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账、白条入账、分分钟给你预警出来!

白条入账是不能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这个我们都知道。

很多企业为了少交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候大量预估成本入账,而这些成本都是没有发票的。

为了让税务局更不容易发现自己有无票成本,很多人还利用税负率指标来控制利润总额,反推填写成本项,这样税务局看到你税负率比较合理,就不容易产生怀疑了。

所以,以往只要税负率合适,税务局不来现场翻凭证,基本很难发现企业账务报表里面有无票列支(也就是我们说的白条入账),如果企业长期没有税务局检查,那就顺利过关了。

但是随着数电平台全国推行,全国统一电子税务局的铺开,税务局的数据加工和分析功能越发强大,强大到可以给你企业收入成本画像,简单的说就是利用发票画一个你的成本数据,然后和你申报和报表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偏差过大就列为高风险,推送前端管理核查。

而这种分析效率高,一旦列为风险项,你就必须应对解释,所以税务局现在是更容易发现你是否有大量白条入账了。

看看这个案例,税务数据情报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下游交易方归集查询数据,你就说厉害不厉害吧。


也有人说,本身有些成本费用就不需要发票啊,税务局搞这些比对也不准确。

确实无法做到百分百准确,但是指标可以修正的,可以通过实践不断完善修正的。

比如,工资没有发票,我指标设置就把你所得税申报的工资金额剔除。

又固定资产当期取得发票可能不会当期全部计入成本费用,我可以设置指标把这类的发票剔除,同时成本费用把所得税申报表的折旧的数据剔除。

总之,把票和成本之前有差异的影响因素逐一考虑,最后出来的比对差异自然是越来越接近实际情况。

如果最后出来的偏差还很大,那是不是说明你申报的成本费用和你的真实发票取得存在重大偏差呢?当然这依旧不是最终的结论,最终自然是让你自查解释(比如你还有什么特殊情况,比如是转口贸易,比如有跨期时间差的问题),如果解释不通再检查。(比如你白条入账了又没纳税调增,那是不是有问题呢?)

这样税务局的管理是不是更精准和有效了呢?

而我们企业在这种大数据管理下,做假是不是越来越难呢?毕竟牵一发而动全一身,你这头隐藏,顾头不顾尾,花大力气把账做漂亮,而大数据可能分分钟就给你找出漏洞了。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要填写职工薪酬,很多人还不知道这里面的真正含义,以为就是简单填个数据,随便填填糊弄一下就行了。

其实职工薪酬在企业所得汇算清缴时候专门有个表5050系统填写,现在提前到预缴申报就开始填写,其税务风险管控前置的意义不言而喻。

加上最近不少读者在群里给二哥分享这个表,计税凭证信息采集,也是前置在预缴申报时候就需要填写。

如图:


提交了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候,如果偏差过大,系统弹出来让填写。


种种改变都指向一个共同的点,那就是税务局对企业预缴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要进行更严格的管控了。

以前随意暂估成本,降低预缴阶段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会被时刻监控了。

通过对企业成本费用的分解,对预缴阶段你的申报表数据进行解析,判断出你暂估成本的大小,从而进一步询问暂估成本的合理性,是有货暂无票的合理暂估,还是凭空随意而定的虚假暂估?这个都可以通过日常的风险管理进行询问,从而判断是否存在虚假申报,导致少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所以,当你填写了职工薪酬,系统取了你发票数,通过数据模型分析出你成本取票偏差超过一定值,系统会提示你填写详细的计税凭证采集表。


这个表设计逻辑其实很简单,就是让你把你成本费用的构成分类一下,分别告诉税务局,有多少是取得发票,多少没取得,多少是内部凭证。

我举个简单例子,比如你3季度填写的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成本费用总额是100万。

那么你就要统计一下,这100里面多少是当年取得的发票,多少是去年取得的发票,多少没取得发票,多少是内部凭证。

如图所示:

你就需要把你成本费用分解一下。


逻辑是不是很简单?但是实操起来二哥只能说要累死会计!

为什么这么说的,从逻辑上看似就是把我计入损益表的成本费用分解一下,分成几部分,当期取得发票当期计入损益,以前年度取得发票当期计入损益,没有发票当期计入损益等。

但是如果你真要把这个表填完整,二哥觉得你至少要做两个非常庞大的工作。

1、你需要平时在做每一笔涉及损益凭证的分录时候要登记这个成本费用是否取得发票?什么期间开具的发票。特别是跨期销售的成本结转,这样的统计确实有点难度。

2、你需要把你电子税务局获取的每一笔发票都登记,是否入账,入账到哪个期间了?

你说一个公司有多少笔账务?电子税务局一年要取得多少发票?

就算每笔账你能去翻看,找到发票,但是电子税务局的每笔发票呢?所有人只要开了公司税号的发票都会归集进来,老板买个私人用品只要开了公司税号发票,他不报账也会归集进来,你还是要梳理出来做统计。

还是上面那个例子,公司当期会有两个数据,一个成本费用金额,这个是你利润表上的,一个是你从电子税务局导出的本期发票总额。

假如成本费用总额是100,你从电子税务局获取的发票总额当期是60。

经过你逐笔核对后,60中有50是当期计入损益,还有10不知道什么情况。

那表格就是填写如下:


如图,当期取得的60发票,其中50计入当期损益,还有10未计入,至于这10的发票哪些是乱开的不是公司的支出,哪些是以后才结转损益的,这个你也可以先不进行细分,等以后年度再查找。

但是每年你填这个表你至少要把有发票的是不是一笔笔找到对应上?小公司还好说,大公司真的难!

如果这种工作常态化,那建议以后会计做账后定期就把成本费用的日记账导出来,每一笔在后面登记发票,取得时间,金额,然后期末直接汇总出这个台账表。

所以,目前税务局通过这些日常监控手段可以及时发现企业是否存在认为恶意暂估成本减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情况。

虽然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规定,但是恶意暂估的,仅仅是为了少交税,后期肯定无法取得发票,也没暂估的依据,是虚假申报行为。

以前没有成本发票比对,很多企业可能全面恶意暂估不调整都不管,后来按年比对成本发票,企业年底红冲暂估,平时预缴少预缴其实也是不合规行为,现在税务风险监控因为预缴申报的指标加持,风控日常化,企业暂估成本,特别是毫无依据的随意暂估要说再见了。


这样一说是不是就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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