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本文参与伯乐联合征文【品】之证明
一
“不行,我不同意!咱家什么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欠他大伯的饥荒还没还完,拿什么翻新房子?”四十多岁已是满头花白头发的妇女跳着脚指着对面一脸倔强的丈夫大吼,因为气愤而扭曲的面孔如同母夜叉降临。
王自成站在对面,饼子脸上不怒不喜,冷静地看着他老婆表演,像是在看马戏团里上窜下跳的猴子。王自成皱了皱眉头,一个明显的“川”字出现在他的印堂。他又何尝不知道这个时候根本不是翻新房子的时候,奈何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他有儿子,也想在有生之年像村里别的父亲那样给儿子留下自己能留下的最好东西。他抬头望了望即将落到山后的太阳,那太阳放射出橘黄色的光,像是要挣落下之前的最后一口气把光明留在人间。他收回目光,带着点悲哀,带着点怜悯地望向他老婆,张了张嘴想解释点什么,最后化成一声无奈的叹息,“把年猪卖了吧!”
他转身向村部走去,无视了身后他老婆的跳脚大骂。既然下定决心,就要一往无前。他要去找村长,联系翻新房子的一应手续。夕阳暖暖地照在他身上,使得他舒服得眯了眯眼睛。在农村生活了四十多年,他从来没觉得农村居然如此可爱。一片片绿色像是在向他展示生命的美好;一声声蛙叫虫鸣像是在向他炫耀世界的美妙。
村部里没人,王自成在台阶上坐下,掏出皱巴巴的烟点了一支。也是,都这个时候了,换谁都要回家吃饭,谁还傻傻地等着。他重新打量这个世界,要说不眷恋那肯定是骗人的,但很多时候并不是眷恋就能改变的。世界突然安静了,安静到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自己。他仿佛听到了玉米拔节的声音,那声音在他听来竟是如此美妙。他突然很纳闷,纳闷于这么多年居然不知道玉米拔节还有声音。
“哎,老王,干啥呢?”正在王自成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中时,一个大嗓门像是一记重锤砸破玻璃般破坏了他的宁静。他有些恼怒地抬头望去,瘦高个细高条的谭伟穿着仿佛好几个月没洗过的衣服对着他傻笑。他望着谭伟纠结在一起的头发,突然没了发火的情绪,没有老婆的人日子的确不好过。等等,没有老婆?对啊,我总想着给儿子留下点什么,怎么就忘了给家里那口子找户人家呢?他又仔细端详眼前的谭伟,衣衫不整还不是因为一个人过,不洗不涮也是因为屋里没个女人管着。要是有了女人,这一切都会改变的。
谭伟也有些懵,今儿个老王大哥这是咋了,怎么和他说话也不搭理,难道什么地方得罪他了?谭伟绞尽脑汁地想,愣是没想起来哪里得罪他了。于是,他又往前一步,低下头凑上去眯着眼睛盯着王自成。“干啥呢,这是?”
一股怪味直冲王自成脑门,使得他一激灵猛地醒悟过来。“噢噢,我寻思找村长商量商量我家房子的事。”他一把推开谭伟,紧跟着站起来边拍打屁股上的土边说:“这不村长没在,我想等他一会儿。”
“房子?”谭伟无视了他的推搡,一脸好奇,“房子怎么了?”说着又凑了上去。
王自成一脸便秘地表情,又没法说,只能偏过头,“我打算把家里的房子翻新一下。”
“呦——这是有钱了啊。”谭伟半是嘲讽半是羡慕。
王自成能怎么说?难道还能告诉他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吗?当然不能,这件事目前也只有自己知道,只能等到实在捂不住的时候再说了。“那什么,大兄弟,等我翻新房子你可要帮忙哈。”他打了个哈哈,跳过了他不想回答的问题,因为和一个外人说不着这些有的没的。难道他还能和他详细讲解一下自己家的情况吗?别说有没有必要,就算是有必要,讲了难道还能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吗?
