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辩友说的很有道理,讲说偶像化的好处,带来的全新资本的注入,能够产生积极影响。但是体育的发展有两个方面对方辩友没有兼顾到。我们今天考虑的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需求。
首先体育想要发展,需要普及。那么体育明星的偶像化是否真正能够促进体育的普及?我们不否认当人们有了偶像,会做出效仿的行为,但这真是体育的普及吗?足球有世界杯,篮球有NBA、有名人堂,我们能从中找到很多我们中意的明星。我们也会尝试去打球,尝试练习各种技法,这是模仿,这真的是篮球、足球运动的普及吗,我方认为不是的。现在中国足球运动有了吗,有了!你问一下喜欢踢球的朋友们,现在你们踢球跟之前有什么区别吗?他大概会说:可能球场更舒适了,比赛更规范了。所以发现了吗,有发展吗?有了。发展体现在哪里?区别和差异!这才叫发展。体育明星偶像化带来的新的资本,带来了很多“有生力量”。有利于我们足球运动的发展吗?不见得吧。
第二点我们讲 : 体育想要发展,需要支持。我们有了球场,有了好的设施,有没有人来踢球呢?2015年,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公布。其中近期目标是说 : 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创新中国特色足球管理模式。这个东西,体育明星的偶像化能够完成吗?不能。我们的足球,想要找到青年一代的生力军,需要从娃娃抓起。中小学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足球特色学校,青训营,女子足球学校的比重要增加。我们想要有人来踢球,但是仅仅凭借爱好是不够的,凭借偶像是不行的。我们需要的是,一套完整的足球选拔管理体系。一颗小树,不加修剪,无法成森。体育运动也是如此,而且我们一开始的运动习惯更再一定程度上决定我们的高度,我方希望能够从一开始就有系统,而不是自由发展。
综上诉述,我方坚持认为 : 体育明星的偶像化不利于体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