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红星四亮】党员学习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八、九章
001 一次学习
第八十一条 在学前教育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本法未规定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002 一点思考
作为一名一线幼儿教师,读到这条款,我深刻体会到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我们必须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即使本法未明责,也要自觉参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确保孩子的安全与权益不受侵害。这提醒我,教育不仅是爱的奉献,更是法律规范的坚守,让每一次互动都合规、安全、有爱。
003 一个行动
基于此,我们要学习相关法律条文,并与同事们协作检查活动设计:如确认劳动安全、防虐童措施到位,若发现隐患,立即记录并上报园方或上级部门。通过主动预防与监督,为孩子营造零风险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