“哈哈哈。”谭伟裂开满是黄牙的大嘴,带着一股王自成接受不了的味道,就差没拍肩膀还很是大方地说:“没问题,就怕到时候你不找我。”
最后一抹夕阳也被大山吞噬,只留下一点亮光还徘徊在天际。王自成瞅了瞅紧锁的村部大门,又和谭伟寒暄几句就决定回家,等明天早上再来。
夜,农村的夜,总是那么安静。王自成独自躺在西屋的炕上,怎么也睡不着。他细数过往的种种,自认这辈子并没做什么亏心事,为什么这种恶疾还是找上了自己?他理解不了。孩子都还小,他是多么想看着孩子们长大,看着他们娶妻生子,可如今就连这一点小小的愿望都实现不了。王自成翻了个身,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他干脆坐起来。低沉的夜幕下,远处的山像一头择人而噬的怪兽,仿佛随时都能扑过来把他吞噬。东屋老伴儿轻微的鼾声在这个安静的夜里竟是如此的清晰,伴随着孩子们磨牙的声音,像一首生命的歌唱响在他心底。他从没发现,这些声音合在一起竟是如此美妙。
王自成点燃一支烟,那一闪一闪的火光把他五十岁却像七十岁的脸映得忽明忽暗。一串长长的烟圈从他带着叹息的嘴里吐出来,融入无边夜色。如果能安稳到老,他还不算对不起自己的老伴儿,可现在,他只能半路把她抛弃了。想到她跟着自己好像一天福都没享过,他的心里就隐隐作痛。刚刚结完婚,他就被父亲赶了出来,分家的时候尽管连一碗一筷都没分到,但也没分饥荒。他带着她租住在大伯家的厦屋里,一住就是两年。那两年,他和她没日没夜干活,就为了早点挣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想起这个房子,他抬头打量了一下黑暗的房顶。尽管什么都看不到,但他能准确地记住房子上每一根檩条的来历,那是他和她一根一根搭上去的。
王自成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小腿,一块凸起在这个夜里看不出狰狞,但他知道,这个疤就是当年锯树砸的。想想那时候盖房子,真是什么都需要自己动手。本来,那个晚上他发着高烧,老伴儿说等病好了再去锯树,可他能等吗?他不能。寄人篱下的日子难道就那么好过吗?尽管是自己的大伯,可毕竟是外人。他总觉得他大伯母天天看他的眼神总带着嘲讽,虽然嘴上什么都没说,但他还是能感觉到。他是一个男人,自认还是一个有自尊的男人,他受不了大伯母那种明着暗着的眼神。加上他老伴儿那时候也怀了孩子,他就想着无论如何也要让老伴儿在自己的房子里生孩子。所以,他顾不上自己是否高烧,只要还能爬他就坚持上山。
山上的树真密啊!王自成小心地穿行在林子里。山林是集体的,他还是花了两条烟找到村长才答应了他上山割几棵树。就算这样,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割,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割。无月,山林里一片朦胧。王自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不时蹲下来看看是不是白天做过记号的树。他头有点晕,眼睛也模模糊糊的,总觉得那树在和他捉迷藏,明明看着就在眼前,却一直晃来晃去。好不容易找到一棵,他停下来又仔细打量了一遍,目测可以做两根檩子。
王自成并没着急割树,而是坐下抽了支烟。夜晚的山林真安静,安静到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远处,就着也不知道是星光还是别的什么光,能看到高大的树梢像一把把扫帚静静地站立。他从后腰抽出锯子,半坐在冰凉的土地上,比量了一下高度,专心割了起来。锯树的声音在这个寂静的夜里像是被扩音器放大了似的,显得清脆。不远处的枯草丛中突然一阵晃动,把他吓了一跳。转头看去,原来是一只野兔被锯子声惊起。他抹了抹头上的汗,吐出一口浊气又继续割树。随着一声仿如晴天霹雳般的“咔嚓”声,一棵大树缓缓地倒了下去。王自成仔细地比量着长短把大树截成了需要的长度,这才抗起来往路边送去。
要说出点力也有好处,这不,经过这么一折腾,他的高烧好像随着汗水流了出去,现在头也不迷糊了。反复几次,王自成已经割了好几根檩子了。就在他打算再割最后一棵,意外发生了。那棵树长在大沟的半坡上,本来长在半坡上也没什么,可别忘了这是在大晚上,当那棵树倒下去时,巨大的树梢正好裹在一块凸起的大石头上,导致后面粗大的树干猛地翘了起来。王自成一看不好,顺势往后一躺,头和胸虽然躲了过去,却一下子怼到了他的小腿上。他只感觉一股钻心的疼直冲大脑,用手摸了摸,黏糊糊的。
