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你有一个家,或许我们知道如何布置灯光会好看,但是如何布置灯光最舒服?多少数量才合适?该怎样布置灯光才合理呢?
决定空间灯光舒适性其实有大量经验总结出来的规范(照度)。如餐厅的、住宅的、卧室、厕所的等。用流明(lx)作为单位量化出来。

只要我们找到相应的数据照度,即可以预判知道一个空间的舒适性。知道一个空间的照度之后还需要知道需要多少的灯具达到这个照度。毕竟一个空间不可能由一盏灯照亮,因此想要推导出灯的数量,需要经过计算,计算灯数量的多少有相应的公式。
假如要做的是一个卧室,根据国家规范标准值是75 lx,因此可以代入公式:
公式是:目标照度×房屋面积÷实际利用系数=真实需要光通量
因此是:75(目标照度)×12(房屋面积)×0.8(实际利用系数)=720(真实需要光通量)
有了光通量才能找到灯具数量,因为灯具只会以光通量的方式呈现,照度是灯光照射到的对象呈现的单位。因此计算灯具的公式是:
真实需要光通量÷灯具光通量=灯具数量
因此是:720(真实需要光通量)÷75(1w筒灯光通量)=10.02(灯具数量)
因此我们算出在这个空间需要10个筒灯——10个筒灯达到的舒适度、照度都是满足人的基本需求的。
(二)
一个空间确定了照度、灯具数量是否就足够了呢?其实并不充分。下面一图说明:

因为我们还需考虑色温,一个空间照度、灯具数量都确定之后,如果色温不统一或者不按规范(如图)便会产生两种不舒适的情况:
一、会造成混乱感,冷暖对比明显造成的不舒适性(如下图);二、暖色温过热或者过冷造成的不舒适性。

因此完成一个舒适的空间灯光的相对充分条件是:
1、合适的照度;
2、根据照度确定的灯具数量;
3、色温统一;
4、色温与照度处于“舒适区”
满足以上四个条件便能完成一个基本空间空间照明,当然最后还需要靠感觉验证。
(三)
有了以上知识似乎还无法实践,就像厨师有了上等的原材料和调味料≠可以做出一道好菜,有了灯具还需要在空间对灯具进行布置,那么该如何布置?主要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基础照明
二、辅助照明
三、装饰性照明
但是在具体布置中考虑三个要素:空间、功能、层次
首先确定空间点位,不考虑具体用什么灯具,如饭厅需要照亮吃饭,根据区域安放灯具。
但是假如满足了空间灯光需要的照度,但是与功能造成冲突,如饭厅需要照亮菜式,则需要做出权衡决策,调整设计。
有了基础照明之后,需要针对性照明一些位置,也需要留出点位,接着完成布光,如鞋柜、或者墙上的挂画。
完成以上还需考虑层次感,层次感需要做出在功能和层次之间决策。如果层次不好,则需要优化功能要素,找到同时满足两者的布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