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小混混,十四岁就辍学离家进了社会。双亲早早撒手人寰,亲戚也是不管不问。当时年纪小,跟着一群社会青年小打小闹。干的都是些登不上大雅之堂的混账事,还觉得自己闯出了些名堂。
该干的,不该干的事儿,都做过。各式各样的人也算见得差不多,大多数是瞧不起我的。也对,就我这么一个烂人,活该被瞧不起。
后来,我跟着大哥接了一个大单子。那年我十六岁,所有人都在我面前死了。一个不剩,所谓大单子,就是给人当了挡箭牌,我们都被骗了。我以为我会死,但是没有。骗了我们的老板,把我带走了,他让我以后跟着他。我信他个鬼,他杀了我的所有亲人,留我一个祸患在身边?
“你不怕我以后杀了你,为他们报仇吗”
“你没这个能力”
毕竟是年轻气盛不懂事,人用了一个激将法,我就上了套。跟了他七年,就是为杀了他,给老大他们报仇。这七年里,我沾染上了更多阴沟子的烂事。才发现,以前的自己真的是在小打小闹。我一直跟在他身边,保他不死,成了外界所传他忠心耿耿的卖命走狗。倒也不是,我只是希望他能死在我手上。大哥他们,虽然只与我相处短短两年,但他们就像我的亲人。害了我亲人的人,只能死在我手上。
这些年,他所有的生意我都是尽我所能的破坏掉。搅局,报警,泄露给对家,那些个小虫子我没少往他身边安排。我相信他都看在眼里,但我毫发无伤,甚至还能算得上内部高层。无所谓我怎么闹,反正他死不了。是啊,有我他怎么会死的了。他只能死在我手上。
我折腾了七年,他还是没垮。甚至还有生意越做越大的趋势,我想了想,闹来闹去也没什么意思了。我这些手段在他眼里也是不够看,目的也只不过是让他死罢了。搞这些小动作,只是耗费自己心力。
那些看不惯我平日作为的人,七年里一个个消失。渐渐的,就没有人说什么了。甚至闹的最大的一次,他差点就丢了命。可还是没有人敢说我半个不字,我就像被他圈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笼子里娇弱的鸟儿,又能翻出什么浪花呢?
但是他看错我了,我永远不会是笼子里的金丝雀。我是笼子里的虎,若不拿出百分百的精力对付我,就会被我夺去性命。连个骨头渣都不会剩下。
在他又一次身处险境,被我所救之后。我失踪了,离开了他。他的金丝雀,飞走了。
再看到他,就是三年后了。我用了三年,占有了他的一切。他一无所有,什么都不剩。包括他的命,终于都牢牢的握在我手里了。
我想起十六岁的时候,他把我交给了手下。让我,有能够杀他的能力之后,再去找他。手下,多数也都是混混出身的罢了,能做些什么我再清楚不过。他们没有心,是从里到外烂透了的。我在这样的地狱里,活了很久很久。那时候,时间对我没有意义,细数就是折磨。
但,好在,拜他所赐。我学到了很多,也成功的变成了从里烂到外的人。
现在,我这个彻头彻尾的烂人,终于踩在了他的头上。他败给我了,终于死在了我的手里。他死的跟大哥他们一模一样,甚至比他们惨上千倍万倍。这都是他应得的。
十年了,他终于死了。我却没有感到快乐,或许从很久很久以前我就不知道快乐了吧。
我站在如今属于我的大楼上面,脚下是曾经他手下的尸首。楼顶上一堆一堆的,都是人。他躺在楼边上,闭着眼。脸上永远都是那副微笑的样子,他笑了一辈子,死的时候都在笑。
“好吧,现在我终于有杀你的能力了。”烟头的光微微闪了一下,我吐出一口气,淡淡的弹了弹烟灰,“我来找你了。”
我带着他,跳下了高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