王自成又摸了摸那块凸起,不由得摇了摇头,好在没伤到骨头。他把烟屁股摁灭在烟灰缸里,寻思着快半夜了,还是收拾睡吧,明天还有许多事等着办呢。可刚躺下,胃部就传来一阵巨痛,就好像肚子里有人像拧衣服那样在拧他的胃。他手握成拳狠狠地顶到了胃部,汗顺着他满是皱纹的脸滴落下来,他顾不得擦,一个卧倒躺到了炕上。他不敢出声,生怕那屋的老伴听到,只能咬牙忍受。好在,疼痛来得快去得也快,不一会就过去了,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只不过让他好不容易积攒的睡意烟消云散了。无奈他只好披衣下炕,又点燃了一支烟。
黑暗中,只有王自成手上的烟头发出忽明忽暗的光。他又重新打量现在的房间,地面是原有的土质地面,虽然尽量压实可依然还是凹凸不平;墙还不错,虽然没有大白粉但白灰一样能起到增白的作用,只是由于年久墙皮有的已经脱落了,像秃子头上的疤,一块块的特别难看,里面是已经变成灰色的土坯。他走过去摩挲着,像是摩挲着自己的孩子。土坯已经不复当初的坚硬,一碰就掉渣,像是行将就木的老人。王自成轻轻叹了口气,用另一只手摸了摸腰,好像那腰到现在还疼似的。
盖这个房子时,不是没有红砖,只不过他家当时的条件根本买不起砖,唯一的办法只能自己制作土坯。土坯啊,那真是和着他的汗水和鲜血制成的。一对土篮子一根扁担,王自成就像老牛,把黄土一担担地挑回来。肩膀压肿了,肩膀又压得没知觉了。这些都不算什么,最难的还是和泥。把稻草铡成一段段和到黄土里,再打上水。那黄土见了水就仿佛变成了胶水,无论怎么挥动精耙也翻不动。一天的时间就那么长,王自成能不着急吗?最后,他只能脱了鞋跳到黄土里,用脚来搅拌。稻草就像锋利的小刀,不时在他脚掌上划开一道道小口子。这还不算,更有那小石子像一个个调皮的孩子专门往他的伤口上硌,使得他不时抽凉气。他老伴那时候挺着大肚子非要来帮忙,可她那点力气根本挑不动和好的黄泥。但她并没有放弃,挑不动就用手抓。两个人愣是在这种条件下制作了足够用的土坯。
尽管快到夏天,但夜还是凉如水。王自成重新爬到炕上躺下,可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翻新房子快也要三个月,这期间在哪住倒是个问题。他自己好办,外面搭个棚子就能住,正好也需要看着。虽然破烂家具不值多少钱,可一堆建筑材料总得看着吧。他们娘仨还真是个问题,去哪住呢?王自成从村东头想到村西头,又从村西头想到村东头,也没想起来谁家还有空房子,最多就是厦屋。可是谁家的厦屋不是塞得满满当当,要想暂住肯定少不了一番收拾,少不得又要麻烦别人。王自成这辈子最怕的就是麻烦别人,这临了还是免不了。麻烦就麻烦吧,往后想麻烦也没有了。既然怎么都要麻烦,那不如就老谭家。心思放开了,一阵困意袭来,他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二
破家值万贯,再穷的家搬起来也是个麻烦事。王自成指挥着从屋里不断往外帮忙搬东西的人,遇到大件还亲自跑过去搭把手。他本想趁着这次翻新把家里用处不大的家具丢一些,可看来看去,这个舍不得扔,那个舍不得丢,好像都没什么用处又好像什么都有用。最后,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家具还是摆满了院子。高低高肯定不能扔吧,王自成打量着满院子的破烂家具想,那可是自己挖了一个冬天蛤换来的。
农民的来钱道其实是很少的,尤其是在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虽然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解放,可土地里的产出也仅够自家维持生计的。要想赚点格外的钱只能想别的办法。而守着大海的王自成只能把主意打到海里。蛤以其鲜美的味道深受当地人的欢迎,特别是县城里的人欢迎。而且,挖蛤不需要什么成本,只要有一把子力气舍得吃苦就能干。只不过,吃蛤的最好季节却是在冬天,数九寒天里,一锅乳白色的蛤汤炖上酸菜,那真是鲜美得连舌头都能吃掉。
