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辨推理思维比结论重要
——第一卷第十一章笔记
关于“后人的命运对幸福的影响”这一章内容很简单,亚氏认为:已故者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受朋友的好运或不幸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达不到使幸福者不幸或使不幸者幸福的程度。
这个一看就明白的问题,亚里士多德为什么要探讨呢?仔细一看后面的注释,就明白了他是在对这个问题作对辩的推理。他的目的是确定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
对辩推理的前提,亚里士多德在《论题篇》中说,有两个性质(下面是摘抄):
首先,它不能同人们的宗教的、道德的感情相抵触。所以,怀疑已故者是否全无感受后人的幸福与不幸的能力是绝情的,是不适合对辩的推理的。
其次,它不可以与流行的意见相冲突,除非有事实根据。
所以,不可以以已故者可能是没有感受能力的这种意见为前提。但是,这种怀疑的意见如果存在,它也应当被考虑进来。
这才是想真正面对现实解决问题的前提!不由得更信服亚里士多德。
再回头看了第二遍,细细看亚里士多德是如何得出他的结论的。
这才注意到,在开头,他就先在感情上不绝情地接纳了后人命运对幸福“有影响”的观点,然后概括性澄清了两个区别:1.各种意外事件对自己和朋友的影响有重大和不甚重要的区别;2.变故是发生在一个人在世时还是发生在他死后也是很不同的。
他还提出同时应当把对已故者真能分享善与恶的怀疑即“有影响”的怀疑也考虑进来。
最后自然得出结论:即使善与恶的确影响到已故者,这种影响不论就其本身还是就对于他们的作用而言都只是微乎其微的。或者如果不是无关紧要的,这种影响的程度与性质也不足以使一个不幸者变得幸福,或使一个享得福祉的人失去幸福。
这又回到了真正的善,真正的幸福上。
佩服亚里士多德的智慧,他在情理上照顾了“已故者能够分享善与恶”这个流行的意见,但他却毫不迟疑地弱化了它的意义。这对他想在一个不利的环境中逐步培养好公民是一个好的办法。
越来越明白以前魏老师说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的道理,对我来说,如何面对不利环境也能做些课程,是深有启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