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思念与放手

  明天就又一次不得不与故里相别,坐上开赴京都的动车。还记得二月十三日,情人节前一天,我说,“让我和这里的一草一木告个别。”

  这个假期有些短,又赶上北高放假,所以我没有见到老师,没有见到旧友,也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座城。

  在最后将别这一夜,我和哥哥嫂子吃完饭,从饭店出来的那一刻,看到北票似暗非暗,还有些深蓝的暮天。其实景色没有多么难得,只是仰望着浓重颜色,好像心里的离愁也浓重得化不开。

  人间烟火气息熏染的美,并不比人生节点的烈火烹油黯淡。相反,真正值得怜惜的往往一直沉默在日夜的消长之中,只要一个驻足,就能成全自己一方天。

  这样的情感,于寻常之处觅江湖的雅致,是他首先教给我的。他说过的话,对我的三观曾造成很大的影响——不管是清华学子的家国情怀、留恋故土的深切羁念,或是细微点滴寻至美的浮生志趣,我都一直存在心里,然后慢慢变成这个样子,由内而外,总有丝丝缕缕是他的痕迹。

  所以他于我,不但是求而不得的白月光,更是指引方向的人生导师。所以哪怕我已经不再纠结于风月爱情的苦痛,也依然将他奉若神明,不肯轻易染指。

  所以鬼使神差,我在晚风之中,走过他走过的路,路灯映照下我终于来到体育场。

  曾无数次想来又不敢来的地方啊。八点多了,体育场明暗交错着街灯,跑步的人远远近近,放着凌乱嘈杂的背景声。而我只静静坐在边缘的大理石上,看着对面的家家户户,有些亮着,有些却暗。

  缘分是怎样神妙的一种东西呢?我从来没有期待过他真会留给我如此巧合的惊鸿一面,也从来不知道在这许多窗口之后的一众空间里,他究竟占据了哪一个框格。但是在静静感受回忆漫上心头的时候,某时某刻的某一个瞬间,有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身影在某个亮灯的窗子后一晃而过。

  是一晃而过。没有正脸,没有停顿,一切只发生在一呼一吸间,我甚至连他的侧脸或者衣服颜色都来不及看清。

  一时心跳都要停止了。那样寻常又模糊,我却直觉地相信那就是他。

  他坐下了,没再站起来,没再给我机会看清他的身形,只坐在那里留给我一个莫辨的后脑勺。可我的心跳那样快,呼吸那样急,我几乎可以确定那就是他了。

  还有谁会让我有这种直觉呢?

  抓着手机的手有些颤抖。犹豫了很久以后我才给他发了一句,“你什么时候回学校?”隔了不久,他就有了回复。然后的故事,就没什么特别的了。

我觉得人生很美好,上苍对我也分外眷顾。我能在最好的年纪遇见他,受他影响变得更加细腻多情,从而得以体会闲淡生活的寻常倾城处,自己的生活中也有了路旁一草一花的幸福,已经比很多汲汲名利者幸福很多。上天又如此大德,让我一尝情滋味,遍历嗔痴恨怨求不得,细品戏文中少女曲折心事。更为感激,有了如此细腻的心,又有如此丰富的情,上苍竟还予我一支笔,令我得以书尽所有绮丽心思。沈三白曾云,“天之厚我可谓至矣。”

  天之厚我,可谓至矣。

  从前认为得到他是最要紧的事,现在却越发觉得,有个人去喜欢,能体验到这样幽微深远的少女情怀,已经是不可多得的恩典了。

#后记#

我很希望有谁能把我的文章细细读过

然后告诉我

我的这些少女心事她也有过。

其实爱不爱都无所谓

这件事情本身就很美好

(原文写于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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