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春,今年二十二,是个孤儿,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做服务员。从小,我就不喜欢过年,因为,我没有家,没有爸妈。
01
三年前,我交了第一个男朋友,他没车,没房,长得也不帅,还比我大了整整十六岁。但是,从我认识他的第三天,我就和他在一起了。因为,那年除夕,他把我带回了家,给我做了顿年夜饭。
因为一顿饭,和一个男人上了床,恐怕我是第一个人。但是,我一点都不后悔,我想要有个家,一直都很想。
于是,十九岁我就跟了他。没名没分,还无怨无悔,开心得跟着傻子似的。朋友说,如果被他卖了,可能还在替他数钱。直到,有一天,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带着个六岁大的孩子来找我,我才知道那个男人早就已经有家了。
我有了家,却拆散了另外一个女人的家。本来,我可以咬咬牙,狠狠心的。可我,看到了那个孩子,就好像看到了当年的我。
02
我知道,虽然我喝酒、抽烟、打架,有爹生没妈教,不是一个好女孩儿,但也知道,不应该拆散别人的家。
所以,我离开了这个男人,消失在了他们的面前。他们三个人的家,不属于我。终究,我还是一个人,也许这是宿命,逃不开。
其实,我没有那么圣母,也没有那么伟大,毕竟我那么不喜欢这个城市,甚至这个社会。甚至,还想过去死,或者犯点事去坐牢,消耗点国家的大米。这样,至少不再是一个人。
可想想,偷个东西,几天就出来了,没意思。杀个人吧,是可以在牢里待久一点了,但是有点可怕,我怂,可真下不去手。
什么时候,可以不再一个人呢?就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想,想着想着,一晃神三年就过去了。
03
又是一年除夕。我渐渐有些怀念三年前那段简简单单的年夜饭。不过,我都快想不起那个男人长什么样子了,只是单纯的想要吃顿年夜饭而已。
这三年来,我都在酒店工作。哦,别误会,不是那种被人诟病的营生。就是吃饭的那种酒店而已。这工作挺好,逢年过节不放假,也最忙,忙到我没有空去想“家”这个词。
而且,还可以看着来来往往的客人开开心心地吃着年夜饭,热热闹闹的,多好。就跟,我也有家,也有年夜饭吃似的。
不怕你们笑话,客人走了,我还会偷偷地在包厢里坐会,吃点他们剩下的饭菜,假装我也是这桌的一员。
04
别说,我们酒店的饭菜,味道确实不错,就是洋葱放多了,吃着吃着,我怎么就忍不住会哭呢?
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都把同事们给吓着了。其中一个叫大坤,傻乎乎的,却急匆匆地冲过来,手忙脚乱地给我擦眼泪。
哦,忘了介绍,大坤比我晚进酒店半年,平时话不多,说他几句也只会笑,却对我很好。我知道,他喜欢我,可我多少有些怕了,不敢回应。
下班时,已经接近凌晨,回去的路上,到处都是烟花爆竹的声音,灯火辉煌,却刺眼得狠。
05
临近住的地方,我看到远处有一个人拎着大包小包好像在等着什么人。走近一看,是大坤!手上拎着的好像是菜。
他还是那么傻,挠挠头,笑着说:“我爹妈前两年走了,回去也是一个人,搭个伙,咱们一起吃顿年夜饭吧!如果,你喜欢,以后……我……我天天给你做……嘿嘿嘿……”
这一刻,我的眼眶忍不住红了,用力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以后的日子,万家灯火,终于有一盏可以为我而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