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墨子》每天一篇之一一〇(兼爱3-18)

昔者越王勾践好勇,教其士臣三年,以其知为未足以知之也,焚舟失火,鼓而进之。其士偃前列,伏水火而死有不可胜数也……当文公之时,晋国之士,大布之衣,牂羊之裘,练帛之冠,且苴之履,入见文公,出以践之朝。故苴服为其难为也,然后为而文公说之,未踰于世,而民可移也,即求以乡其上也。

终于能够清晨早起,做自己真正的属于自己读书学习加心得体会,哪怕是写点流水账也总比一无所得好多了。

从前的越王勾践比较勇猛善战,刻苦训练他的将士们三年,以他本人的智慧还是不能有把握他的士兵是不是真的足以可用,于是就(在实战训练中)故意一边放火烧船,另一边擂鼓为令命令将士前进。于是他的将士们前仆后继奋勇争先,在水火之中倒下去而死掉的不计其数。

在当时的那个时候,如果停止擂鼓前进而撤退的话(也是可以理解的),只不过评价越国的将士们那么可以说是非常害怕的了。所以说自己烧死自己是很难的事,但是越国士兵们却做到了,就是因为越王喜好,于是世事没有什么实质性变化,但是民风却大大改变了,这就是人们的君王所追求崇尚的结果。

从前的晋文公在世时喜欢穿粗布衣,于是晋国的人士们就都愿意穿粗布的衣服或是穿母羊皮的袍子,戴厚帛做的帽子,穿粗糙的鞋子,并以这身打扮入朝觐见晋文公,可以出进各个部门来来往往。(平心而论)所以说爱好穿粗陋的衣服是难做到的事,但是因为君主文公喜欢,也没用多长时间,民风却也改变了,这就是人们为了迎合自己的领导者而崇尚模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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