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司法行政干部,我的工作底色是“司法蓝”。在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和教育矫正工作中,你能看到这抹“司法蓝”,那是在执法过程中履职尽责的法律维护者;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中,你能看到这抹“司法蓝”,那是践行“枫桥经验”,努力实现“事心双调”目标的源头解纷者;在法治宣传活动中,你也能看到这抹“司法蓝”,那是矢志在基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的法治宣传者。
工作以来,我对“司法蓝”的含义理解愈发深刻,“司法蓝”不仅是色卡上干净纯粹的颜色,它还象征着正义、勤奋和实干。
那抹“司法蓝”是对党忠诚、维护法治的正义蓝。忠诚是为政之魂,我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心听党话,跟党走。“司法蓝”让我时刻铭记“为什么出发”,始终坚定司法为民的初心和对法治信仰的敬畏,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坚持法治思维,切实维护人民利益,践行公正、传递善良、呵护温情、守望正义,以对党忠诚、维护法治的初心构筑起“司法蓝”的正义底色。
那抹“司法蓝”是踏实好学、勤勉敬业的勤奋蓝。自入职以来,我始终将学习作为提高个人本领,扎实尽职履责的重要抓手。面对繁杂、陌生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我主动向书本、实践、领导同事学习,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参加业务比赛,在吴忠市司法局举办的“知法于心 执法于行”社区矫正知识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在利通区司法局组织的“奋进新征程 展现新作为”演讲比赛中获得第三名的成绩。围绕法律服务主业,利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行政复议等业务培训来“充电蓄能”,努力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精神,展现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勤奋面貌。
那抹“司法蓝”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干蓝。自入职以来,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我按时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解矫手续,按照规定办理跨市县活动和外出手续,开展适用社区矫正前实地调查评估,对困难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慰问,每月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公益劳动、走访活动及重点时期“两卡”诈骗排查工作,日常严管三级社区矫正对象,致力于在“管得住”上有力度,在“帮得到”上有温度,两年来,未曾发生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记忆深刻的是,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长期丧失对学习和生活的信心,当我了解具体情况后,根据其上学时间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在其报到时着重开展心理疏导,在知道他想外出集训学习时,帮助他办理了社区矫正跨市县活动手续,为其备战高考提供支持。最终,该名未成年矫正对象顺利考入心仪的大学。在法治宣传工作方面,结合主题党日、国际妇女节等宣传节点,我深入学校、村(社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援惠民生·情系残疾人”“法律八进”系列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组织辖区群众参加线上学法答题活动。广泛宣传基层法治文化阵地,累计为司法部、自治区人大等各级领导及群众讲解法治文化阵地运行情况10余次,努力提高利通区城南法治文化公园在自治区法治文化阵地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领导干部和辖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和青年司法行政干部,我坚信只有在学习中拓展视野,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以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专业水平,才能更好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真正使“司法蓝”成为青春最绚丽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