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比较长,介绍保罗的创业经历和开发历程,还有对互联网潮流的推想,互联网软件开发和发布的优点介绍,以及项目管理的种种思考,最后鼓励大家进行创业和竞争。
保罗他们本计划写一个桌面软件,经过思考写了一个以浏览器为操作界面的互联网软件。专业的说法,他们用B/S取代了C/S。这点转变让他们获得成功。
C/S曾经创造过辉煌,但他的辉煌建立在电脑未曾普及,使用它的人都是那些对它极有兴趣的高知识分子。他们有足够的主动性去学习电脑的一切,甚至了解他的内部运作机制。但随着电脑的普及,他的功能变得不一样了,比如一个中年妇女,他拿电脑只想收个邮件和记账。她根本不需要搞懂什么是操作系统,也不需要懂怎么把软件更新。这个时候你只告诉她,点开浏览器就能用,后期的网站升级什么的不用她了解。那么对她来说就是最好的。至于,C/S比B/S性能更优越什么的,对于他们根本就不重要。
解决用户的麻烦,让使用更简单,这一直是互联网发展的根本准则,从来就没有变过。
这个原则就是专业的事让专业的来,我们身为软件开发者,要时刻牢记这个准则,将方便留给客户。那些困难留个自己来做,因为我们就是收的这部分钱。
b/s比c/s更容易发布更新,不需要特定的时间去发布新版本,而是渐变的。发现问题然后马上解决问题。所以实际上b/s是没有版本号的概念的,但是作者为了和对手竞争,刻意为自己软件加上版本号。这样就可以做宣传使用了。
b/S开发当然需要测试人员,但实际上他最大的测试就是客户,无论你开发的多么精细,总有想不到的点,但只要保证没有重大的bug就行,客户发现小问题,一个电话,迅速解决。不用想c/S那样,必须保证绝对的精细,不然bug可能会停留很久。
每个人都会时常蹦出好多灵感,但灵感这个东西,只有靠激情是一回事,更多的是靠你实现它过程中的延展。这个问题真的很平常,就像我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小说设定,心里很想将它写出来,有些设定甚至让我激动。但当我真正开始动笔的时候,才开始完善它的枝丫,当初的那个设定甚至都完全变了模样。
举一个失败的例子,我写了不少的东西,但是还没有一个完全的成品。但最为遗憾的就是,我在大学的时候迷上了中国的西游神话文化,看了很多相关的作品,然后觉得他们写的都不是自己心中西游该有的样子,便试图自己写一个故事。最开始想法我想将原著中猴子的形象完全复刻。然后设定他有远大抱负也有个中无奈,努力追求上进也慢慢懂得了世俗的无常。几乎就是我们生活中那些桀骜不驯的少年最后变成他曾经抗争和讨厌的那种人的完全写照。
但随着自己去动笔写,就连自己都会感觉到故事的无趣,所以只好给猴子加感情戏,设定悟空刚出生时,在花果山遇到一个温柔母猴,他为了母猴努力拼搏成了花果山的王,但母猴却早早离开了他,成为了他心底的白月光。这个想法确实是有参考日本手冢治虫的《我的孙悟空》动画的设定。
虽说天下文章一大抄,但抄的这么明显我也觉得没意思,那就想办法创新,别人都把女主角设定成紫霞了,白骨精,小龙女之类的。我就把视角转移到金箍棒身上,用金箍棒当整部小说的女主角,相濡以沫,不离不弃。当然。在我有这个设定的时候,还没有看过《器灵》,这个想法绝对原创,不接受质疑。
用金箍棒做主视角,体现孙悟空的精彩一生。这点很少,但是写着写着颇有写晋江言情小说的样子。
后来了解了洪荒文化,又想将洪荒的故事融合到故事中,费尽心机,终于设定了一个还算合理的背景。悟空和金箍棒都是女娲炼石的剩下的石头,只不过悟空是水晶石,含的都是硅晶体没啥用,金箍棒是铁矿石,就被太上老君用来炼铁了。这么一想,不仅合理,而且很科学有木有?可惜的是,我动笔能力太差,却喜欢瞎看。洪荒西游写着写着,又看了不少三国小说,得了,把三国也融进去吧,三国进去了,秦汉要不要,王莽篡汉,刘秀召唤陨石多有意思啊。这么一说,干脆就写一个从开天辟地到盛唐,将中国的神话体系英雄人物完全梳理一遍。
