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3日18:20:41
之前总是对那些被标有“经典名著”的书籍敬而远之,原因有二:一,这些书基本是指外国的有名书籍,而且很多是几十年上百年的作品,不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故事所在国家的文化,是很难产生共鸣的,有些point是get不到的。第二个原因就比较简单了,字数太多。《基督山伯爵》有95万字,看这种百万巨著很花时间,而我对时间的看法和《威尼斯商人》里夏洛克对金钱的态度是一样的,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看这一本书的时间足够我看数本逻辑和技术方面的书籍了,而且后者带来的”好处“是更明显的。
现在我想说,我错了。
针对第一点,我实在是想多了,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其故事的魅力不会随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出现明显的衰减。没错,《基督山伯爵》的故事背景实在19世纪初的法国,有百日王朝之类的政治事件,法国上流社会的”风土人情“,但这些东西并不影响东方的读者去欣赏精彩的复仇故事。针对第二点,只要喜欢上了故事,字数已经不是问题了。《基督山伯爵》可以归类在娱乐小说,就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看得很快,沉浸在故事里能得到阅读带来的纯粹的快乐,看起来会很爽。不像《鼠疫》,虽然只有17万字,但看起来“很累“,别说快乐,还有”消化不良“的危险,是实打实的严肃文学。当然,这类小说对思想上的益处是前者不能比的。
除了伯爵之外,最令我欣赏的便是欧仁妮•唐格拉尔小姐了。一开始带着对唐格拉尔的有色眼镜我对这个姑娘是没什么感情的。一直到她在婚礼前和她父亲唐格拉尔那场与其说是交涉不如说是交易的谈话,开始让我对她有了些兴趣。看到她在婚礼仪式搞砸后抓住机会离家的行动力之后,我完全喜欢上了这个角色。她对人情世故洞如观火,敢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出逃时详细的规划和当机立断的果敢,即使是男人也很难做到。如果我是女人,我一定会爱上她的。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瓦朗蒂娜•德•维尔福小姐了。在瓦朗蒂娜的婚事即将举行前,她和马克西米利安•莫雷尔在花园铁门处的那场戏完全暴露了她”女孩子“的一面(对了,这种感觉有点像《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黛西),不敢对自己的未来做出选择,要不是马克西米利安以死相逼,恐怕她就听从”命运“的安排而后悔一辈子了。两个姑娘同样都要和不喜欢的人结婚,但其性格的差异使得人物魅力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欧仁妮的戏份不如瓦朗蒂娜多,而这个人物却刻画地如此成功,可见大仲马的功力。
梅尔塞苔丝这个人物我不忍心去责备她,我欣赏她高尚的心灵,但她的结局并不令人同情,怯弱应该受到惩罚。对这个女人,也不能苛求太多,人无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