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意见中有多处与农村残疾人密切相关,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核心,特别强调了对农村残疾人群体的关怀与支持。农村残疾人也是乡村振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通过政策扶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帮扶等多措并举,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助力他们融入社会发展大局,共享乡村振兴发展成果。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返贫致贫底线。残疾人由于身体或心理上的障碍,往往面临就业困难、收入不稳定、医疗支出大等问题,这些因素使得他们更容易陷入贫困或返贫。尤其在农村地区,残疾人家庭的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一旦遭遇疾病、自然灾害或市场波动,极易返贫。而就业是残疾人摆脱贫困、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等措施,可以帮助残疾人获得稳定收入,增强家庭经济韧性。特别是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依托乡村特色产业,如农业、手工业、乡村旅游等,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业机会,既能促进残疾人增收,又能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残疾人权益。意见明确要求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了让残疾人能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教育、医疗、康复和文化服务,可以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位广泛协作,积极开拓“医教结合”“康教结合”的新路子,形成开放、包容、多元的发展格局,实现残疾儿童教育从内容到模式向个性化、灵活化转变。同时,依托社会机构、民营机构等力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中。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解决照护服务难题。
完善康复救助政策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救助。意见明确加强残疾人保障和康复救助。农村残疾人外出困难亟须在家庭环境中进行康复,需推动康复设施向农村延伸,依托各镇社区医院“硬件”布局的同时,紧抓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软件”建设,发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专业技术力量,制定“一人一案”式个性化康复训练方案。同时,提升村残疾人康复协调员的业务水平和康复指导能力,打造一支农村残疾人身边“康复卫士”。集合各方力量为农村残疾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条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共享乡村振兴的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