然后呢?然后自然就写不下去了呗。以我自我了解,自己的写作能力也就是半吊子水平,写写杂文还算凑合,偶尔写个短篇小说也还能看,但笔力也好,意志力也罢,真没有驾驭长篇的能力,更何况是设定这么宏大的长篇。
当然这件事也给了我教训,那就是有多大碗吃多少饭,千万别想着一口吃个大胖子,白白糟践了那么好的创意。
当然,扯得稍微有点远,我们回归到书籍本身,作者想说的无非是,灵感不长久,要及时动手实现。网文界有个名言,小说最重要的不是设定也不是故事更不是文笔,而是去写。在写的同时,各种灵感也就随即产生了。就像我上文的失败例子,我的一系列衍生设定的出现,是建立在我在几年的时间里,写了十几个开篇,几十个短故事,将近十几万字的基础上的。
作者开始向我们解释《人月神话》,这是一本关于项目管理的经典读物。让我们介绍开发的效率问题。
并不是拥有三十程序员的软件公司就是三个程序员开发速度的十倍。人数越多,人均成本就越高。软件行业有个很著名的法则,就是Two-pizza原则,意思是一个小组最好限定在两个披萨能够吃饱的原则下。也就是五六个人最好。再多就无法保证效率了
保罗在写这个文章的时候b/s刚刚发展,网页功能也只是刚刚够用,但是今天,网页已经可以实现绝大多数的功能。前端工程师已经成了一个专门的开发者群体。甚至现在的热点变成了移动终端,手机承担了绝大多数电脑的责任。哪怕相同的软件,手机软件的功能更为的简单。但人们只要刚好能用就行。世事更迭,很多东西都在变化,但人类追求简单追求懒的心理却永远不会变。而我们如果创业的话,那就不能和这个原则去违背。尽己所能的给与使用者提供方便,来换取他们的回报。
在本章的最后,作者鼓励读者去创业,提出只要做好两点就行,做出用户喜欢的产品,保证开支小于收入。可时代终究不同了,在作者写作本文的十几年前,蓝海随处可挖,尽管有微软一样的巨头,竞争也并不是那么大。至少做为未来者,我们可以看到这十几年谷歌和facebook的崛起,甚至作者做为投资者,让很多创业者都有所收获。
但不得不承认,至少在中国的今天,互联网创业的壁垒已经足够的坚硬。做出一个好的作品很难,更难的是将这个作品推广,一切好的想法到最后都成了烧钱大战。互联网创业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你要足够的快,用无数的资源在最快的速度中将你的想法变现。然后才是赢者通吃。饿了吗如此,滴滴如此,直播行业如此,短视频亦是如此。
当互联网创业成了资本的游戏,个人能做的努力就真的太过薄弱了。
但作者说的一句话挺对的,至少当今时代,你开发一个产品启动成本很低。你有想法,然后利用休闲时间,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开发出来,然后尝试着创业,成功了是万幸,失败了你也并非到了万劫不复的地步。需要注意的是,作者开发软件,打一开始就没想做大做强而后去挑战巨头,他们只是想让对方将自己收购而已。这样的话,他们的竞争者,就成了和他们一样的创业者,成功的可能性无疑提高了无数倍。就像共享单车一样,摩拜最终被美团收购,创业者们纵然被踢出棋局但他们还是得到了大量的资金。而ofo的一再坚持,最终成了悲剧。
对于创业来说,难和易还取决于你定义的成功标准是什么。是成了影响世界的公司,还是这波不亏就行,最差的是,亏了也没事,江湖地位有了就行。这些都值得我们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