想起那个冬天,王自成现在还有些后怕。从来不冻冰的海面,那年冬天却冻上了一坨坨的冰。就是这样的天气里,老伴却常常回家念叨,谁谁家打了个高低高,那前面的油画太漂亮了。一次两次的王自成没在意,可架不住隔三差五就念叨一次,他就是再傻也听出来老伴这是想要一套了。可家里单纯指望那点地也就够一家人生活的,被逼无奈,王自成只好选择了下海挖蛤。天气冷的喘一口气就像拿小刀片在嗓子里拉似的,常常一趟海赶上来,整个棉衣外面就像古董包浆似的包了一层冰壳,要不是一刻不停地走,估计人都能冻成木乃伊。人怕冷,蛤更怕冷,本来一趟海只能挖十多斤却要连泥带水的挑上来四五十斤。这四五十斤并不是在陆地上,而是要在海里的烂泥里走,所要付出的艰辛与努力可想而知。这些倒还罢了,等到不能赶海的死讯,他还要骑上自行车迎着强烈的北风去县城里卖。可是并不是每次去县城都有一次性卖出去的好运,大部分时间都是蹲在街边一斤二斤的卖。什么时候卖完了什么时候才能回家,经常是饿着肚子忍受着寒风才能把蛤换成钱。就这样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冬天才换来了眼前这个高低高。
如今再站在高低高前,看着高门上已经褪了色的松鹤延年图,又摸了摸底门上斑驳得像是抽象画的曲线图,还是下不了决心扔掉。他轻轻叹了口气,弯腰把高低高往柜子前挪了挪,防止一不小心碰倒了。
看到柜子,王自成总有一股内疚埋在心里,这是老伴儿陪嫁的唯一嫁妆。曾经鲜艳的大红颜色如今已经变得深一块浅一块,像是儿子随手涂鸦的画作。他还记得结婚的当时,这口柜抬进来的时候,老伴儿的头是高高昂起来的,仿佛那就是她的底气,她为之自豪的关键所在。也的确,在那个当时,谁家要是能陪嫁一口柜,在十里八村都能让人谈论很长时间。可是,过门以后呢?过门以后他除了给老伴添置了一个高低高再真的没有拿的出手的家具了。他探头往屋里望了望正埋头整理零碎的老伴儿,一股愧疚油然而生。
按理说,既然要翻新房子,那这些破烂家具真应该跟着换换,毕竟一付金筷子怎么也要匹配相应的金碗才是。可是王自成知道自家的条件,更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他能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就是给儿子留一套新房子,至于其他的,只能靠儿子自己去挣了,就像他当初自己挣得这份家业一样。王自成转头撒嘛了一圈,寻找着父亲留给他的唯一家具——小炕桌。原来它正倒扣在高桌上。王自成走过去把炕桌又往里靠了靠,生怕一不小心碰坏了,毕竟这是家里唯一的传承。他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炕桌上的疤痕。梨木做的桌子本应该特别结实,尤其还是用榫卯做法做的,可还是留下了疤痕。这个疤痕他记得清清楚楚,是父亲留下的。那是个以当兵为荣的年代,父亲的意思是让已经十八的老大去当兵,可老大不愿意。就在这张饭桌上,当着全家人的面父亲掀了桌子,虽然老大最后被逼着去了,却让桌子留下了永久的疤痕。三年后才知道老大之所以不愿去当兵是因为他当时喜欢上了村里的一位姑娘,生怕自己一走三年再回来姑娘却成了别人的新娘,好在如今是他的嫂子。
想起传承,王自成回头望了一眼儿子,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就像当初父亲临去前看着他的笑容一样。当他把父亲的名字写上宗谱的那一刻犯了难,家里连一张像样的桌子都没有,拿什么供奉祖宗们?那个年代供奉祖宗用的都是高桌,可他家穷啊根本请不起木匠。于是,王自成就试着自己做。眼看是一回事,真动手去做又是另外一回事,尤其是这种榫卯结构,好像很简单真做起来却怎么都做不好。王自成摩挲着手上的伤疤,苦笑着摇了摇头。现在想起来,他都不知道那一个月到底是怎么过来的。工具不全可以借,但技术只能是自己的。面对着大刨子、小凿子王自成就像第一次面对老伴儿的裸体一样即紧张兴奋又无从下手。他边摸索着边做,怎奈那些工具就像故意和他找别扭似的怎么也不听使唤,一个不注意就砸到了手,留下了永久的伤疤。
人多好干活,随着帮忙的人进进出出,屋子里本就不多的家具很快就被搬了出来。老伴儿还在屋里收拾着小屋件,谭伟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帮着拿这个抬那个。王自成突然觉得悲哀,本来跟着老伴儿的人应该是他,可现在他只能看着他认为适合的人跟着,那种心情怎一个痛字了的。蒜臼是用一整块青石凿出来的,也算是家里为数不多的古董。尽管不大却特别沉,老伴儿试图搬起来却没搬动。谭伟见了,急忙过去帮忙,全然不顾蒜臼上那黑乎乎的泥。王自成看到老伴儿冲他感激地笑笑,心情又莫名的好了起来。也许这是一个好的开始,难道不是吗?
