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屋檐下……

      【旧文(  曾发表于四川省《精神文明报》银河版)】

     (插图为原创)


        题记:一位农妇含着泪向我讲述了这个故事……


        我的家,在川东丘陵地区。



        小时候逢赶集,跑二三十里去镇上,听说书人讲“三国”摆“红楼”,一个劲往人堆里钻。“知青”来了,我跟着学歌舞演节目,也羞答答划些字,快活得象只小燕雀。

        不久,媒婆来提亲,我闹着不去,而爹娘中意,也只得泪人儿似地嫁鸡随鸡。男人又丑又霸道,不准我随便外出,还动辄打人。我把活泼自在留在了娘家,做活、养娃、伺候男人,一晃多年。我男人从未离开过村子,紧守节气,老锄头挖遍角角落落,闲时吸烟叶溜田坎,自得其乐。原说男人能编箩打筐,可懒劲上来,宁愿提了烘笼儿床上瞌睡,一年到头没几个钱。日子本来就苦,又要供娃娃上学,更是雪上加霜。以后,田归了户,不饿肚子了,可村里年轻小辈受不了牛耕犁耙的慢调调,都跑到城里打工去了。不久,妹妹竟给我找了城里的活儿。想想不能这么个活法,就下决心去了。男人受不了女人外出,威胁着要揍人,我流泪亲过两个娃,使性子跑了。



        在城里一户三口之家,我做得开心,还晓得了许多新鲜事。这家人书真多,小俩口快成了书虫了,那些新鲜事就从书里来吧。我和小宝宝一同认字儿,脸臊得热乎乎的。大女来信了,我请宝宝父母念给我听,真想给娃娃亲手写封信啊。那会儿我想,我没文化,可我娃娃不能没文化,听不懂广播里的新鲜词儿,也没城里人那么多新念头。我也看出来了,有文化就不会穷。电视里,海边那些村镇真象城市哩,人家懂那个“经济”!

         那年,我熬到年三十才回家。家门口,我撞上个野娃,一声“娘”的叫唤,这野娃竟是我的小儿子!我一下搂过他,哭了,忽而又笑了,因为我带回了很好的旧衣裳、旧电视机,我有钱,有供儿女继续念书的学费了!



         回到家,男人有了发泄的机会,田间地头、灶台猪栏,一古脑儿的活儿往我身上压,连赶集也不准去。日子又如驴推磨,一年年转下去,积攒的钱也快磨没了。男人仍只会种地,玉米红苕哄饱肚子,喂鸡鸡瘟,养猪猪柴,牛脾气不去学些新招、讲点“科学”。眼看没有余钱,女儿读不完初中,我让男人参加民工队,他吼叫家里三四间瓦房,能吃饱,娃也可做帮手了,想啥?我要外出帮工,他暴跳如雷:女人就该守着男人和娃!又是拳脚相加,我身上新伤盖着旧伤疼啊。那会儿,心里闪了一个离谱的念头……结果,女儿丢了书包,上坡打猪草,晚上就偷偷哭。男人见了就骂:念书得有命,农民念书啥用?好歹儿子再混混,没钱念就种田。

        真是个穷命短见的男人!女儿的失学,深深地伤了我的心,也使我害怕,我决计再次出走。在城里,我做起贩蛋生意。正热烙,奇迹般冒出我男人,当众打我辱我。我恨得咬紧牙关,倒不怕那个离谱念头遭报应了,我要离婚!我要带走儿女,把他们养大成人。

        然而我没料到,离婚并不象当年出嫁那么顺当,拒绝、吵闹、劝说象洪水涌来,谩骂、冷嘲又如阵阵冰雹。最让我心惊肉跳的是,一双骨肉抱着我的腿,哭叫——

       “娘走,我们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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