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95岁老爷爷继承老伴儿遗产之艰难,看完后心情沉重无法释怀!
文/肥猪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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甭管谁,如果突遭意外,或者是突然死亡,那么,你名下的财产,可能谁也拿不到,这个,绝不是耸人听闻,而是最近这几年一桩桩一件件血泪横飞啼笑皆非的真人真事就在你眼前。
我说的是真事儿,不是为了烘托气氛啊。几天前,我还和夫人说,我说现在各种因素,人不定什么时候可能就突然挂了,不光你我,谁都一样。任他皇帝大臣,还是商贾巨贵,都一样。因此说我觉得咱俩应该立一个遗嘱,万一不管谁突然挂了,另外一个人都不至于有各种麻烦,夫人说我也这么想呢。但是是文字还是视频,是公正还是不公正啊?还在讨论中。
估计有的人可能觉得立遗嘱不吉利,其实人之必死,这个至少目前没啥疑问。你怕不怕,死亡都会如影随形,随时来到。我说了,谁都一样,可能王侯将相死的更早更快,因为他们争斗多,操心多,机谋多,诡计多,算计多,遇害的几率多,被人算计的可能性也多。
最近一个血淋淋的案例啊,这就是没有遗嘱惹的祸。北京一老爷爷,老伴儿逝去,老伴儿名下存着30万。老人去银行取钱,银行以老人无法证明自己是老伴儿的唯一继承人之理由,拒不支付,此业务,不予办理。换句话说,取钱,没门儿。
而且,这位老爷爷还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那时候叫北京政法学院,老人家可是老法律工作者。95岁高龄了,折腾来折腾去,如果再折腾一段时间,也许自己等不到把所谓的手续凑齐了,可能就一命呜呼了。
真的,这和证明我妈是我妈,有什么区别?而且现在这种事儿,特别特别多。我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啊?现在很多人都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身份证又看不出谁是谁妈,我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这都什么玩意儿啊,这叫什么法啊?
再说这位老爷爷,95了,老伴儿去世,老两口无儿无女,各位觉得,老伴儿这钱是谁的?难道还有第3人吗?
而银行要你证明你是唯一继承人,你咋证明?谁能告诉我,这个怎么证明?什么单位能给开出这种证明?
说起这事,我近乎于愤怒,怎么证明?问问银行,我怎么,才能证明我是死的老伴儿的唯一继承人?
而且,啥叫继承人啊?我觉得这词儿就不好听,甚至带有侮辱的性质。钱本就是他家的钱,现在老伴儿身故,各位觉得,这钱应该是谁的?饶世界,再也找不出哪怕是一个和他俩沾亲带故的人了,没有啊!
真的,我觉得,银行的侮辱性极强。
而且这30万元,是从老爷爷名下转存至老伴儿名下的。因为老两口儿无子女,老爷爷比老伴儿大10几岁呢。俩人琢磨着,怎么也是老爷子先走,就怕老爷子走了老太太取钱麻烦,干脆把钱先存在老太太名下得了。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没想到先走的竟然是老太太。这回好,人死了,账号被银行给锁了,钱也拿不出来了。
各位,谁能告诉我,这钱,怎么才能拿出来?现在老爷子和逝去的老伴儿上无父母可以继承,下无子女可以继承,难道老爷爷不是唯一继承人,还有谁是?银行吗?
老爷子为了证明自己是老伴儿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前后俩年啊,也没能够证明成功。老爷子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父母早已亡故,还派侄子回老家,拍了自己父母的墓碑照片给银行。我觉得,挖开坟,带回点骨头渣子,也许更能证明本已95岁老先生的父母早已亡故之事实吧?自己都95岁,父母如果还健在,怎么也得奔120了,那都够创造世界奇迹了。
95岁老爷子本就是老法律工作者,前后好几次通过法院途径,说白了就是自己告自己,请求法院判定,我是我逝去老伴儿的唯一法定合法继承人这一事实。
最终法院判定,老伴儿名下的30万元存款,有一半也就是15万元是老爷子的,另外15万元是老伴儿的。但是老伴儿已经故去,因此老伴儿的15万元,由老爷子继承。
真的,最近几年,类似案件真的是多不胜数。人固有一死,人只要死了,银行只要有钱,你想拿出来,那就是麻烦事儿,反正不太容易。
而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那就是遗嘱。立遗嘱说明:我死了,属于我的那部分遗产,我给谁谁谁谁,给人给狗给猪都可以,这个最有效。只要没有遗嘱,那么所谓的“法律”,那就按着法条来。
首先是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等份继承。
除此之外,还有第二顺序继承人呢,那就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就更乱了,如果都不在了,还有代位继承,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都有继承权。
而且,我个人认为,《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遗产,我个人认为不公,也不对。
我举例说明啊,张三有父母有夫人还有俩孩子。突然张三死了,张三存款100万,按法律有50万元属于老婆的,剩余的50万元,要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均分,也就是妻子、父母和俩孩子,一共是5个人均分张三的50万遗产,等于每人10万。
从我个人本心来说,我觉得这种法律就不对。钱本来就是两口子的,就是夫妻俩的,就是这个家的。等于是外人来这个家里分财产吗?这就不应该均分啊,而是夫妻一方死了钱还应该归这个家。如果分也可以,至少法律应该规定,配偶至少占遗产50%以上的份额,余下的份额,配偶再参与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我觉得还凑合。
还拿张三举例,属于张三的50万先归妻子25万元,然后张三老婆再和其他四个人均分25万,等于是每人5万元。这样,张三的100万存款,张三夫人总体获得80,张三父母各5万,张三俩孩子各5万。
所谓的依【法】没错,但是【法】得合理啊,不合理,如何依法?各位觉得呢?
再回到老爷爷这个30万,我觉得银行的要求太荒唐太无耻了,要求老爷爷自己证明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这太荒谬了。我认为银行就是故意的,说句不好听的,如果老爷爷证明不了,这30万咋办?
我个人认为啊,这钱,不就是老爷爷家里的钱吗?老爷爷要取家里的钱,还需要各种证明吗?真的,如果这法可以称之为【公正】,那我只能认为法本身荒谬了。
而尤其荒谬的是,老爷爷本就政法大学毕业的,还证明不了身份,还走了2年的证明之路,难道这不是一种莫大的悲哀吗?
而且最近这种案子频出,比如说你少拿了钱,银行说离柜概不负责;你多拿了,银行说属于不当得利,先律师函警告,后起诉抓人。你欠银行钱,银行说什么亲属关系证明都不要,只要你还钱;银行欠你钱,银行说先证明你爸是你爸,你妈是是你妈。包括95岁老爷爷证明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
严格意义上说,你自己的财产,但是你自己说了不算,就是因为所谓的“民法典”列了一大串的继承人。夫妻是一家人,是一个整体。夫妻间的房子包括钱,都是夫妻共有的,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但是已婚子女和父母则不是,你能说你爸的房子是你的吗?你妈的钱是你的吗?
以所谓的法律的名义,把“我”地财产平均分给所谓的亲人亲戚,这么以法律的名义擅自分配,经过“我”同意了吗?真的,我觉得“民法典”的这个不对,应该速改,要不,因为此法,民间纠纷以后会越来越多,而且亲情撕裂。
我个人觉得,凭存单取钱,凭银行卡取钱,天经地义,银行不应该也无权拒绝,更无权要求证明什么关系。
如果继承人之间出现异议,让他们去法院解决,而不是在银行解决。银行也不是法院,也没有裁判权。如果哪个继承人因此而起诉银行,法院不支持此类诉讼即可。
就到这儿,感谢大家!
肥猪满圈老李
16032023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