好在娘仨比较简单,拿几件换洗衣服就行。谭伟笑得见牙不见眼,可老伴儿却一脸的阶级斗争。是的,王自成的想法是反正谭伟就一个人住三间房,腾出一间给她娘仨住完全没问题。当然了,这里面王自成存了点私心,让老伴儿先熟悉熟悉,至于以后能走到哪一步就不是现在的他能考虑的。
王自成没觉得咋样,谭伟却累得够呛。从王自成家到谭伟家,他就像个陀螺一刻不停地忙活。一会儿帮着拿行李,一会儿又帮着搬粮食。好像搬家的不是王自成老伴儿,倒成了他谭伟。尽管他满头大汗,但脸上的笑却一刻也没消失过。王自成站在自家院子里看着像个猴子似的上蹿下跳的谭伟,心里一点不别扭那是不可能的,可就算有再多的别扭也只能压在心里,最后化成一声无奈的叹息。王自成摇了摇头转过身毅然决然地向着已经被搬空了的老房子走去,像是一个准备奔赴战场的战士,充满了悲壮。
“轰——”随着一声巨响,老房子就像遭受了炮击般在一片灰尘中轰然倒塌。
三
谭伟家的大门是那种不粗的树干夹成的,歪歪斜斜地半躺在算是门垛的边上。王自成本不想来,可架不住谭伟三番五次的叫。说什么今天是翻新的第一天,怎么也应该喝两盅庆祝一下。加上王自成思来想去,觉得趁现在病还没太明显的表现就喝点吧,过一段时间估计想喝也喝不了了。尽管说服了自己,他还是不情愿地来了。他顺着门缝走进去,过道两边的篱笆还算整齐,围着菜地里郁郁葱葱的青菜,别有一番滋味。
王自成盯着院子里微红的西红柿挪不开眼,他发现自从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症后,就特别喜欢这些植物,好像前四十多年一直没发现植物的美。西红柿朝阳那面一丝由内而外的红晕出现在一片青色之中,在夕阳下泛着淡淡的金光,居然是那么的美丽。还有那只有一个巴掌大小的茄子,弯曲着身体像是在向他展示自己的美好。王自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这么留恋这些稀松平常的东西,只觉得内心中有一种叫柔软的东西被触动了。他刚硬的脸上少有的出现了温柔,以审视的眼光重新打量起这个他不算太陌生的小院。烟黛灰中,小院中普通的一切都增加了一种神秘,西边虽然用树干夹成却高耸挺立的苞米仓、东边院墙下整齐的柴火垛无不在向他述说这家主人的勤劳。他满意地点点头,转过头来向着烟气腾腾的厨房走去。
厨房里,老伴儿正弯腰在锅上炒菜,乳白色的油烟带着香味飘荡在她周围,使得她看起来像是在仙境。而谭伟则坐在锅底坑前专心烧火,红彤彤的火光映照在他透着兴奋的脸上使得他像是回到了十八二十三的时光。王自成闭上了准备打招呼的嘴,把已经到了嗓子眼的话又生生咽了下去。曾几何时,他也是这副温馨画卷中的一份子,如今却只能站在画外看着。菜铲摩擦声,柴火噼啪声合在一起像一首自远古就奏响的音乐回荡在他耳畔,唱响在他心底。烟气朦胧中,王自成觉得自己的确是来做客的。男主人烧火,女主人炒菜,这个情景曾经发生在他和老伴身上很多次,但没有一次让他感觉到特殊。可就在刚才,在烟雾缭绕中,他感觉到了特殊,感觉到了现在的自己与这个情景格格不入,仿佛他一走进去就像墨汁滴到了绝世好画上一般破坏了这份宁静。王自成突然有一种要逃走的心思,这个心思在他脑海中不断地扩大,以至于逐渐占据了他整个脑海。可就在他真的准备付诸行动时,谭伟转身看到了他。
王自成不知道自己算不算笑,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翘起嘴角。谭伟可不管那张饼子脸上是哭还是笑,热情地跑出来半扶半拉地把他王屋里请。“快,屋里坐。菜马上就好。”王自成并没仔细听谭伟说了什么,他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老伴儿身上,只可惜老伴儿根本没回头看他一眼,只是专心地炒菜。他知道老伴儿有怨气,也知道该怎么去安慰,但他什么都没做,连一句解释都没有。老伴儿要是能一直恨他或许后半生能过得轻松点吧,王自成想。
