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晚上回家路遇醉汉,可能是他觉得我开车离他太近,心生不满,当街拍打前窗拦车,说我压了他的脚,我怔怔的看着在夜幕中面目全非气急败坏的中年男人,他满脸赤红,两眼无光,说我开车不看人,压了脚,我说好,咱们去医院,他说鞋也坏了,我说好,给你买一双新的,他说你得道歉,我说好,对不起。这个不是知道是谁的儿子,谁的父亲,谁的爱人,谁的谁的谁就那样摇曳的站在路边,短暂的凝固后,他忽然说算了,然后拖着沉重的腿消失在黑暗中。
我车停在路边很久,停在没有星星的夜里,停在昏暗的路灯下,停在温润的九月里,停在平凡的人生里。
拿出一把在裹在怀里很久温暖无锋的钝剑,把回忆和现实拆解,再用从口袋里掏出冰凉的银针,把回忆和现实缝合。钝剑和银针已经封存,可是,凝视的时候,还能看到那挥剑和舞针时留下的闪烁光芒。思绪是比光速更快的东西,因为大神爱因斯坦说,当你的速度越来越快,时间就会越来越慢,当你无限接近光速的时候,时间会停滞,当你超过光速的时候,时间就会倒流。只思考的足够快,每个人都是神仙。
曾经无法理解的事情,随着时间的冲刷,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想明白了,另外一种是不再记得。不是每一个屠龙少年,都变成了恶龙,但是每一个屠龙少年都不再回来了。大家最终都模糊朦胧了自己,在自己的万千疆域中建造起城堡,然后再摧毁,再建造,每一颗跳动的心脏中都是一城叠加一城的尘埃,看不到最初的辽阔高远。去年搬家,我打包了所有的书籍,堆砌了一堵墙,搬家公司的小哥邪魅一笑,我以为要夸我很有文化,结果说废纸降价了6毛一斤。我尬聊说这么便宜,他继续说你还得自己搬去收购,上门收4毛。记不清上次写东西多久,想起原来最喜欢的纯蓝钢笔水,变成了黑蓝,变成了蓝色圆珠笔,变成了黑色中性笔。再后来,不怎么写字了。稳,就是把心用禾木和草掩埋。生活在一张一弛之间,渐渐厚重,厚重到可以承载很多情绪,厚重到从高处摔下也不会鼻青脸肿。
厚重到可以安静的看鸟,什么都不干,就在是单纯的看鸟,曾经看过一篇报道说维多利亚女王,遇事不决的时候,心绪不定的时候就会去开阔地看鸟。在此之前我只在公园里看见遛鸟大爷提着各种叽叽喳喳的鸟。很诧异,为啥看鸟可以让人感觉平静,直到现在依然和女王和鸟,都无法共情。但是我也开始很安静的看鸟,它们站在很高的地方,缩着脖子,它们从学会飞,就会飞一辈子,新闻上说西伯利亚的海鸥已经开始南下,日行百里,11月的时候,会到云南。我知道,所有飞过我眼前的鸟都不会再见一次了。我知道,很多人和事都是。
厚重到宠辱不惊,悲喜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