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曾羽〕(1741—1825),平原县张辛村人。生于乾隆六年三月初三日。乾隆乙酉(乾隆三十年,1765)优贡。丁酉(乾隆四十二年,1777)举人;甲辰(乾隆四十九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从七品),兼办院事,历任重要职司,人称张翰林。“乾隆五十三年(1788)、五十九年(1794)、六十年(1795),分别担任陕西、贵州乡试副主考、云南乡试正考官”(见《三台体四首,赠张春坊牧村》注)。嘉庆元年(1796),在尚书房行走,授课于上书房,当过道光皇帝童年的老师。嘉庆二年九月,由翰林院检讨升左春坊左赞善(从六品),十二月,内升右春坊右中允。三年(1798)二月,内大考三等,降补检讨。四年(1799)正月,内派本衙门办事。五年(1800)二月,内充文渊阁校理;六月,发往河南,以道府用,补怀庆府知府。嘉庆十七年(1812),补授河南粮储盐法道(正四品)。曾荣获嘉庆帝召见四次,道光元年(1821)十月,内补光禄寺卿(从三品),休致,年81岁。他在《奏为奉旨回任谢恩事》奏折一文中介绍了自己的从政简历。(摘自《平原张氏及翰林院史料荟萃》)
道光帝即位后,对张〔曾羽〕恩礼有加。“道光元年十月,内补光禄寺卿”。“内补光禄寺卿”,意思是,调回翰林院,补授光禄寺卿官职,由正四品,升为从三品。“休致”,退休归家。道光帝让他乘八人抬大轿归里,并把八人抬大轿留给张自用,这是道光帝对张翰林特殊恩赐。此后,平原城内张家大院东门额匾,名曰翰林院。“翰林院”,是清朝宫廷办公的地方,是清代中央所在地;“八人抬大轿”,是宫廷王公大臣出行的专用工具(三品以上的钦差大臣,乘“八人抬大轿”)。 违背常规的特殊恩赐,造成不良后果。
光绪《平原县乡土志》一书,清光绪年辑稿。纪有《名宦》7人,《政绩》22人、《乡贤》16人、《孝义》28人、《循吏》45人、《文学》31人、《隐逸》3人、《方技》5人。共计平原历史名人159名,但无张〔曾羽〕的名字及业绩。
〔曾羽〕:这是一个字,读音zè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