厨房里漂浮着炒菜的香味,这种香味对王自成来说却是莫大的讽刺。就在今天之前,这种香味还是他专属福利,如今却漂浮在了他以前做梦都不会想到的谭伟家里。他又望了一眼老伴儿才跟随谭伟去往卧室的炕上。刚进了屋,王自成就愣住了,他总觉得哪里不一样,左右看了看。家还是那个家——破旧的家具、一摸就掉渣的墙壁,可就是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到底哪里不一样呢?他又看了看,依然没找到答案。他走到炕沿处坐下,心里充满了狐疑。谭伟陪他坐下,脸上带着发自内心的笑。他仔细打量了一下谭伟,好像也变得不一样,从里到外都透着精神。他掏出烟扔一根给谭伟,自己又叼了一根。谭伟急忙站起来拿出火柴帮他点燃,脸上的笑始终都没消失过。刚吸了一口烟的王自成突然愣住了,他终于知道到底哪里不一样了,原来是这个屋里少了一种味道——光棍的味道。
蓝边的粗瓷大海碗上除了蹦掉几个豁口就只剩下黑乎乎一片,但碗里的酒却是清亮的。王自成盘腿坐在勉强算炕桌的边上望着酒中胡子拉碴的自己定定出神:从什么时候开始,意气风发的自己变得油腻起来。谭伟坐在对面,举着酒碗笑呵呵地望着自己,恍惚中,他感觉这个场景有些熟悉,可一时又想不起来为什么熟悉。他把食指搭到碗上,大拇指和中指扶住碗外沿,剩下两指虚握稍稍用力夹起了酒碗,对着谭伟的碗轻轻碰了一下,“喝!”一股辛辣顺着口腔流入食道,他半张着嘴,啊的一声哈出酒气,这才放下碗。
其实,王自成并不喜欢喝酒,他不喜欢的是酒里那股辛辣的味道。隐约记得上次痛快地喝好像还是老伴儿进门那天,他终于知道熟悉的感觉来自哪里了。结婚那天晚上,和他一起玩到大的伙伴们中午喝了还不够,非要拉着他继续,名曰闹洞房。同样黑乎乎的老房子,同样油腻腻的炕桌,同样脏兮兮的蓝边大海碗,但那时候的他是快乐的,因为旁边坐着羞答答的老伴儿。再看现在,老伴儿站在地上,无视了他们两,拿着筷子自顾自地吃。与他的距离和与谭伟的距离一样,就像一个等边三角形。他突然有些惆怅,达啥时候起,老伴儿远离了他,变得和其他人一样的距离?王自成没注意,等他注意时已经形成了。“孩子们呢?”王自成只好转移话题,不去关注让自己纠结的距离。“在外屋地吃饭呢。”老伴儿接了一嘴。
按照家乡的规矩,家里来客人孩子不上桌吃饭。这个王自成懂,不仅懂还忠实的执行。可那是在自己家好不好,如今他仿佛成了客人。本来他的确是客人,问题是老伴儿好像成了主人。本来这也是他所希望看到的,只不过真到了这个时候,他的心里却那么的不得劲,好像有一股邪火闷在胸口,使得他不吐不快,可又没法往外吐,憋得难受。他用刚才的动作重新端起酒碗,咕咚下去一大口,却不知道那酒如同汽油,不仅没浇灭他的火反而更加旺盛。
王自成没觉得自己醉了,可他老伴儿非说他醉了。对于自己的酒量他心中还是有数的,虽然一大海碗酒能有六两,但放在之前根本不叫事。如今他也没觉得怎滴,只是对面的谭伟越来越模糊。他觉得心里很不得劲,说是痛吧还有那么一丝解脱;说不痛吧五脏六腑都跟着难受,尤其是胃里,翻江倒海不要紧还传出阵阵痛感。他这才想起大夫的话,戒烟戒酒大约还还能活半年。可他能戒吗?当然不能。如今的他,半年和三个月有什么区别?不过是多挣扎几天,多遭几天罪罢了。
王自成突然想笑,对面的谭伟脸红得像猴屁股似的,使得本就黑的他看起来特别滑稽。然后王自成就笑了,很没有形象地笑了。他觉得只有笑出来才能发泄掉心里的郁闷。老伴儿拿走了他的酒碗又给他盛来了稀饭,他深深地望了老伴一眼,猛地发现老伴儿的鬓角上一丝银白像白驹过隙般从他眼前飘过。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眼花,试着抬起手,想把那根白发拔掉,谁知老伴儿在一顿白眼中躲开了。他的手僵持在半空,像一截苦木。
