜,惨淡笑几声还可能被读者嫌弃矫情。应该会有几个点来证明他的孤独的,也就是所谓的细节,但我狭隘地认为满世界对于他来说都不热情,他眼里的一整片世界是一个模子。写作太难了。

他回家前买了两瓶啤酒,回家后倒在剩着水的杯子里喝,喝了一口,是啤酒味道,又喝了一口,还是啤酒味,他试着喝出感慨、眼泪,喝完两瓶酒都没感受到。

他叫了几个喜欢与不喜欢的人的名字,尤其默念几次那个女孩的名字,戛然而止。

沉默地睡下。

我不知道他对于这个情节怎么看,满不满意,有没有一刻被感动。

我坐在一个人的房间里,面前是一堆稿纸,中性笔在纸上来来回回,稿纸上还有着几个什么都不是的简笔画。此刻主人公和他喜欢的女孩在纸上,接下来的情节也在纸上,我设计的煽情桥段和催泪对话也在纸上,期待他们感动,期待我的读者感动。

在男主看不到的二维平面上我构造着三维的故事,后面的事情他看不到,我却能看到。

写字台正对着窗子,窗外没有电线杆和麻雀,不是绿皮的火车运着一车车的煤炭通向四面八方,钢筋搭成的规则将人牢牢锁住,耳机里响着周杰伦的歌。

一天能听几首歌,一天能吃几顿饭,能看几次云彩,能碰见几个熟人,接到几个快递。一生能有多少段恋爱,能有几个小孩,能有几次机会,几次聚会。

都是有数的,一次少一次,我非要把它们活成无限。生命有限,什么就都有限了。

我一直觉得人大抵都是孤独的,蜉蝣般的生命,没有预兆地开启,又没有准备地结束,在一颗尘埃般的星球上四处看看,还有人情愿在一个坐标点上孤老终生。我不确定自己是哪种人。

我已经想到了主人公的结局,经历了一些事情,最后准备攒钱,把钱分两份,一份给父母,一份去旅游。把他给那个女孩攒的钱也用了,准备去世界各地看一看,天高地广。

接着上文,主人公醒来,又到另一天。嘴里只有淡淡的酒气,啤酒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扔在垃圾桶里,脑袋不昏不沉,他又去上班,今天打卡的时候和那个女孩一起下楼,女孩不知道怎么,和他说早上好,他很开心。

他看到她嘴唇上闪动的光泽,手臂走路时自然地摆,眼睛里闪耀着亮点,今天穿的是浅蓝色格子裙,裙角在飘。她没多看他几眼,多半低着头,和他保持着半米的距离,她左耳的耳环在一闪一闪,长发在身后披着。淡淡的香气从她身上弥漫开,被呼吸浸透。

第一次对视。

“今天天气有些热,气温要回升了。”他绞尽脑汁地想着话题。

“是啊。”女孩没有多说什么。

他觉得是自己昨晚喝啤酒喝出的好运,没有中再来一瓶却中了多见一面。只是我安排的剧情而已。

弹落身上的疲倦,丢掉身后的风,他上楼时独自回想刚才的对话,觉得自己说得太笨,不够好,太死板,如果再一次多好。

他休息时给爸妈打电话,爸妈很高兴。老爸老妈都是职工,退了休,老爸在看电视,老妈去市场买菜。

他鼓起勇气,决定下一次主动和她说话。

我曾想过生命的意义,结果是没意义,人们太习惯把每件事都赋予哲理,给人玄而又玄的勇气。那一花一木怎么算?发呆怎么算?喜欢怎么算?死亡后的灰烬怎么算?没有我们的时光怎么算?

所以我想把他的爱情,写得随意一点。

我起身喝了一杯水,点了一个羊杂外卖等吃午饭。外卖小哥很好,不到八分钟就送来了,我给了一个五星来肯定他的业务熟练度,羊杂还很热,我又热了几个馒头给吃,味道也很好。

他和她的话逐渐多了起来,从天气到衣服款式,从工作到电影。三个月的时间两个人成了朋友。他小心翼翼地维护着彼此的距离,一点点贴近。

恋爱总是从越界开始。语言里多了几个字的暧昧,动作里一次又一次地琢磨,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看电影,第一次约会。

他和她现在是朋友了,能够毫不顾忌地给她送一些小小的礼物,捎一杯奶茶买一盒自热餐,一切尽在不言中。女孩还是平平淡淡的性格,并没有因为他所营造的若即若现的关系而更热情一些,其实三个月来只是主人公对女孩越来越放得开,越来越亲近而已。

他也知道。

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是一个猥琐的窥视者,窥视着别人的爱情,准确说算不上爱情。就连主人公的小动作我都了解。他忘了很多东西,忘了自己的家乡,忘了生活的逆境,感觉种种奋斗都有了意义,他想买房,买车,他想和她结婚。

女孩对他的打趣笑而不语。

他说,你能和我去看电影吗?

