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一排排书架上的书,随意挑出一本,之后随意的翻翻,然后快速放回去。再取下一本,同样就那么翻翻,而后放回去。但其中哪怕一句也未曾看清。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可于我,有些心烦气躁的,并不是个能够静下心来看书的好日子。
忽的,手停在半空,一个念头挤入我的脑中。我,也是个自誉为爱写字的人,但与他们这些成书的人相比,即使低到尘埃里,也未能窥见毫厘的人,写出来的每个字,也是浸润了满满的心血和泪水,其间只有极小部分才是“欢乐”的。
为了换得一纸文字,我常常要强行扒开隐藏在心底深处的陈年旧伤,迫使它们再次淌出血来,由痛的刺激,重现过往,之后化作一个个字,记录下这伤的由来。
是不是有些残忍?可很多作家,很多名作家都在做这样的事情。人,有时候活着就是一个悲剧。因此,我相信只有“悲伤”的东西才是真实的。人生中有“欢乐”的成分,但太少了,并且这不多的“欢乐”还是靠着自己才被创造出来的,所以是否可以忽略不计呢?
当然,不要以为我这样看待人生,就认为我是林黛玉似的人物。恰恰相反,我在家庭中是个标准的开心果。就是因为我知道“悲伤”才是现实,“欢乐”要靠自己创造,所以我坚持每天给爱的人们创造“欢乐”,也就只得将“悲伤”安放在文字中。总要给它们找个地方呆着,不是吗?如果对它们置之不理,谁敢保证不会做出什么后果严重的事情来?它们,是决不可怠慢的。
悲伤的文字,悲伤的故事也总是更加深刻,更加引人思考和回味,也更能引起人们的共鸣。这算不算是写字成名的捷径呢?用自己血淋淋的伤口,换取一纸先感动自己,而后再感动他人的文字,最终达到将自己的故事、自己的思想如病毒一样快速的传播出去,感染更多的人,取得在精神上永生的目的。这,是写字人的极限高峰。能达到这一高度的人数寥寥,我尊称他们为大师,或者圣人。
不管能力如何,所有的写字人,即便是我,都抱着这样的痴念,执着的写下一页又一页的字,组成一篇又一篇的文章,汇成一个又一个故事,望在他人心底深深刻下自己思想的印记。
但是,因为写字的人太多了,写出来的故事太多了,就会有一些,或者绝大多数写字的人,或被无视,或被忘记。就像今天在我手中停留仅几秒钟的《高三四兄弟》的80后作者陈安栋,《与往事干杯》的60后女作家陈染(写出来才发现例举的两个作家都姓陈,看来我当时确实没带着脑子,对不起!)。
虽然他们都曾热闹一时,或者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思想依然影响着一些人,但是很可能终难逃过岁月洪流的拍击,渐渐退出所有人的视野,在他人心中曾经存留的那一点点印记,终有一天也会消逝不见。
世上的一切都会成为过眼云烟,然后落得烟消云散的下场吗?就如《三体》的作者刘慈欣,在宇宙时间尺度下看待地球史,看待人类史,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由他这个思路想下去,我们所做的任何事情怕都是可笑的,连感受悲伤都应算的上是奢侈品了。还是我从一开始就错了?写的目的是没有目的,有了目的就反而失去了写的价值!
不要拘泥于我们为何而来,我们因何而去的问题当中,因为它的答案是没有答案,没有答案就是答案。我们曾经来过,感受过,就好!其间遇到你,无论你是谁,皆因一个“缘”字。因缘而来,因缘而去。
写,只因与“字”有“缘”,不求其它,也无关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