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用兵——读《道德经》第三十章

原文: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译文:

用道辅佐国君的人,是不会用兵力逞强于天下的,因为以力服人,人必不服,还是会遭到报复的。试看军队所到之处,耕稼废弛,荆棘丛生遍地。每次大战后,不是因尸体蒸发,传染疾病,就是缺乏粮食,造成荒年。

因此,善于用兵的,只求达到救济危难的目的就算了,绝不敢用来逞强默武,只求达到目的的,就不会矜持,不会夸耀,不会骄傲。只求达到目的,就知道用兵是出于不得已,就不会逞强。

持强是不能长久的。凡是万事万物,一到强大壮盛的时候,就开始趋于衰败。所以默武逞强,是不合于道的。不合于道,如飘风骤雨,很快就会消逝。

引语:

持武力的危害:圣人从不把别人 是必然的事看做必然,所以没有相争的事,普通人把别人不如此认为的事当做必然,自然就容易有纷争。有纷争就会动干戈。若习惯了干戈,人的行为随之也暴戾恣睢,终致遭到毁灭的命运。

战争是残酷的,也是残暴的,让人触目惊心的。战争危害甚大,人最宝贵的生命权利会因之受到践踏,军队所到之处,代人而起的是荆棘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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