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沿着阿来的《看见》读到了他一篇关于故乡的文章,非常喜欢,文章不长,反复读了数遍,每次多有新的体会。
大致的意思是批评现在的文艺作品对故乡的描述大体都是一致的甜腻和矫情的虚饰,无视被破坏,被污染的事实,片面的抄袭前人偏颇的赞美和颂扬,延伸至我们的文化,历史,民族,国家,我们所读到的,看到的,听到的,都是千篇一律的和谐美好。
我当然没有作家的历练和思想,更没有他的高度和视野,于故乡却也小有一点自己的感慨。首先,“一个人总归要非常偶然的降生在一个地方,于是,这个地方就有了强烈的感情色彩,叫做了故乡。”这个故乡的解释对现在人们的居住环境和社会变迁以来的现状,阐释是不太准确的,至少从某种角度是有局限性,不全面的。我们如今早已不像古人那样,由于信息,交通,族群,传统的局限和约束,在同一个地方从一而终,从生到死的生活下去,我们会因为对我们所处的环境或自身的不满足,而流浪,而迁徙去另一个遥远或不算遥远的地方,如果混的不赖,还会拖儿带女,拉家扯口,义无反顾,彻彻底底的远走他乡,留下一个遥远的回忆。渐渐的,回忆也模糊了,当你循着这模糊重游故地,努力想让它更清晰深刻时,说不定它早已时过境迁,沧海桑田了。我从没有昧着良心粉饰过我的故乡(姑且这么称呼之吧),也如作者一样,没有“自欺的说过,有多么热爱自己的故乡。”我甚至愤世的说过,要“另立祠堂,不做野鬼游荡。”也许我内心深处血淋淋的想法是并不需要一个温柔的轻唤我的生我养我的地方,而是一个有认同有归属感的生存环境,他甚至可以是地图上的任何一个地方。但是当然的,由于成长中所经历的事物和环境,已造就了特有的人格和感知,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适合并收容我的。而且,凭良心的,无论我是否认可,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毕竟生我养我了,如母亲般的。
故乡当然是个“具象的地理和人文存在。”所以它之存于人心,除了实际所处的经纬角度外,除了是我们节假像候鸟般鱼贯迁徙返回的地方外,它更应该是以自我为中心,有千丝万缕的社会联系的族群环境。故乡常常与家联系在一起,家是一个以血缘结构起来的族群,在一个混凝土水泥结构的建筑空间栖息生活,或至少是个能遮风挡雨的屋檐下吧,这个空间建筑物就是这层关系的实物具象,把人与人间的所有联系都聚集笼罩起来,对大多数人来说,没有房子,家好像就不完整似的,我也一样,好像没有了这个具象的空间,就是涣散的,没有安全感的,更况乎由于长期的缺乏接触而逐渐疏离的社会关系。说到这里,也同理了作者批评人们对故乡矫情虚饰的热爱。“一个人必须爱自己的故乡。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这个人在道德上就已经失去了立身之地。”所以,我能宣之于口,并得到人们颔首赞同的是:我爱我的故乡,我与所有亲友都和谐友爱。如果我不这么说,就是远离道德,不识时务,甚至离经叛道。
但是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也会随着时间空间的变换变得稀薄和疏远,这个过程可能是潜移默化的,就像一棵树的衰败,可能是瞬息匆忙的,像一朵花的凋零。而相反的,可能之前罕有交集者,由于机缘,突然有了共同的语言,有了欢欣的交流而逐渐亲密起来,就像一朵花的盛开,一棵树的成长,甚至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像一颗种子的孕育,这样的过程反倒更自然,更轻松,更容易,也更令人鼓舞。我们的社会关系确切的是需要维系的,但对于我们这样,全年基本无休,只凭过年几天大鱼大肉推杯换盏的祝福,麻将桌上无关情感的输赢交流,压岁钱约定俗成千篇一律的美好心愿,是很难或不可能的,这是腆着脸的交易,让自己心安的短暂慰藉,高潮过后,一切如故。但我们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那就还原它本来的样子,花开不开就养在那里,树长不长就种在那里,种子发不发芽就埋在那里……当然也有怨叹我们走的太远太久的,他们的牵挂一如从前的温暖,总在那里。所以令人向往的不是那一方水土,而是我们爱和敬的人。常常我对于故乡并不是思念,而是迷惘,无可奈何,不知所措。
读完阿来的这篇文章,似乎得出个公式,对于任何大众普遍赞美和热爱的事物(不论是不是真心的),我们都要发自内心的拥护,否则就相当于在新主席当选前投了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