王自成走了,走在没有月的夜里。他穿过谭伟家的柴门,像一个孤魂。他自嘲的一笑,像一个真正的客人那样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去。灰暗的夜并没有耽误他走路,因为这条路他太熟悉了,哪里是草垛哪里又是沟坎他闭着眼睛都知道。但他突然停下了紧走的脚步,抬头望着满天星斗。北斗七星像一把盛饭的勺子挂在北天,还有一个像“w”的星座他不知道叫什么名字,还有其他的星座一个挨着一个,使得夜幕中到处都是一片闪亮。老一辈人说,每一个人都有一颗专属的星星,他不知道自己是哪颗,但他知道那颗星一定在某个角落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就等着某一天和他一起陨落。他有点后悔了,后悔把老伴儿送到谭伟家。他毅然转身向着谭伟家走去。
窄小的窗户上发散出昏黄的光,映出影影绰绰的身影。两个小身影像是在玩耍,短头发的大身影正弓着身子对长头发的身影说着什么。王自成站在柴门外,颓然地闭上了差点就喊出声的大张的嘴。他握起一只拳头狠狠地按到了一翻一搅的胃部,转身步履蹒跚地消失在夜色里。
四
帮忙的人如同蚂蚁一样在刚刚竖起来的框架房里进进出出,抬砖的抬砖,砌墙的砌墙。人多好干活,框架房里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型。王自成这个房间窜到那个房间,不时帮着搭个手。看着逐渐成型的房子他心里感到特别欣慰,按照目前的进度有望在自己闭眼之前看到一所崭新的房子。
经过两个多月的忙碌,现在的他就像那即将燃尽的蜡烛,虽然脸还是饼子脸,可看起来一点光泽都没有。脖子以下隐藏在泛着盐碱汗衫里的身体就像一具骷髅架子,使得他每走一步都能磨出声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轴承缺了油。即使这样,他依然如同一根标杆似的杵在院子里,目光坚定。他现在只有一个信念:不看着房子完成绝不闭眼。
如今,他老伴儿就是再傻也看出来了他的不对劲。从最开始逼着他卧床休息到现在只是默默地站在他身后,但她红肿的眼睛早已经出卖了她的内心。她能理解他的想法,因为她也深爱着自己的孩子,换成她估计也会这么做。尽管心理上认同,可行动上却是两回事。她不希望孩子再受她当年的苦,她也会尽她所能为孩子创造一个好点的物资条件,但她更希望能和丈夫白头到老。丈夫的背影已不像从前那么高大,微风轻抚着湿漉漉的汗衫,更显出他的瘦。她伸出手想扶丈夫到草棚里休息一下,但伸到一半又停下了。十几年的共同生活,她太了解丈夫的倔了,知道他不达目的绝不会罢休,她只能看着丈夫佝偻的背影默默流泪。
新房已经有了模样,窗是窗门是门,不管是门还是窗都比以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如果全部完成,一定是个理想的住所。可再理想的住所也没法和一家人团聚在一起相比。她望着崭新的房子,突然就有了恨意。如果不是它,丈夫怎么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走到了今天。两个多月来,白天帮忙的人干,晚上丈夫自己干。她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后来也跟着一起干,她是看着丈夫一点点消瘦下去。她越来越恨这所房子,仿佛那房子并不是用砖瓦盖成,而是用丈夫的血肉组成。这样的房子就算是盖起来了,又让她怎么能安心住在里面呢?
