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注意到你,大概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
或者不是吧,只是记忆的笔给画面描上了金粉。
风在枝头种下了一颗种子,叫春天。
你在我心里种下了一个梦,叫不老。
喜欢一个人要不要理由呢?
可能我只是觊觎你的美色吧。
而这大概就是理由吧。
爱又该是什么呢?
是想给对方幸福吧,不必计较自己。
那我应该只是喜欢你吧。
因为我想和你在一起啊。
想到余生的每一天可能都要面对同一张面孔,我就觉得很可怕;
而如果那个人是你,我竟然满怀期待。
我常常会假设,想象那些不可能的事,如果发生了,会是怎样的。
如果我们在一起了,我该怎样小心翼翼地呵护你。
大概我会拾起久搁的笔,再去写一些拙劣而炽烈的情诗,每天都要写,将自己的真心都捧给你。
我会牵着你的手,去七点半的马蹄湖畔,最好是下着雨,我撑伞拥你入怀中,一起赏湖光倒映着灯光,而我眼中映着你呢。
我会和你一起,坐在草坪里听歌,听我在网易云的歌单《我喜欢你呢,我喜欢你啊》,如果你愿意听,我可以轻轻地唱给你听,如果你嫌我唱的不好听,我就邀请你唱歌,你唱歌,一定好好听。
如果你喜欢张扬,那我们就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的幸福。如果你喜欢静默,我们就不声不响地沉浸在只属于我们的天堂。
我会兴致勃勃的向你介绍我的许嵩,也会静静地倾听你的偶像。不过,我还是希望,我能比你的偶像重要,哪怕只有一点点。
(待补充……)
如果我不喜欢你呢,那我对你会是什么样呢?
抱歉,我想象不出来哦,因为你这么好,我一见就倾心了啊,你都这么好了,长得那么那么好看,人又那么那么善良,我怎么可能不喜欢你呢?不存在的。
嗯,我大概就是觊觎你的美貌,觊觎你的声音,觊觎你的身体,觊觎你的心,所以我喜欢你吧。
余生那么长,你愿意和我一起度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