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据说是愚人节,但是好像没有什么愚人的味道了。可能今天忙于工作一天,也没得刷刷网上的愚人新闻,所以也不知道别人愚了没,反正我是愚了,而且我是自愚。因为工作上的拖拉和懒惰,今天核对一些账目的时候,发现竟然缺了很大一口子。在现在的日子光景里,除了用雪上加霜没什么可说的了。收入锐减,现在还要填窟窿,确实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4月1日是愚人节,记得有点这个节日氛围的也是在学生时代,偶有性格较开朗的女生笑嘻嘻地和你提起这个节日。所以这个节日给我的记忆也仅存以这样的记忆,一个样子模糊的女同学(具体是哪个女同学真的不记得了,或者说压根都没有过这样的场景只是我想出来的)笑着对你说,今天是愚人节哦,有没有想过怎么过啊?然后就没有下文了。我心里也只能闷声一句SB才过这样的节。
当然这一天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回忆,也就是哥哥张国荣的忌日。平心而论,我不怎么喜欢哥哥,但是这并不能否定他的才华和魅力以及影响力。只是在我追星的时候,哥哥已经看破那个圈子了吧,所以出现在我视线的情况较少。当然也不排除当年资讯少的原因,所以知道外面精彩世界的渠道少,渠道少意味着消息就少了。哪怕是自己中学时代喜欢的beyond,也是在家驹逝世后多年才开始能听到他的歌。记得小时候唯一的运动娱乐就是打篮球,那时看NBA都没有直播,只能看看新闻或者简讯。不可否认,公牛队的乔丹进入了我的视野成了我的偶像。老实说我打球还是可以的。但是乔丹退役后,我就不再喜欢篮球了,其实这个不是主要原因。最主要的还是我个子太小,打篮球打到自己自卑了。
97年的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的时候,在烟草公司几个刚毕业的职场新人的影响下,只要有比赛直播的晚上就提前预约霸占我家电视看直播,跟着一起看直播的我爱上了这项运动。当然与我成为球迷没什么关系,中国队还是没有进入决赛,这一点充分地说明了我就是一个凡人。98年的世界杯,罗纳尔多这个被称为外星人的物种深深地吸引了我。那时起,我如痴如醉地关注着我的偶像,不可否认那时他的女友也非常地吸引人。我喜欢罗纳尔多,所以我喜欢巴西队;我喜欢罗纳尔多,所以他在什么俱乐部我就喜欢哪个俱乐部。我喜欢罗纳尔多,在一起看球赛的时候,偶像抢位进球但是样子不甚美观(记得在皇马的时候,肥罗有一个进球是倒地铲射,但是速度过快差不多大腿坐在球上,跟着球一起进去的)被旁边的朋友嘲笑,我都感觉不太乐意。
这项运动我喜欢了很久,一直到大学毕业。上初中的时候还曾经有过想法去上足球学校,做职业足球运动员。想着自己在球场上完美控球,戏耍后卫,再玩弄对方守门员,最后很无趣地轻松带球进门的孤独求败感以及玩弄对方以股掌之中的快感,这是我迷上足球之后脑海中无数次幻想出来的场面;就如同岛国电影里经常出现的场景,电影里的人物幻想着自己的梦中情人无数次地左手撸完换右手撸。当然也是停留在想想的阶段,最后还是没有勇气跟家里人提出来自己的想法。在那个相对保守的年代,估计也没多少个同龄人有足够的勇气跟家里人提出自己的想法。甚至在一段时间里,我的梦想从做警察变成了当职业足球运动员。读初中的时候,自己掏零花钱举办过足球比赛,当然参加比赛的就是一起玩的那些小伙伴。比赛用球也不是足球,是用旧得脱皮的篮球,充气没那么足,大家踢起来脚没那么痛。看着小伙伴们,在放学后的傍晚光着脚狂奔着围追堵截一只破旧的篮球,我有一种莫名地成就感。当然,那次比赛我没有用尽全力踢,我只是参与了进来,更多的是调动积极性把比赛氛围搞好的角色。
上了高中认识了更多的足球爱好者。我们每天奔跑在黄色灰土中激情飞扬,仿佛世界就是由我们创造的,牛逼哄哄地在球场上大喊大叫,有时甚至跑去篮球场踢,后来的篮球爱好者拍打着球在场边走来走去咬牙切齿但是也不敢吭声,因为他人头不够多,硬着头皮赶我们走是不太可能的,有时也会出现打篮球的一如既往的在投篮,踢球的不理不会地在篮球场上奔来跑去,火药味很浓但是谁也不敢轻易地越雷池半步。那时到了吃饭时间球场旁边走道上,女生拿着饭盒去吃饭好奇地歪着脑袋看我们,我们投回去藐视不屑地眼神,仿佛在告诉女生,在我们这些人的世界里,没你们女生什么事儿,或者干脆说你们这些女生都不是事(足球相对女生更有魅力)。上高中认识了贝克汉姆的球迷,那几年正是贝克汉姆最耀眼的时代。因为他们是贝迷,所以贝氏圆月弯刀任意球当然是他们首选的模仿技能秀。每次打小场开赛前热身的时候,就是秀任意球脚法的时候。但有一天他们看了我任意球秀了之后,发现我的任意球弧度比他们踢出来的漂亮,球到门口突然下坠应声入网那是杠杠的。于是乎给了我小巴西的称号,当然我也不是每次都能踢得出那种脚法的,也要看当时的状态和脚感。那次任意球秀的傍晚,有个贝迷请我吃了个晚饭,目的很明显就是想知道我是怎么踢出来的。我爽快地告诉了他,我踢任意球时的踢法。当然第二天他就立马去实践了,但是说实话,用心很够但是天资不足,我只能这样评论他的学习成果。
上了大学我选进了系足球队,当然有点水分,因为选人的那家伙正好是我们班的。由于踢小场地习惯了,所以每次临门一脚我都会踢飞,可以这样形容我的脚法,本人乃好射之徒,就是命中率不高。我是靠球感在球场上过活的那种人。球感好的时候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球感全无的时候,什么事都不可能发生,忧郁地僵尸在球场上,仿佛郁郁不得志地骚年。记得大二的时候,我们系队还拿了个亚军。决赛的时候,队长竟然把我放在了替补席,下半场大比分落后才让老子上场。上场后几分钟我左边路突围传中,大个子中锋抢射得了一分,也是我们队全场唯一进球。我没有跟队友们祝贺,因为时间已经所剩无几,这个球只是挽回脸面地一个安慰进球,但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所以与我来讲没什么可贺,我甚至有点厌恶那些做着怪异别扭的庆祝动作的所谓队友们。那场比赛之后,我一如既往地跟着舍友混迹在各式各样地酒场上,球也少踢了。因为经历那场比赛之后,我没有很伤心难过,但是足球好像也没有带给我多大的欢乐了,比起喝酒时的欣喜和亢奋,足球带给我的慰籍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毕业离开校园的时候我把跟随了我多年的球服全部扔掉,仿佛作为告别美好校园生活的一个仪式,也有很多的不舍,但是我知道我要踏上一个新的征程了。在新的里程上,应该没有足球的陪伴了。过了很多年,我才发现我再也找不到什么爱好来代替它。就如同当年乔丹的退役让我远离开了篮球,罗纳尔多的退役让我连球赛都很少看了一样。再见我的兴趣,再见我的青葱岁月;再见我的那些温馨而美好难忘地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