她笑了:“为什么?”

“啊?”

“为什么找我看电影?”

“就是和你关系好吧。”

“和你关系好的人那么多,偏要是我?”她连头都没抬,看着电脑里的表格,手指按着鼠标。

“哦。”他犹豫了几秒钟,预感到成败在此一举,憋了半天还是得说:“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女孩头也没抬:“什么时候看电影?”

“你来定!”他隐藏着内心的激动与欢喜。

那天晚上他激动得睡不着觉,一个人的城市从此成了两个人的地方,他会在此安家落户,他会有孩子,他会当爸爸,当她的孩子的爸爸。他会成为一个丈夫,他会老死在这里。和她。那一晚他想了很远。

他和她确定了关系。

他又一次把目光投向她衣服的款式,包包的款式,首饰的款式,越看越自卑,内心是有些后悔的,自己确确实实配不上她,为什么要和她谈恋爱?耽误她一下好吗,以后假如不能和她走进婚姻,她后来的男朋友很可能会因为他而笑话她。

她不说话,安安静静地陪他看电影。电影不惊悚不言情,是一部偏治愈的家庭片。看完电影他们说了两句感想就去餐馆,一切水到渠成。

他打量着城市,灯火还是那么多,房子还是那么多,上学的上学,下班的下班,逛街的逛街,互不打扰,毫无规律地规律运作。他工作五年了,最近打算先买一辆二十万出头的车。

两个人走到夜晚时就分开了,互相说了再见。他回到了他的家,小小的房子里昏暗一片,在电灯打开后一瞬点亮。今天隔壁的中年男人已经开始骂人了,他隐隐约约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他和她的进展飞快。“进展”二字其实我非常不喜欢,用在爱情上更加不喜欢,好像把爱情当成了副本任务,终极BOSS是结婚,一堆人盯着进度条看着一个人如何完成这可盐可甜的任务。

他幻想她的家是怎样的,是不是很大,是不是住在市中心,是不是就连开的工资多少都不在乎地生活。

她给他发微信,说她到家了,他还是很开心。想到明天又能见面,更开心了。

我想此时他就不孤独了,他的心因为一份爱重新热烈,黑夜中也能安眠,啤酒的味道不再苦涩,空荡荡的沉静的房间不再窒息。他应当不孤单。

他的爱情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因为结局不很重要,过程往往让读者更心动,能明白读者要什么是一个作家的必修课程,读者要什么我就写什么,不要底线不要逻辑不要三观,绝对迎合读者是我最大的服务宗旨。

有一天他带着她去他的房间里做了爱。女孩看着简陋的房子笑了笑,不嫌弃也不喜欢,是善意。

他一件件脱掉彼此的衣服。

女孩的脸上没有期待的红晕。

她白皙的皮肤裸露出来。

那天在冬季,两个人很快褪掉厚重的衣物,赤裸裸地看着彼此。他观察着她的身体,没有想象中那么吸引男人,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吸引男人。两个人的配合之下将爱情达到顶点。她主动握着他的手。他看到她右手中指上仍然没有淡掉的一圈浅红印记。

他左手搂住她的腰将她紧紧贴靠在一起,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大城市中尽管人们褪掉了所有衣服还是褪不掉隐形的枷锁。她没有告诉他那是什么。

他把玩着她身上的饰品,眼神却一直停留在她的手指上,怎么之前暗恋她的时候就没看见这一道小小的破绽,而现在却看见了呢。

他们分了手。


他们照样在公司里见面,像陌生人一样,心照不宣地忽略,整个公司里的人都是陌生人。

他没有说话。

精神和肉体都在游离,他至今仍不知道他爱她的什么。是不是肉体,是不是精神。


我写到这里,应该就是文章的结尾。我喝了两瓶啤酒,并不是很喜欢这篇文章,我认为故事太单调,没有读者最爱的转折。我把这篇文章生生写成了恋爱文章。他的生活应该再曲折一些才能够吸引人的。

我把这篇文章发给她看,她说现在在南京签合同不方便看,等晚上电话找我。

到晚上她说这文章写得太淡,而且关于“她”的描写她很不满意。我回复了一声匆匆挂了电话,电话那头是不会动心的声音。

我喝了两瓶啤酒,待在百十平米的盒子里,肉体和灵魂都不打算再挣扎,情绪在苍白的纸面上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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