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之前写过一篇吴老板成长记,今天我还要写一篇人物,虽然不是写给人物杂志,但是我这个不是人物的人物要把我笔下的人物写的像个人物。如果这个人物不是你心中想象的人物或许你也很人物。
大手,见名如见面,哦不,是手!见面如见手,我们也叫他手哥,从这两个名字大概你已看出端倪,这些名字都是以他的“手”为中心辐射开来的。我们都属于灵长类动物,他可能属于手长类动物,一双大手招摇在身,本来英气逼人的他无奈输给了手,再加上以手为缀词的名称贯之于他,他的手成为了他身体的抢手货,想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说的就是他吧。只是啊,可惜了他的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修长的脖颈,凹凸的胸肌和腹肌。可惜了它们就像皇帝后宫里的女人们一样,好看却也只能默默的好看。
大手读高中后喜好篮球,科比为其偶像。因为钟爱科比太甚,为致敬偶像,也要给还在上小学的球友一个下马威,在面对高出普通篮球架负好几十厘米的篮球架子时决定要扣一次篮,在一个加速起跳之后,一个单臂风车把球砸向篮圈。很漂亮,球进了,但手也骨折了,于是右手不得不在石膏的呵护下开始度日。而可惜的是他的左手没有在打篮球的时候及时开发出来,一向以手著称的他在那个时候几乎成了无手之王。因为生活不能够很好的料理,所以一向积极好学,勤奋刻苦的他也无奈放弃了学校门口许久没去的麻将室,不情愿的休学赋闲家中。伤筋动骨一百天,再到开学之时,本是学长的他,优雅的挎着打着石膏的右手,谦虚的和我们坐进了一个教室,重新开始了高中二年级的漫漫人生路。幸运的是后来我们住进了同一间屋子,成了最好的兄弟,而他的故事还很多。
后来我们知道了大手不仅喜欢篮球,他还很喜欢吃。如果说喜欢还是一个棱角不够分明的词语的话,那我稍微调整一下,把“喜欢”换成“能”好了。我向来不喜欢凭空捏造,相反更喜欢就事论事。我想每个学生心目中都有一家学生时代校门口最美味的,记忆最深刻的小摊或是小店吧。而在我的心中这家小店却被大手长时间伴随和笼罩着,每想到这家小店大手就像连锁记忆一样立刻显现。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且听我道来。那是周末,一个阳光明媚的有点多余的中午,早上大家都睡懒觉,不曾进食早点。一向胃口都大开的大手在去吃饭的路上只是云淡风轻的跟我们说了声今天中午有点饿。这种话我们也没有当真,也没有必要当真,饿不很正常嘛!只是接下来在坐向朝东的宜宾燃面馆进食四碗的数量确实让我们对他的“饿”刮目相看,不对应该戳瞎了看。怪我们不识人间之饿,尤其是他大手哥的饿。好了,如今的大手,饭量好像不似当年,但是减去的饭量好像转移到了酒量上去了,曾经凹凸的腹肌也被下肚的啤酒冲得只凸不凹了。
再后来,我还要说的是大手不仅喜欢篮球和吃,他还顺道喜欢了姑娘,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不止一个姑娘。不过这里要澄清一下,不止一个的意思是不是同时进行的,多说一句避免误会。大手是射手座,生性不羁爱自由,爱自由的天性也淋漓尽致的洒在爱情上面,爱的深刻,放的豪爽,再爱还是一往情深,这些真是想我等羡慕不已。上大学后,性情依旧,听说为了追到他现在的女朋友,在暑假兢兢业业的抄一遍《史记》只为了承受住准女朋友的考验。不过,说真的,这种考验虽然奇葩了那么点,但还是还颇有一丝浪漫。当廉颇老矣,回想当年追过的姑娘时,也能咬紧老牙自豪的对子孙们说,爷爷我当年也是文化人,是用文化人的办法追到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