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最高效、最便捷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最高效

家庭暴力以往“取证难”,现在法院在受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作出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最便捷

《家庭暴力告诫书》一份要交家庭暴力受害人,如果提起诉讼,直接提交法院就可以作为证据,而不用向其他机构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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