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扶贫政策
1、学前教育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2、义务教育按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免费乘坐校车(按上学路程执行标准为每学期600元、700元、800元)。
3、高中教育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申请发放国家助学金。学费和教材费按照省、市级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普通高中630元标准予以减免。
4、中职教育学费全免,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就读高等职业学院可申请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中、高职教育还可由学生本人在网上申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3000元/年。
5、大学教育实行贫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每生每年贷款最高标准为8000元,研究生贷款最高标准为12000元,就读高校期间财政全额贴息。实行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省外高校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每人发放1000元的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就读省内高校的每人发放500元的补助。
注:所有国家资助项目必须是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经审核,再发放。
二、健康扶贫政策
1、主要政策措施。一是免费的健康服务。贫困对象一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二是免费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三是住院医疗费用救助。四是20种门诊重症疾病救助。
2、住院医疗费用救助。贫困对象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合规医疗费报销享受以下救助办法:一是新农合报销不设起付线;二是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总额的比例达到90%,合规费用个人自费10%;三是合规费用个人自费一年内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全额兜底。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凭出院时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和合作医疗卡、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在住院结算窗口实行一站式报销。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先在市外定点医院按新农合政策进行即时结算或回武穴在市人民医院按转诊进行新农合报销,后凭《新农合住院报销结算表》、转诊审批表、出院小结、居民健康卡、身份证明、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患者本人或家庭成员银行卡到市人保财险公司办理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理赔手续。
3、门诊重症疾病救助。贫困对象患20种重症疾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送市合管办,经专家组审核符合条件的,其门诊医疗合规费用按新农合精准扶贫门诊报销办法报销(60%报销,个人年5000元封顶)。新农合报销5000元以内的合规自费部分,按50%进行医疗救助;超过5000元以上的合规自费部分,全额进行医疗救助。
三、社会保障兜底政策
1、五保供养对象。对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和按程序审核审批的农村五保对象,按每人每年6800元的标准发放五保供养金。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每人每年3420元的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3、孤儿救助。按照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12000元的标准,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年7200元的标准发放孤儿养育金。
四、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1、实施原则:全市易地搬迁按照两年计划任务一次部署一次完成,坚持“两公开”(公开评定搬迁对象、公开搬迁政策)、“两不准”(不准超面积建设、不准搬迁户因建房增贫)、“两配套”(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脱贫项目),通过“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质量安全监管、统一分配),实行“交钥匙工程”(搬迁前提是建新房拆旧房)。
2、安置方式: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实行“五靠近”(靠近中心村、靠近集镇、靠近生态旅游区、靠近产业园区、靠近城区)。
3、建设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按照50、75、100、125平方米4种户型进行建设,单人户分散居住建设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建设成本按每平方米800元左右补助(严格实行招投标,据实结算)。
五、金融扶贫政策
1、农户小额信贷:对真实借款人、真实借款用途、真实申贷金额且诚实守信的贫困户实行“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贷款。
2、扶贫产业贷款:对由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包保贫困户脱贫致富项目,按所带动的贫困户数量为基数,每带动一户给予5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额度支持,单个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工业类企业每安排一个贫困户就业,签订合同不少于3年的,按每个贫困户给予企业3万元以内贷款。
3、扶贫贷款保证保险:对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扶贫贷款项目提供贷款保证保险。
六、产业扶贫政策
1、电子商务扶贫。对贫困户开办电商网店,每个网店给予扶持4000元,并安排1万元贴息贷款。安置贫困人口到电子商务相关物流快递企业、网货供应企业、互联网企业就业,签订劳务合同2年以上且带动贫困人口10人以上的市场主体给予3万元贴息贷款。网店带动10户以上贫困人口从事网销农产品生产,给予2000元扶持。
2、生态旅游扶贫。贫困户开办农家乐、旅游商店等旅游经济实体,每户给予1至5万元贴息贷款、5000元扶持资金。政府向有意愿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旅游企业提供5万元担保贴息贷款,支持他们吸收贫困户就业。
3、湖羊产业扶贫。对有意愿养殖湖羊的贫困户,每户给予3万元担保贴息贷款。政府按每户0.5万元的标准给予湖羊养殖贫困户无偿扶持,用于购买服务,缴纳保险。
4、虾稻连作扶贫。对有意愿养殖的贫困户,每户给予1万元担保贴息贷,用于稻田改造和龙虾苗种。政府向市场主体按每户1000元标准提供扶贫资金用于购买服务。
5、畜禽养殖扶贫。对有意愿养殖畜禽的贫困户,每户给予3万元担保贴息贷款。政府按每户0.5万元的标准给予养殖贫困户无偿扶持,用于改造、租赁栏舍或向市场主体购买技术和相关服务。
6、生姜山药扶贫。对自愿参与生姜山药产业扶贫的市场主体,根据发展生姜山药面积,按每帮扶一户贫困户1—3万元的标准给予贴息贷款支持。政府向市场主体按每户每年1000元的标准安排扶贫资金,用于购买服务(包括保险)。
7、苗木花卉扶贫。通过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自建苗木花卉5亩以上的,政府提供5万元的贴息贷款和2000元的扶贫资金帮助。
8、双低油菜扶贫。对带动贫困户种植双低油菜的市场主体给予每亩2000元的贴息贷款,政府向贫困户提供每亩85元的扶贫补助资金,其中,每亩种子补贴10元。
9、光伏发电扶贫。光伏扶贫电站由政府出资、银行贷款和受益贫困村、贫困户自筹等方式投资建设,产权和受益归贫困村、贫困户。其收益通过“一卡通”直接划拨到贫困村、贫困户。
10、产业扶贫保障措施。一是签订五方协议。镇(处)政府、市场主体、银行、保险和参与产业扶贫的贫困户签订五方协议,严格落实五方权利和义务。二是贴息贷款分红。贫困户贴息贷款入股市场主体,享受市场主体入股分红每年不低于贷款额的10%。三是技术服务免费。市场主体为带动贫困户免费提供全程技术服务,并负责产品销售。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用于技术服务和保险。四是实现增收目标。市场主体有义务帮助贫困户实现预期增收目标。
七、其他扶贫政策
1、享受精准扶贫政策对象,是指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
2、每个精准扶贫村(社区)明确一个对口帮扶单位,并派出驻村工作队,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15天;每个贫困户确定一名干部帮扶,实行包保责任,每月入户次数不少于4次,帮助贫困户如期脱贫。
3、鼓励扶贫对象主动脱贫、加快脱贫。对提前脱贫的扶贫对象,到2020年前,扶贫政策不变、投入力度不减、对口帮扶单位不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