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一步则踩空,慢半拍则错过”,干事创业中的“快慢辩证法”,本质上是对干部是否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客观规律的深刻检验,更是对初心使命与治理能力的综合考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这一重要论述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精髓,深刻揭示了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机遇的时效性与长期性、工作的紧迫性与稳健性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为基层治理校准工作节奏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县域一线的组工干部,必须以理论清醒保证行动坚定,在“等不得”的使命担当与“急不得”的战略定力中寻求最优解,既避免脱离实际的盲目冒进,又杜绝消极懈怠的庸碌无为,以快慢有度的科学实践,推动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以“初心校准”定快慢之向。“政者,正也。”快慢抉择的核心要义,在于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引领,将“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贯穿始终。从理论本质来看,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具体体现,是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思想根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干部的政绩本质上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实践成果,这就决定了快慢取舍必须以是否符合人民利益、是否满足群众需求为根本标准。“等不得”的紧迫感,源于“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使命担当,彰显的是“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主动精神。面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险重任务、关乎发展全局的战略机遇,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主动作为。这既是对矛盾运动规律的深刻把握——矛盾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只有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才能有效化解风险、推动发展;更是对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生动践行,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实践中的具体落地,要求干部在民生保障、应急处突等领域,必须快速响应、果断行动,以“马上就办”的作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急不得”的耐心,根植于“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格局,遵循的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内在逻辑和阶段性特征,正如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引发质变”,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往往需要长期耕耘、厚植根基,难以一蹴而就。在推进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生态保护等事关长远的工作中,必须摒弃“政绩焦虑”,坚决抵制“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这种“慢”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尊重发展规律的理性选择,是注重质量效益的务实之举,要求干部既要做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显绩”,更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在循序渐进中实现发展质量与效益的有机统一。
以“规律为尺”量快慢之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把握快慢之度,本质上是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以系统观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发展的过程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这就要求干部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在快慢之间找到动态平衡。“快”要有据,需以“顺势而为”为前提,体现的是对机遇窗口的精准把握与战略定力。这里的“快”并非盲目提速,而是建立在对政策导向、发展阶段、市场规律深刻认知基础上的主动作为。新发展理念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要求发展必须是高质量发展,“快”必须以“质”为支撑,以“效”为目标。在抢抓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等战略机遇时,“快”体现在对政策红利的快速转化、对发展短板的快速补齐、对创新动能的快速培育,这种“快”符合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契合群众的迫切需求,能够以机遇的有效把握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后劲。反之,脱离实际的“快”则违背规律、适得其反,必然导致“欲速则不达”的后果,这是无数实践所证明的客观真理。“慢”要从容,需以“深耕细作”为核心,彰显的是对工作质量的极致追求与责任担当。这里的“慢”不是消极懈怠,而是对“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规律的深刻认知,是对“钉钉子”精神的生动践行。在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建设、能力提升等基础性工作中,“慢”体现在对细节的精益求精、对问题的深挖根源、对成效的持续巩固。从理论层面来看,这是对“质量互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只有注重量的积累,才能实现质的飞跃,基础性工作的“慢”投入,最终会转化为发展的“快”动力。同时,“慢”也是系统观念的体现,要求干部在工作中既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又要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通过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检验,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性。
把握快慢之度,关键在于坚持“宜快则快、宜慢则慢”的动态平衡,这就要求干部必须强化理论武装,深刻理解新发展理念的内涵要求,运用辩证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具体实践中,要始终坚持“谋定而后动、动则求必成”,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风险评估与科学论证,确保符合客观规律与群众意愿;推进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节奏,既要避免“一刀切”的简单化做法,又要防止“慢作为”的消极倾向,在统筹兼顾中实现发展质量、速度与效益的有机统一。
以“制度护航”固快慢之基。“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把握快慢节奏、提升工作质效,既需要干部的理论自觉与行动自觉,更需要健全的制度机制提供刚性保障,以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引导工作导向,确保快慢抉择始终沿着科学轨道推进。从制度理论来看,科学的制度能够明确行为边界、规范决策流程、强化激励约束,是避免“盲目快”与“消极慢”的根本保障,能够让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既有“敢闯敢试”的勇气,又有“稳扎稳打”的底气。要建立科学精准的“校准机制”,以制度约束规范快慢尺度。针对“急于求成”的浮躁心态,必须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论证备案制度、绩效评估体系与责任追究机制,将发展质量、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明确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生态保护等刚性约束,从源头上遏制“唯速度论”的错误导向,防止脱离实际的盲目冒进。同时,针对“消极躺平”的懈怠行为,要建立工作台账管理、限时督办、责任倒查等机制,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与责任主体,对拖着不办、办而不力的行为严肃问责,倒逼干部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以制度刚性破除“庸懒散拖”的不良风气。要健全激励约束的“导向机制”,以正确导向引领快慢选择。干部考核评价是指挥棒、风向标,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既看工作推进的“速度”,更看工作成效的“质量”;既看眼前的“实绩”,更看长远的“潜力”;既看经济发展的“硬指标”,更看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社会和谐的“软指标”。通过考核导向的优化,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刻认识到“快”不是蛮干,而是依规依纪的高效作为;“慢”不是懒政,而是尊重规律的稳健推进,让“敢快善为”者有舞台、有激励,让“会慢稳进”者受认可、受尊重,形成“快慢有度、张弛有序”的良好干事氛围。要完善持续跟进的“长效机制”,以制度韧性保障发展可持续。为民服务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这是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根本宗旨决定的。必须建立工作“回头看”机制与动态回应机制,对已完成的工作定期评估成效、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完善;对群众的新诉求、新期待,持续跟踪服务、精准回应,避免“一阵风”“一次性”的功利化工作倾向。从制度理论来看,长效机制的建立能够实现“短期成效”与“长期效益”的有机统一,能够破解“重部署、轻落实”“重开头、轻收尾”的工作难题,确保各项工作在持续推进中不断优化、不断提升,以制度的稳定性与连续性保障发展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