“该吃药了。”她轻声对着丈夫说。王自成仿佛刚从梦中醒来,望了望西下的夕阳。“你先回去吧,我收拾收拾就去。”然后踉跄地走向新房。她的泪再也忍不住流了下来。但她没敢哭出声,因为他说过在他有生之年希望看着她笑。她没法去拦丈夫,因为她知道对于一个时间不多的人来说,阻拦意味着拼命。她只能转身回去给他准备饭食。如今的王自成已经失去了咀嚼能力,她老伴儿不得已只能把蔬菜和肉像剁饺子馅那样剁成碎末。每一次给他准备食物,都是和着她的眼泪。她不知道这个流食是不是苦的,但她知道她丈夫每次都吃得干干净净;她更知道他丈夫非要强咽下去是希望自己多坚持一段时间。
她听说雪莲泡牛奶对他的病有一定作用,就想尽办法去找。雪莲好说,大药房就有,尽管很贵;可牛奶却是一个大问题,在这个时候的农村牛奶绝对属于稀罕物,这个东西还不能存,只能现煮现喝。她到处托人打听,好不容易在离家七八里路的村里找到了一家正产奶的牛。第一次去,她是边摸索边打听着去的,路上一共花了两个小时。好在那家人听说了她的情况同意每天给她留一碗,但却要她自己来取。于是,她又多了一个活,每天天不亮她就从家出发,来回三个小时取回牛奶。等到天亮她已经把一碗泡着雪莲的温热牛奶端到了丈夫面前。就这样持续了一个多月,可她丈夫的病还是一天重似一天,没有一点起色。她又听说隔壁村有一位老中医据说治这个病有一套,但大伙传话说那老中医的药全是剧毒的药,她又下不了决心给她丈夫吃。但到了现在,她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王自成从来没觉得时间过得如此之快,一转眼一个月又过去了。一个午后,阳光透过崭新的窗玻璃射进来照在他的身上,使得他僵硬的身体如同刚从冬眠中苏醒过来的蛇般暖洋洋的。他抓起灰抹子,铲了点水泥砂浆想要把还剩一小块露着红砖的墙壁抹好。皮包骨头的手颤抖着却怎么也对不准那一小块墙壁。他气愤地扔掉抹子,用另一只手紧紧抓住这只手试图稳定住,岂不知两只手早已像一截枯树枝仿佛随时都能断掉。曾经很具有代表性的饼子脸上出现了刹那的颓废,紧接着就像如今他高耸的颧骨要穿透皮肤般透出了坚毅。王自成放下抹子,稍稍喘了口气,然后他抓起水泥砂浆向着红砖糊去。一条条砖缝就像他走过的路一点点消失,直到一条没有。封住了!王自成觉得那些红砖好像他的记忆被尘封在水泥的后面,就等着子子孙孙们再次翻新才能重启。但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重启就能证明他的存在。
已经两天粒米未进的他实在是没有多于的力气用来支配这具如同骷髅般的身体,他倒下了,就倒在他亲手盖好的新房内。他是那么的不甘心,九十九步都走过来了,就差装修这临门一脚了。但他的眼皮好像有千斤重,怎么也睁不开。剩下的交给儿子吧!他想,就像当初他父亲交给他一样。在他意识的最后时刻,仿佛看到了儿子在对他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