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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日记反省和我妈妈的关系。回忆十件能感受到妈妈曾经爱我的事情。
第一件事情:
二十年前我刚刚怀上儿子的时候,吃不下饭,恶心呕吐,总感觉胸闷,肚子有胀气,非常难受。妈妈去附近地里挖一种树根回来,煮水给我吃,她说吃了通气。当时我非常感动,感觉妈妈还是爱我的。
第二件事情:
1992年夏天,技工学校毕业,刚参加工作,妈妈说要送我一辆自行车,给了我300元钱,我自己选的一辆红色的26圈的飞鸽牌自行车。当时很开心,也有感动。
第三件事情:
我在镇上读的初中,从镇上走路到我们家大概要两小时。有一天周末放假,妈妈来镇上批发白酒回老家卖,当时妈妈在街上开餐馆。我,妈妈,和一个老家的老师,我们三个人一同从镇上出发走路回家。
我背着书包,老师也提着包包,而妈妈身上却背了五十斤白酒。一路走一路息,当时我只有十二三岁,身体瘦小,完全不能帮妈妈换一会肩。那个老师虽然是男的,但是他说他有什么病,也不能帮妈妈分担一点。当时我心里非常难过,觉得妈妈好不容易。
第三件事情:
2001年我和先生买第一套房子,装修要差钱,妈妈借了一万块钱给我。
第四件事情:
刚生完儿子在月子的时候,妈妈到婆家来看我,亲手给儿子做小棉袄。
第五件事情:
今年九月份主动带儿子去合川姨妈家,陪伴了儿子二十天。
第六件事情:
我刚进厂工作的时候,有一次夜班上到凌晨三四点,第二天起床,看见妈妈把我的牛仔裤洗好晾起了,当时心里非常感动,因为从我记事以来,妈妈从来没有给我洗过衣服。
第七件事情:
小的时候,妈妈亲手给我做新衣服。记得有一件绿色的外套背心,当时是一个国庆节放假后,我穿着回学校上课,当时还写了一篇日记。
记得结尾是这样写的,“穿着妈妈亲手缝制的背心,带着妈妈的爱回到学校,我要用什么来报答妈妈?我只有努力学习”。
后来照初中毕业照时,我就穿了那件妈妈做的背心。所以那件绿色的背心也就永远定格在了初中毕业照片里。
第八件事情:
妈妈和爸爸离婚后,一个人靠做裁缝,做小餐馆挣钱抚养我长大,供我读完技工校,非常不容易。
第九件事情:
小时候给我做过的新衣服有:读初一时做的一件黄色的衬衫,剪刀领子。好像初二时给我买了红色的毛线,叫对面家的春兰阿姨帮我织的一件外套毛衣。那是我第一次穿毛衣,心里非常高兴。当时家里条件不好,冬天都是穿棉袄。
第十件事情:
今年五月我搬新家,第一次拿我家的钥匙给妈妈。然后,她来给我们做了几天饭,让我非常感动。从小到大,很少吃她做的饭。我和先生谈恋爱时,先生第一次到我家都是我自己做的饭给她吃。因为妈妈一辈子都喜欢在外面的生活,不喜欢做饭料理家务。
所以能吃到她做的饭,都会非常感动。差不多就这些,妈妈对我的好,实在是回忆不起来。
以前一直不喜欢妈妈,对她的回忆全都是她对我如何不好,好像都忘记了她曾经爱过我,还帮我做过那么多事情。
所以谢谢唐唐,她帮助我梳理和妈妈的关系。从现在开始,学会放大妈妈的好,感受妈妈的爱,去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