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8创建子程序的考虑

创建子程序的的正当理由

1 降低复杂度

2 引入中间,易懂的抽象

3 避免代码重复

4 改善性能,对代码进行优化调优时,可以将改动局限在更小的部分

在子程序层面的代码设计:考虑程序的内聚性

1. 功能上的内聚性,比如cos() 要比 cos_or_tan()函数内聚性高

2. 降低过程上的内聚性,比如get_employee() 比get_first_part_of_employee() 好

3. 降低缺乏逻辑的内聚性,比如某些功能没有关联,人为的聚合在一起。

程序的名字

1. 描述程序所做的事情,以及副作用,特别地,如果用来描述某个程序,会导致名字特别长,应该考虑换一种方式写程序,直接了当处理问题,而不产生副作用。

2.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动词,如handle,process

3.避免使用数字,如output1,output2等,无法自明其含义与区别

4.给函数命名时,要对其返回值有所描述

5.给过程起名字,使用语气强烈的动宾如,print_document

6.准确使用反义词 add/remove ,increase/decrease

7.给常用操作定义命名规范,如id的获取有getId() 还有直接使用id属性的情况,时间长了,对哪些类使用id属性,哪些类使用函数,会造成不必要的复杂度。

子程序的长度

超过200行的函数,就需要注意了。

子程序参数不要超过7个

参数排列按照一定规则,例如 输入-修改-输出等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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